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綱:堅定不移推進金融業改革開放

金融 中國人民銀行 經濟 易綱 中央銀行 中國經濟網 2018-12-06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易綱

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恰逢人民銀行成立70週年。40年來,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發展巨大成就的組成部分,金融業發生了歷史性變革,基本建成了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具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現代金融市場體系。70年來,人民銀行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引領推動不同時期的金融發展、改革、開放,不斷開創金融事業新局面,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金融調控及宏觀審慎管理框架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貨幣政策框架體系。新中國成立後,我國一直實行大一統銀行體系,人民銀行同時承擔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職能,並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改革開放後,人民銀行逐步將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剝離出來,1983年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主要負責實施金融宏觀政策。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持續推進和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貨幣政策調控機制逐步從以直接調控為主向以間接調控為主轉變。一是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法》確立了“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並以此促進增長”的貨幣政策最終目標;二是改革“統存統貸”的信貸計劃管理體制,取消信貸規模限額控制,逐步確立貨幣供應量(M2)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適時創建社會融資規模指標,作為貨幣政策重要參考指標;三是建立完善存款準備金、再貸款、再貼現、公開市場操作等貨幣政策工具制度,根據經濟金融運行實際需要,陸續創設了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

強化貨幣政策宏觀調控。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人民銀行始終根據經濟金融形勢變化,適時適度調整貨幣政策。例如,上世紀80年代末期,我國經歷了嚴重的“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在中央領導下,人民銀行加強對貨幣信貸總量的控制力度,加大金融治理整頓力度,在較短時間內有效抑制了投資過快增長和物價快速上升。又如,面對2003年之後我國經濟新一輪上升週期,5年中,先後15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其中,2007年10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6次上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再如,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蔓延加深並升級為國際金融危機,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發生重大轉變,人民銀行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務院確定的應對危機一攬子計劃,及時調整貨幣政策的方向、重點和力度;5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4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保持流動性充分供應,幫助中國經濟在2009年率先實現企穩回升。又如,2009年第二季度我國經濟強勁復甦後,人民銀行及時開始反方向調整,先後3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有效降低了政策超調可能產生的影響。2015年後特別是2018年以來,面對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的週期性下行壓力,既保持政策定力,又適時預調微調,積極加大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別是民營、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緩解經濟下行對實體經濟的壓力。

建立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社會認識到宏觀不審慎是危機發生的重要原因。人民銀行較早在逆週期宏觀審慎管理方面進行了創新性探索。2009年下半年,針對當時人民幣貸款快速增長的局面,提出按照宏觀審慎政策框架設計新的逆週期措施。2010年,通過引入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措施,將信貸投放與宏觀審慎要求的資本充足水平相聯繫,探索開展宏觀審慎管理。2010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用好宏觀審慎工具後,人民銀行不斷完善宏觀審慎政策,將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逐步將更多金融活動和資產擴張行為以及全口徑跨境融資納入宏觀審慎管理。2017年,“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被正式寫入黨的十九大報告。

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堅戰,其中第一大攻堅戰就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人民銀行積極履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牽頭制定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出臺資管新規及配套政策,加強金融控股集團監管,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與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制度,補齊制度短板。積極穩妥推動結構性去槓桿,把好貨幣總閘門,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控家庭部門債務、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地方政府槓桿率過快增長。有序整治各類金融亂象,果斷處置部分高風險金融控股集團風險,大力清理整頓金融秩序,持續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

