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在路上!農村改革四十載

農村 農村改革 經濟 三農 農民 人民日報社民生週刊 2018-12-15
改革,在路上!農村改革四十載改革,在路上!農村改革四十載

1978年,小崗生產隊18戶農民在一紙“大包乾”契約上,按下了18顆鮮紅的手指印。誰能想到,這18個忐忑的“紅指印”,似火種般燎燃了中國農村改革的火炬,悄然按下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開啟鍵,波瀾壯闊的改革開放如春潮奔湧,滾滾向前……

40年來,農村改革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回首這段歷程,它實際上是從農民率先突破人民公社的農業經營體制障礙,到黨中央總結、提煉、規範、推廣農民創造的經驗,再到黨中央研究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推動城鄉改革、發展互促互動的過程。而農民的創造、農業經營體制的改革,對於突破改革初期的迷茫,對於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體制、機制,都具有破冰啟航的意義。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重憶農村改革來路、總結農村改革經驗、分析農村改革新情況,能加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經濟底板,加快補齊農村發展不充分短板,對於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紮實、全面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極為有益。

改革,在路上!農村改革四十載

釀“春潮”


歷史再次證明, 1978年是一個關係中國前途和命運的轉折關頭。


在此之前的很長一個時期,農業既是中國計劃經濟體制中相對薄弱的環節,也是制約人民生活改善、國家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在當時特殊的歷史背景下,尋求經濟體制上的突破與尋求具體的改革突破口,成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關注的焦點。於是,“突破”的重任歷史性地落在中國農民的肩頭。


在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原則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提出的指導思想是:“必須首先調動我國幾億農民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必須在經濟上充分關心他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切實保證他們的民主權利……”


事實上,1978年以前的小崗生產隊和全國所有生產隊一樣,是施行以人民公社為基本的管理體制,而這種體制的弊端,抑制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當年18戶小崗農民按下“紅指印”,以“託孤”的形式立下生死狀,簽訂“大包乾”契約將土地承包到戶,實際上就是希望在農業的具體經營形式上獲取更大的自主選擇權,用家庭承包的經營體制替換人民公社的集體統一經營體制。


有歷史學家指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除了“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似乎已找不出比它更好的足以調動農民積極性的辦法。


於是黨中央決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制這個我國農村基礎性制度,以及保證完成國家對重要農產品收購計劃的前提下,允許尋找能夠更加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更加符合農業生產自身規律、更加符合我國國情和農村實際情況的農業經營形式。


正因此,18個“紅指印”點燃的改革才能在廣大農村中推進、普及。據權威史料記載:從1979年到1982年的這4年中,全國的糧食總產量從6095億斤增長到了7090億斤,全國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從134元增長到了270元。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曾指出,農村改革首先是從改變人民公社制度下的農業經營體制取得突破的。


他認為,這一突破,打破了農村集體土地只能由集體實行統一經營的僵化認識和體制,它使人們認識到,在不改變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可以找到多種多樣更加有效的具體經營形式。


“應當說,農村改革的這一重大突破,對於黨和政府形成推進整個經濟領域體制改革的最初思路,發揮了重要的借鑑作用。”陳錫文指出。


“破冰”之後


實際上,在農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之後,黨中央就一直在思考如何將其進一步引向深化和拓展。


1982年,改革開放後第一個關於“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正式出臺,提出建立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方式,開啟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1983年1月,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人民公社的體制,要從兩方面進行改革。這就是,實行生產責任制,特別是聯產承包制;實行政社分設。”


1984年1月,中央“一號文件”又提出了三大重要政策:一是土地承包期延長至15年以上;二是鼓勵耕地向種田能手集中;三是要求各地開展試點,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


這份文件還特別強調:“不改變‘八億農民搞飯吃’的局面,農民富裕不起來,國家富強不起來,四個現代化也就無從實現。”


由此可見,彼時,黨中央已經把深化和拓展農村改革,定位在實現農民富裕、國家富強和四個現代化這樣一個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宏偉目標上。


自此之後的農村改革,則是沿著“改革商品流通體制—改革資源要素配置機制—改革城鄉二元分割體制—確立城鄉統籌發展的體制機制”的路徑深化和拓展的。


重要商品實行統購統銷、重要生產資料由國家統一分配、勞動力就業由國家統一安排等,這些都是計劃經濟體制的核心內容。改革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允許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破除對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的障礙,改革戶籍制度等,這些方面的改革,實際上就是在改革計劃經濟體制壁壘、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的統籌發展。


而把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放到農村,建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建立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等,實質上就是讓公共財政惠及“三農”、逐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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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戰略


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解決好“三農”問題,對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至關重要。


40年來,無論是在生產發展和農民生活改善方面,還是在改變思想觀念和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方面,我國農村改革取得的成就讓世人刮目。寶貴經驗之一,就是“從實際出發、解放思想、實事求是”。


2018年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要求我們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從實踐看,發展不平衡,最突出的是城鄉發展不平衡;發展不充分,最突出的是農村的發展不充分。”


陳錫文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正是在我國進入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時代後,黨中央作出的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戰略部署,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


那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鄉村振興之路是一條什麼樣的路?


在2017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總書記將這條路的科學內涵總結為七個方面:一是重塑城鄉關係,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二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三是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走質量興農之路;四是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五是務實傳承發展提升農耕文明,走鄉村文化興盛之路;六是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七是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走中國特色減貧之路。


“這七個方面的內容,既有對農村改革發展已有經驗的體會,也有對農村發展不足所存缺憾的感悟,更有對農村未來美好前景的憧憬。”陳錫文指出。


40年,彈指一揮間。目標,任重道遠,改革,仍在路上!


本文主要參考文獻:《中國農村改革40年》(作者陳錫文等)、《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小崗村40年:在改革中走向“不惑”》(作者張均斌)》

改革,在路上!農村改革四十載

誰曾想到,40年前,來自安徽鳳陽縣小崗村的那18個忐忑的“紅指印”,不僅似火種般燎燃了中國農村改革的火炬,也悄然按下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開啟鍵,波瀾壯闊的改革開放如春潮奔湧般滾滾向前……

40年彈指一揮間。40年來,無論是在生產發展、農民生活,還是思想觀念以及體制機制創新,河北正定塔元莊村、福建寧德赤溪村、浙江淳安下姜村、吉林和龍光東村,等等,數以萬計的村莊,在改革開放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一環。建成全面小康,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必須振興鄉村。鄉村振興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戰略部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

目標,任重道遠。改革,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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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系本期《民生週刊》“封面報道”中的一篇,更多內容歡迎點擊下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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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在路上!農村改革四十載

出品:民生週刊(ID:msweekly)新媒體事業部

原文標題:《 披荊斬棘 踏浪前行》

刊載日期:2018年12月10日 第23期《民生週刊》

記者:鄭旭 郭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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