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出事故 找平臺還是保險理賠?

汽車保險 騎行 自行車 財產保險 金融界 2017-05-18

律師表示:各平臺投保險種各異,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出臺統一規範

截至5月中旬,成都市共享單車總量已超過50萬輛。除省會成都外,共享單車還積極搶灘省內其他市州。

但與此同時,共享單車的交通事故發生率也水漲船高。如果騎共享單車時出現安全事故,騎行者該找平臺還是找保險理賠?是否能順利獲得理賠?

多家運營平臺

已給共享單車上保險

4月23日,德陽城區文廟廣場附近發生一起共享單車交通事故,一輛共享單車被捲入公交車下,所幸騎行者無大礙。記者瞭解到,這已不是四川出現的首例共享單車意外事故。

汽車都有保險,那共享單車有保險嗎?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省內運營的多家共享單車平臺都有保險。

近日,四川首家本土保險法人機構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開出其首張共享單車綜合保險保單,為成都市數萬輛1步單車提供首期風險保障6億元,不僅為共享單車使用人提供人身安全方面的保險保障,還承擔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騎行意外事故發生後無須扣除免賠,單次事故最高賠償可達5萬元。

去年11月,摩拜單車宣佈和眾安保險達成戰略合作。如果用戶在使用單車時,因自行車本身的原因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致身故或殘疾,或造成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且經司法、行政等部門判定生效,摩拜方面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這一賠償由保險公司負責。

去年12月,小藍單車宣佈與中國人保簽約,推出“無憂騎行保障計劃”,為所有小藍客戶提供騎行過程中的意外傷害保險。

此外,永安行在川相關運營負責人也透露,該平臺為騎行者都購買了保險,2萬元以內全賠付,但四川目前還未出現理賠案例。

平臺購買險種不同

消費者並非無後顧之憂

在市場人士看來,未來每一輛共享單車都買保險,可能會成為共享單車行業的標配。不過,這是否意味著消費者在騎行過程中就沒有後顧之憂呢?

其實不然。以摩拜單車為例,儘管用戶在使用摩拜單車的過程中有保險保障兜底,但該保障更偏重於責任險範疇,理賠的前提限制為“自行車本身的原因”。

四川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霖表示,使用共享單車,事實上構成了一種法律上的租賃關係,“但由於各平臺投保的險種各有不同,出現事故後要根據責任劃定、事故具體原因來判定索賠對象。排除騎乘者全責的情況下,保險未覆蓋的風險責任則可能需要平臺承擔。”他建議市民在騎行前檢查車況,確定沒有問題後再使用。一旦出現事故需要理賠時,“尤其應注意瞭解平臺保障的是責任險還是意外險,區分責任差別。”

他進一步表示,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出臺統一規範,指導平臺完善保險保障,徹底免除騎乘者的後顧之憂。

此外,對於共享單車的長期用戶而言,相關保險產品的個性化配置亦顯得必要。近日,市場中已有一些針對性的騎行意外傷害保障產品被推出。部分產品保費最低僅需幾元錢,以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保障為主,保額可達10餘萬元,保障期限在1-10天不等。

保險責任差別得看清

責任險

有第三者責任險、產品責任險等類別。

以商業車險為例,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產品責任既包括以合同為基礎和承保條件的產品合同責任,也包括不受合同關係限制的產品侵權責任,只要產品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生產或銷售的產品有缺陷致使消費者或使用者遭受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都可以就其所受損害提出賠償請求。

意外險

是指以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而導致身故、殘疾或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事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通常在保險合同條款裡,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實。缺少“四要件”的任何一個,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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