金融機構改革不斷深化

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改革取得重大成就。1979年為配合實施“撥改貸”,國家陸續成立和建立各類國有專業銀行,逐步打破國有專業銀行之間的分工,剝離政策性業務,使其轉變為市場競爭主體。但由於金融標準規制不規範、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資本金不足等原因,加之受到1997年亞洲金融風波的衝擊,銀行業積累了大量不良貸款,一度被國內外一些學者認為中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已到“技術性破產”邊緣。此後國家通過發行特別國債,設立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受、處置從國有商業銀行剝離的1.4萬億元不良貸款,但是仍未觸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體制機制等深層次改革。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對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條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中央決定由人民銀行牽頭,研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改革問題,人民銀行創造性地提出運用國家外匯儲備注資大型商業銀行,設計了核銷已實際損失掉的資本金、剝離處置不良資產、外匯儲備注資、境內外發行上市的“四步曲”改革方案。2003年9月,經黨中央審定,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牽頭起草的關於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總體方案。按此方案,交通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陸續進行股份制改革,剝離不良資產,大幅充實資本金,併成功上市,逐步建立了相對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市場約束機制明顯增強,資產規模和盈利水平均躍居全球前列。2011年以來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先後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實踐證明,正是通過改革,大型金融機構的健康性才得以實現質的飛躍,我國金融體系才能成功抵禦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

農村信用社改革深入推進。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歸口人民銀行管理。1998年以後,國務院先後成立了整頓工作小組和改革調研小組,對農村信用社進行了規範整頓,農村信用社的實力有所增強,但依然存在著產權關係不清晰、管理體制不健全、歷史包袱重、資產質量差等問題,到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率高達50%左右,97.8%的農村信用社資不抵債。2002年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國務院成立了由人民銀行牽頭的深化農村金融和農村信用社改革專題工作小組,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提出了“明晰產權關係,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2003年6月,浙江省等8個省份開始實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並分階段向全國推廣。人民銀行通過發放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和專項再貸款,幫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化解歷史包袱。同時,在專項借款和專項票據發行、兌付條件,以及考核程序的設計上,把資金支持與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緊密結合起來,引導農村信用社逐步“上臺階”。在正向約束激勵機制作用下,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支農資金實力、可持續性經營能力均得到明顯提高。

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有序推進。為改變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不分、道德風險嚴重的局面,1994年,國家陸續成立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政策性銀行不斷壯大,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業務邊界不清、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問題。按照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的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改革原則,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首先推進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轉型,對國家開發銀行資本金進行了補充,構建了較為規範的公司治理架構。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服務國家戰略的重要性、必要性凸顯。人民銀行通過外匯儲備注資、明確債券信用政策等方式,為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提供資金支持,提高資本充足率;制定了三家銀行的章程,推動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防控體系。通過改革,進一步強化了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職能定位,明確了國家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定位,三家機構的資本實力和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治理結構、約束機制顯著改善。

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

利率市場化改革實現重大突破。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中央銀行按照資金供求狀況及時調整基準利率,並允許商業銀行存款利率在規定幅度內自由浮動”,後來隨著《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相繼頒佈實施,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條件逐步成熟。1996年6月1日,人民銀行正式放開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標誌著利率市場化邁出重要一步。隨後,人民銀行始終按照“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長期、後短期”的思路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債券市場利率、境內外幣存貸款利率市場化。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後,分步有序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範圍,2013年7月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放開了存款利率上限,我國利率管制基本放開,標誌著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匯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改革開放以後,為配合外貿體制改革,國家開始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後來建立了外匯調劑市場,並放寬了對個人用匯限制,逐漸形成官方匯率和市場匯率並存的局面。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實現了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自此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了分層、統一的外匯市場。2005年7月21日,人民銀行再次啟動人民幣匯率改革,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經過2007年、2012年和2014年連續三次調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日浮動幅度從3‰擴大至2%,人民銀行基本退出外匯市場常態化干預,人民幣匯率彈性顯著增強。近十年來尤其是在2015年“8·11匯改”之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目前,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的彈性明顯增強,匯率預期總體平穩,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穩定。

