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孫衙內”背後的保護傘是誰?

近日,雲南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將孫某某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審查逮捕。輿論條件反射式地以為“孫某某”就是此前報道的“孫小果”,有關部門迅即迴應,孫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並非孫小果案,只是同姓而已。

昆明“孫衙內”背後的保護傘是誰?


那麼,為什麼輿論會誤認為孫某某就是孫小果呢?

顯然是因為孫小果案太過怵目驚心,也說明對罪大惡極之人的處理是萬眾期盼的。此前,中央督導組專門聽取了孫小果案件情況彙報,要求雲南省委組織精幹力量,依法嚴懲、深挖徹查到位,把孫小果案辦成鐵案。要辦成鐵案,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就是:孫小果的父親是誰?他是不是孫小果逍遙法外的“保護傘”?

涉黑涉惡勢力與“保護傘”之間往往存在一種共生關係。大量的案例也告訴我們,掃黑必須除“傘”,只有無“傘”可遮,黑惡勢力才能無處可藏。進一步說,如果孫小果的父親在本案中扮演了某種不光彩的角色,他是誰?他幹了什麼?官方必須有一個詳盡的調查和通報。

從法律上來說,孫小果是法律上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人,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應當自行承擔刑事責任,和他人無關。但是,孫小果屢屢逃脫法律制裁,和他的父親究竟有沒有關係,必須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無論是當年“我爸是李剛”的李啟銘,還是最近掛職副縣長的29歲女支行長楊沁,“官二代”在社會轉型期都是一個敏感的標籤,都會引發無限的想象。

昆明“孫衙內”背後的保護傘是誰?


20年前,孫小果在昆明當地就有“孫衙內”之稱。在這個與高太尉之子高衙內一樣的名號下,他是否也是倚仗著父親的權勢來橫行霸道、囂張跋扈,甚至把法律的追懲當成兒戲呢?孫小果在當年的強姦案當中究竟是不是未成年人?在被判刑後果真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最早也得2012年8月出獄的孫小果為什麼2010年左右就出來?一系列的追問質疑,都是圍繞他的生父、生母、繼父有沒有權力干預展開的

在黨紀國法的“紅線”前,無論孫小果的父親職務多高、資歷多深、貢獻多大,只要在本案中觸犯了黨紀國法,就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任何人都不要心存僥倖,誰都不能藐視法紀。

新聞可以反轉,但是輿情不能反覆。孫小果案引發的關注,已經產生了廣泛的懷疑、不滿和不信任,不僅構成了對當地政治生態的極大傷害,也在無形中不斷解構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迴應輿論關切,面向公眾釋疑解惑的現實需要,當地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礎上,坦然面對,坦誠溝通,才是正確的做法。

退一步說,如果孫小果的父親和本案無關,那麼,釐清他們的關係,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對於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進而樹立負責任的政府形象,也是大有裨益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有必要呼籲輿論保持應有的理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白恩培、秦光榮這兩個前任雲南省委書記一個已被法辦,一個主動投案,試問,雲南省內還有什麼樣的“保護傘”權力能大過這兩個人?

此前,周永康等人落馬早已宣示,法律面前沒有不受制約的特權人物。因此,認為官方目前沒有更多孫小果案的相關信息必有貓膩的想法,在邏輯上是經不起推敲的。

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延伸閱讀

孫小果案承辦人已有多人被查

曾經經手過孫小果案的承辦人,目前已有多人被查。據多個信源證實,孫小果服刑期間是在雲南省第二監獄執行。

2019年4月13日,已退休的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劉思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劉思源歷任雲南省第二監獄教育改造部副教導員、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雲南省第一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處長;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調研員;2018年10月任省監獄管理局副巡視員,2018年11月退休。

雲南省紀委監委5月14日通報稱,已退休6年的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廳級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樑子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樑子安履歷顯示,他曾於1979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擔任刑二庭副庭長、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處級),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副廳級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多位雲南政法界人士認為,樑落馬,或與孫小果案有關。

此外,雲南省第二監獄一名監區長也因孫小果事件被控徇私舞弊、違規減刑。昆明政法界知情人士透露,涉及孫小果案件的一名承辦法官,退休後已墜樓身亡,原因與抑鬱症有關。

來源:人民網(作者 巴山夜雨)、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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