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一男子自制火藥槍支獲刑3年

南通 通州 江蘇 裝修 刑法 法律 中國江蘇網 2019-05-31

中國江蘇網5月29日南通訊(通訊員 趙小敏)南通市通州區一男子通過網絡購買各種配件,組裝了一支火藥槍。原本想閒暇用於打鳥,誰知鳥沒有打著,卻將自己送進了監獄。5月28日,通州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槍支罪,當庭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

現年47歲的張某,是一名水電工,因為做裝修時夠不著吊頂,張某就想著弄支槍做工具,另一方可以用來打鳥玩玩。於是,從2017年11月開始,張某通過上網分別購買了射釘槍的擊針、退殼器、無縫鋼管、射釘槍彈、發令槍彈、鋼珠等配件,並用木頭加工成槍托,將網購的配件組裝製成了一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2018年6月份,張某將槍製作完成,該槍支長度大約90公分,前面槍管約40公分長。做好之後,張某還在家裡試射過。後來張某又先後兩次,在晚上偷偷摸摸來到家不遠的竹林裡打鳥,因為槍聲太響,每次都只打了一槍之後就溜回了家。

不久,張某持槍打鳥行為被群眾舉報。2018年8月27日,張某被公安機關傳喚接受調查,其到案後如實承認了上述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於當日在其家中搜查扣押到自制火藥槍1支及金屬彈丸、發令彈等物。經鑑定,該槍支以火藥為動力,能正常發射適配鋼珠,對人體有致傷力。

通州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了槍支管理法律規定,其行為觸犯了刑法,遂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同時對公安機關扣押的火藥槍及相關其他配件予以沒收,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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