政策性農業保險撐起農業“保護傘”

三農 保險 農業保險 農業 蕪湖新聞網 2017-04-14

(記者 趙丹丹) 我市2017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辦法日前出臺,今年我市繼續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這一民生工程,通過建立完善政策、審核、實施、撥付、監管和考核等六大機制,有效發揮“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形成政策性農業保險“人人蔘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共建共享新局面。

據介紹,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蕪湖中心支公司、人保財險蕪湖市分公司為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2017年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中,種植業保險為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養殖業保險為能繁母豬和奶牛。在此基礎上,各縣、區可結合本地實際自主確定本地品種。在保險責任認定方面,種植業保險責任為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對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養殖業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以及強制撲殺所導致的投保個體直接死亡。

“農戶投保個人只需承擔20%的保費,其餘‘大頭’由政府承擔。”針對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保費補貼,市民生辦相關人士介紹說,農戶投保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均只須繳納20%的保費,其餘80%由中央、省、市(區)或縣財政共同承擔。與此同時,我市鼓勵有條件的縣、區適當提高“五保戶”、特困戶等的保費補貼比例,減輕農戶保費負擔,鼓勵龍頭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替農戶承擔一部分保費。

為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今年我市各級財政部門將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動態監控機制,通過績效評價、督查調研、專項檢查等方式,督促和指導經辦機構嚴格執行規定和落實政策,消除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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