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並毆打3名小偷,南寧一工地保安獲刑13個月

南寧 刑法 南國早報 2019-07-01

在抓到小偷時,應該報警並交由警方處理,而南寧良慶區鳳凰路某工地的保安劉某將抓到的3名小偷非法拘禁,還對其拳打腳踢致輕傷一級。近日,良慶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以犯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非法拘禁並毆打3名小偷,南寧一工地保安獲刑13個月

劉某是良慶區鳳凰路上某工地的一名保安。去年9月16日上午11時左右,劉某和其他保安在工地裡巡查時,發現有3名男子正在盜竊電纜。劉某和同事合力抓獲了顏某、農某、黃某等3名小偷,並將他們帶到工地裡的停車場,讓他們交出手機並詢問其在該工地作案的次數。在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劉某為了逼迫對方供出作案的次數,不時對顏某等3人進行毆打。後經依法鑑定,顏某等3人損傷程度均為輕傷一級,劉某隨後被良慶警方抓獲歸案。

近日,良慶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認為,劉某身為一名保安,在抓到小偷後,應該第一時間報警並交由警方處理,但劉某利用職務之利,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當場使用暴力試圖讓被害人屈服,手段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鑑於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較好,並賠償3名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犯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編輯丨賴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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