建立健全金融市場體系

債券市場實現高速發展。我國債券市場從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開始,到1996年底債券中央託管機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成立之前,先後經歷了7年“有債無市”、1993年推出國債期貨交易、兩年後因國債“3·27”事件關閉國債期貨市場等曲折探索。1997年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商業銀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債券市場,轉為在銀行間拆借市場辦理銀行間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從此開啟了我國債券市場以場外大宗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為主導,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零售市場(商業銀行櫃檯市場)的多元化、分層次的債券市場體系。2000年以後,按照“放鬆行政管制、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依託場外市場”的基本思路,人民銀行積極推動債券市場定位和市場結構的改革發展。推動建立健全做市商制度、結算代理制度、貨幣經紀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評級制度等,完善債券發行、交易、託管、清算系統,建立上海清算所,推動成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債信用增進公司等。加快金融產品創新,先後推出了次級債券、普通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在現券和回購交易基礎上,推出債券借貸、債券遠期、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等,市場基礎性產品的種類序列已與發達債券市場基本一致。截至2018年10月末,我國債券市場存量規模約為84萬億元,成為僅次於美國、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債券市場,拓寬了實體經濟的直接融資渠道,優化了社會融資結構,提高了貨幣政策傳導效率,降低了社會融資成本,增強了金融體系穩定性。2018年10月,推動設立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通過出售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等市場化方式,為暫時遇到流動性困難的民營企業發債提供信用支持,取得積極成效。

推動金融市場協調發展。貨幣市場創新發展。我國貨幣市場從1984年允許各專業銀行相互拆借資金開始,隨後各地陸續建立同業拆借市場。1993年人民銀行推動建立了全國集中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2007年頒佈了《同業拆借管理辦法》,推出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並推動貨幣市場改革開放。債券回購市場也不斷髮展壯大。票據市場規範發展。我國票據業務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90年代中後期《票據法》出臺。2000年以來,人民銀行進一步推廣電子商業匯票的使用,促進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發展。2016年推動建成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平臺,成立上海票據交易所,票據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功能進一步增強。黃金市場功能更加完備。1982年我國開放黃金飾品市場,隨後人民銀行發佈《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2002年組建上海黃金交易所,為我國黃金市場開啟了市場化的進程,上海黃金交易所現已成為全球第一大場內黃金現貨交易所。

人民幣以市場化方式走向國際化

人民幣國際化是中國經濟金融深化改革、對外開放的必然趨勢,是水到渠成的結果。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期間,國際社會對人民幣的歡迎程度超過預期,部分國家主動要求和我國開展人民幣互換。在國際金融市場對人民幣需求增強和中國對外開放不斷加深等背景下,人民銀行順勢而為,沿著“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的貨幣”的長期目標,以實體經濟為依託,進一步減少不必要的行政管制和政策限制,不斷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政策框架。2009年7月,在上海和廣東等地率先啟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隨後逐步擴大至全國。之後陸續推出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滬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認、債券通等創新制度安排,完善人民幣國際化基礎設施體系。隨著中國經濟和人民幣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國際上建議將人民幣納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的聲音日益增強。2015年適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五年一次的SDR審查,人民幣加入SDR面臨難得的歷史性機遇。人民銀行按照中央的戰略部署,積極推動人民幣加入SDR貨幣籃子。2015年11月30日,IMF執董會認定人民幣為可自由使用貨幣,決定將人民幣納入SDR貨幣籃子,並於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這是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里程碑,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中國改革開放成就的高度認可。

據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統計,截至2018年8月末,人民幣位列全球第5大國際支付貨幣,市場佔有率為2.12%。據IMF2018年第二季度公佈的人民幣儲備信息,官方外匯儲備貨幣構成(COFER)中報送國持有人民幣儲備規模為1933.8億美元,已有超過60個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將人民幣納入官方外匯儲備。

穩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

金融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改革開放初期,先允許在經濟特區設立外資銀行,且業務主要服務“三資”企業,信貸資金基本來自境外。1992年鄧小平視察南方談話後,對外資銀行開放逐步擴大,取消了設立機構的地域限制,並允許外資銀行在上海試點經營人民幣業務。自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金融業在機構設立、業務範圍、持股比例等方面不斷擴大開放程度,外商紛紛來華設立金融機構,形成了具有一定覆蓋面和市場深度的金融服務網絡,並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參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2018年以來,人民銀行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宣佈的金融業改革開放重大舉措,制定了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路線圖和時間表,4月份集中宣佈11項具體開放措施,目前已落實7項。同時,人民銀行還積極推進支付清算、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徵信等金融領域擴大對外開放。

