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公安廳最嚴禁酒令來了,愛喝酒的速看!

內蒙古 奈曼 奈曼旗新聞 2019-06-07

公安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嚴禁違規飲酒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加大從嚴治警力度,加強公安隊伍管理,樹立內蒙古公安機關良好形象,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制定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嚴禁違規飲酒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全區公安機關民警、事業編人員、職工、警務輔助人員提出飲酒禁令。

自治區公安廳最嚴禁酒令來了,愛喝酒的速看!


《規定》指出,重大外事活動確需飲酒的,須按一事一審批原則,由承辦單位列明事由、時間、地點 、參加範圍等按級呈報各地公安機關主要領導審批。未經審批,不得上酒。

《規定》要求,對違反規定飲酒的,一律先予停止執行職務;對酗酒滋事的,一律先予以禁閉;對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違規飲酒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領導,一律先予以免職。同時,視情對有關責任人依紀依規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從嚴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規定》自2019年5月19日起實施。


來源:平安奈曼

編輯:胡 楊

製作:石耀霞

審核:張慶英

終審:侯顯峰 王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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