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柳州一SUV橫停門面前一個多月,被店家貼滿“小紙條”'

""糾紛!柳州一SUV橫停門面前一個多月,被店家貼滿“小紙條”

一輛SUV停在他人門面門口,因車主一個多月不挪車,店家只好在其車上貼單。7月4日上午,記者來到柳州市屏山大道,在魚峰區麗都社區衛生服務站門前道路上,見到被貼單的這輛SUV。

車主陳先生說,他家住在這條道路上的外運車隊宿舍。平時,他都把車停在家樓下的道路邊,已經停了10多年。前段時間,道路邊新開了一家門面。雙方因停車問題起了糾紛。

陳先生稱,對方不讓他把汽車停放在門面門口,說是擋住了門面的生產運輸通道。而陳先生認為,門面門口也是小區公用的地方,為什麼不給停車?因認為門面要求不合理,陳先生拒絕挪車。

對此,門面店家有另一種看法。張女士說,該車主原來說晚上下班後,在他們門面門口停車。當時雙方經過溝通,他們也答應了。後來,車主提出中午也要停,對停車時間和位置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們表示不同意。今年5月中旬,陳乾脆直接把SUV橫停在他們門面門口,就一直沒把車開走過。

對此,張女士他們意見很大。因小區道路並不寬敞,陳先生把車橫停在他們門面門口,佔用小區消防通道不說,停車位置距離麗都社區衛生服務站門口很近。而社區衛生服務站,每天都要接待數十位病人就診,其中以行動不便的老人居多。陳的汽車長期這樣停放,如遇到危重病人,需要120急救車接送 ,120急救車出入都十分困難,嚴重耽誤了救援時間。

因雙方協商不下,6月底,張女士他們只好在陳先生的車上貼單,希望他把車挪走。提醒無效後,張女士她們只好加重語氣,在陳的車頭、車尾、車身車窗,第二次貼單,讓陳在6月30日之前移走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第二次貼單後,陳仍舊不挪車。記者從麗都社區瞭解到,當事人將情況反映到社區後,他們也曾進行調解,但調解無效。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因事發地段不屬於道路範疇,不屬於交警管轄。

來源 | 南國今報記者黃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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