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保時捷女”卡通形象做廣告,簡直是篇“自黑稿”| 新京報快評'

卡通 新京報 市場營銷 保時捷 法律 重慶 新京報評論 2019-08-09
""拿“保時捷女”卡通形象做廣告,簡直是篇“自黑稿”| 新京報快評

“蹭熱點式營銷”本無可厚非,但這種罔顧法律、違背公序良俗的“蹭”無異於自黑。

"拿“保時捷女”卡通形象做廣告,簡直是篇“自黑稿”| 新京報快評

“蹭熱點式營銷”本無可厚非,但這種罔顧法律、違背公序良俗的“蹭”無異於自黑。

拿“保時捷女”卡通形象做廣告,簡直是篇“自黑稿”| 新京報快評

網傳資料圖片

文 | 韓驍

這幾天火遍全網的重慶“保時捷女”恐怕怎麼也不會想到,在自己恨不得“隱身”之際,卻有商家大搖大擺拿出自己的卡通形象來做廣告——還真是“人怕出名”。

據時間視頻報道,近日,一家重慶美容院打出“雷人”廣告牌,用的是保時捷女司機卡通形象。廣告語也頗有保時捷女的往日“風範”:美肌達人挑戰——我兒豁,敢不敢來比哈。(“我兒豁”是一句重慶方言,大意為騙你是兒子、我不騙你。)據悉,引發爭議後,該廣告牌已經撤下。

打出此廣告牌的目的縱然是為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但該美容院忽略了保時捷女子是法治教育的反面教材,而只關注到該女子是熱點話題人物。為了提高知名度、話題度,違反公序良俗、違背社會風尚進行廣告宣傳,實不可取。

更重要的是,此舉有侵權之嫌。卡通漫畫也可以作為再現自然人肖像的藝術手段,該廣告牌雖未明示卡通形象的原型,但該卡通形象的衣著、相貌及動作特徵使該卡通形象的整體認知明確指向公眾印象中的保時捷女子的個人肖像。該美容院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將該女子形象製作成卡通廣告牌,用於宣傳營利,根據《民法總則》及《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美容院的行為已涉嫌侵犯該女子的肖像權,該女子可以主張美容院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廣告牌上的宣傳文字如果與保時捷女子相關聯,且屬於對該女子進行的一種不實的惡意評價,損害到該女子的人格和名譽,那麼根據《民法總則》及《侵權責任法》相關法律規定,美容院的行為還涉嫌侵犯該女子的名譽權。

即便說,在網上該女子黑料被不斷扒出,性格暴躁也被親友證實,甚至某種程度上已經“人格破產”,但這並不意味著她的“人格權利”也失去了法律保障。

從道德層面,人們固然有評判權利;但在法律層面,該女子所享有的肖像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仍不容他人惡意侵犯。商家如此“蹭熱度”,既是一種違法行為,也著實糊塗。

當下社會處於注意力資源有限但信息過剩的狀態,大家很自然地會被熱點問題、一反常態的事物吸引眼球,因此,“蹭熱點式營銷”便成了商家的一種慣常手法。廣告、文案、宣傳圖片等,都不乏“熱點”的影子。

作為一種營銷方式,“蹭熱點”甚至“造熱點”本無可指摘,但如果不加選擇地“蹭熱點”,不論分寸地“造熱點”,卻也可能引火上身。被直播全網封殺的喬碧蘿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嗎?而擅自使用他人形象、惡意攻擊競爭對手、蹭社會災難熱點等營銷手段也已涉嫌違法,甚至犯罪。

營銷不能無邊界,“蹭熱點式營銷”應遵守法律規範,突破底線的惡意營銷,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會被受眾所拋棄。

□韓驍(律師)

編輯:孟然 校對: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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