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何會將斬首犯人的時間,定在午時三刻?

古時候流傳下來的規矩,在斬首犯人的行刑時間也並不都是在五時三刻,這只是對於白天而言。如果是定在晚上,那就不需要午時三刻了,等到天亮後執行。

古代為何會將斬首犯人的時間,定在午時三刻?

斬首,雖說沒有剝皮,凌遲那樣讓人痛苦,但是也一樣很受折磨。從古到今,在執行斬首刑罰的時候,官方一直都十分的重視行刑時間的選擇。按照規定來選擇日期時間,還要充分的照顧到行刑的人,不然是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

古代斬首犯人一共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處於戰爭等一些非常時期的犯人,還有一種就是在朝廷欽定的重要罪犯。除此之外,其餘的全都是要關在監獄裡等待相關部門備案審理並且報請朝廷批准的,到了規定的日期才可以處決。

古代為何會將斬首犯人的時間,定在午時三刻?

從先秦到清朝時期,死刑的執行一般都會選擇在秋後。按照古人的說法,這個時候處決罪犯就是順應天命。因為秋天百草枯敗,總會給人一種蕭條悲涼的感覺。

在歷史上,只有在秦朝時期,是不分季節的,任何季節都可以處決犯人。之後的歷朝歷代都是將其定在秋後。但是處決的月份會有所不同。

西漢時期,是定在農曆十月到臘月這一段時間執行死刑,在明朝時期,如果有人會在秋分前或者是在立春後處決罪犯,屁股是需要挨八十大棒的,唐代是需要讓行刑蹲一年的大獄。

古代為何會將斬首犯人的時間,定在午時三刻?

“秋決”在選擇具體的日期的時候,也是有講究。就像唐代有規定,在朝廷的大祭祀日,大的典禮日,斷屠日月,望日,假日以及陰雨天,都是不可以處決犯人的。

而且對於行刑的日期也是有嚴格的規定的。在清朝初期朱素臣的傳奇《未央天》中,米新圖被判死刑,判決的日子是在11月11日,時間是在凌晨的3點45分,這完全是按照大明刑律判的,所以監斬官在等到田亮之後,才可以執行。

古代為何會將斬首犯人的時間,定在午時三刻?

書中米新圖的冤情也驚動了天庭,在準備執行的時候,朝廷派的複查官已經到達,米新圖才最終免於一死。在這個傳奇中,我們也可以看得出來對行刑時間的規定。

那麼,古人為何會將行刑的時間大多選定在午時三刻呢?

其實,古代的午時三刻就是我們現在的12點45分。古人認為處決犯人這是一件比較晦氣的事情,需要在一天中太陽最烈的時刻行刑,才可以壓住晦氣。

還有一種說法是說,在正午時間,正是人們昏昏欲睡的時候,各種感官神經都已經不活躍,所以也可以減輕犯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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