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土葬就要喝藥自殺!昆明一男子竟將亡妻停屍半月……'

""不給土葬就要喝藥自殺!昆明一男子竟將亡妻停屍半月……

掌上春城訊隨著環保意識和文明殯葬意識的不斷提升,火化已經十分普及。但在一些鄉村,村民對此還是很牴觸,甚至為了避免親人火化,做出過激行為!

昆明尋甸某鄉鎮某村,一村民過世後,其親戚不同意火化,40餘名村民向來進行法制宣傳的政府工作人員、民警及車輛投擲石頭和磚塊,導致2名民警、8名工作人員受傷。

近日,尋甸縣法院審理的該起案件已公開宣判,7名被告人被以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10個月,並分別適用緩刑。

經審理查明:

2019年1月23日,尋甸一村民朱某某的妻子在家中死亡,某鄉政府、村委會等工作人員到其家中做工作要求實行殯葬改革,對屍體火化。朱某某及其子基本同意火化,可是其親戚不準朱某某在村裡“開口子”,導致朱某某一家最後不同意把屍體火化。

2019年1月26日,某鄉政府決定組織人員再次對朱某某等人進行法制宣傳,為預防引發群體性事件發生,報請公安機關派出人員對現場秩序進行維護。當工作人員行至離朱某某家約20米處時,朱陸某、朱蘭某煽動在場村民,並下令打,於是40餘名村民向政府工作人員、民警及車輛投擲石頭和磚塊,導致2名民警、8名工作人員受傷。

2019年1月30日,尋甸縣民政局及某鄉政府工作人員再次到朱某某家做工作,要求朱某某家實行殯葬改革,對屍體進行火化。

“不火化,否則我就死給你們看。”朱某某採取喝疑似農藥自殺的方式威脅、恐嚇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及時聯繫120,對朱某某進行搶救,朱陸某、朱蘭某等人強制阻攔,不準實施搶救。經多方做工作,醫務人員才將朱某某送醫院搶救。

被告人朱某某、朱陸某、朱蘭某、朱九某、蘇貴某、皮某四、皮某二煽動、邀約、糾集村民採取撕扯、鬨鬧、辱罵、打砸等方式阻止政府實施殯葬改革,在民警依法處置時,對現場處置的民警及警車進行打砸,以暴力方式妨害民警履行公務,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某某、朱陸某、朱蘭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朱九某、蘇貴某、皮某四、皮某二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朱蘭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某、朱陸某、朱蘭某、朱九某、蘇貴某、皮某四、皮某二自願認罪認罰,在審理中能夠坦白認罪,具有悔罪表現。根據被告人朱某某、朱陸某、朱蘭某、朱九某、蘇貴某、皮某四、皮某二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判決:七被告人以犯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

配合警察執行公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暴力襲警不僅是對民警人身權的侵害,更是對法治權威和法律秩序的嚴重破壞,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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