國際金融政策協調與合作取得新成果。配合國家總體外交戰略,人民銀行全方位、多層次、靈活務實地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一是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與政策協調。做好二十國集團(G20)財金渠道特別是2016年G20杭州峰會相關工作。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份額、治理及監督改革,中國的份額排名上升至第3位,進入IMF管理層。參與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等機構制定標準和規則,推動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二是加強多邊開發領域的合作與創新。自1980年以來,人民銀行已先後加入非洲開發銀行、泛美開發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等區域和次區域多邊開發銀行。三是深度參與“一帶一路”框架下投融資合作。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推動成立並增資絲路基金,推進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的網絡化佈局。四是藉助東盟與中日韓(10+3)合作機制、上合組織、東南亞中央銀行組織等平臺,加強區域金融合作。五是穩步推進港澳人民幣業務發展,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建成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外匯管理方式實現重大轉變。自1996年12月1日起,我國接受IMF相關協定條款義務,實行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實現經常項目完全可兌換以後,我國開始研究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但隨著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加之當時經濟金融形勢比較嚴峻,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節奏一度放緩。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人民銀行按照“先流入後流出、先長期後短期、先直接後間接、先機構後個人”的思路,通過深化改革,穩步提高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按照IMF資本項目交易分類標準下的40個子項來看,目前我國可兌換和部分可兌換的項目37項,佔92.5%,僅剩3項尚未放開。同時,人民銀行主動加快外匯管理方式轉變,通過放松管制、簡政放權,大幅度減少對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的匯兌限制,實行資金流入流出均衡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外匯儲備經營管理不斷完善。從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以來,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總體呈現大幅增長,人民銀行依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2001年以來,外匯儲備在國務院、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三級授權體系下,按照“安全性、流動性、保值增值”的原則經營管理,接受各級指導監督。通過構建分散化的投資組合,外匯儲備貨幣資產擺佈逐步擴展到涵蓋30多種貨幣、50多類資產品種、6000多家投資對象,實現全球範圍、24小時連續運營,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框架、方法、工具和手段不斷優化,成功經受住了亞洲金融危機、美國次貸危機、歐債危機等衝擊,實現了經營業績的穩定增長。

持續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金融法治工作紮實推進。推動建立了以《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基礎金融法律為核心,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為重要內容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推動出臺了《反洗錢法》《金融統計管理條例》《徵信業管理條例》《存款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推進《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金融法規的制定及修訂工作。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建成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平臺,不斷簡政放權,提高政策透明度。

金融統計工作取得新突破。建成全國集中的金融統計信息系統,實現了金融統計數據集中和共享。創新設立社會融資規模系列指標,從金融機構資產方提供貨幣政策總量調控目標,成為宏觀分析和決策的重要參考。建立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創新開展資管產品統計。強化宏觀專項統計和信貸政策統計,服務金融調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控。

加快建立現代化支付清算系統。改革開放以來,從實現聯行體制變革,到陸續建成大額及小額支付系統、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等,再到成功上線運行第二代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會計數據核算集中系統(ACS)、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我國支付清算系統實現飛躍式發展。組建中國銀聯,推進銀行卡全國聯網通用。建立銀行賬戶實名制,完成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分類管理改革。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健康發展,我國移動支付的業務量、處理效率、覆蓋面,均居世界領先地位。

徵信體系逐步健全和完善。上世紀90年代後期,人民銀行開始啟動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了金融信用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對改善社會信用、防範信貸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條件放開市場準入,市場化徵信機構整體實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實現了與國家金融信用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錯位發展、功能互補。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參與信用聯合懲戒與激勵機制建設。

貨幣金銀服務效能持續提升。自成立以來,人民銀行先後設計印刷了五套人民幣,我國印鈔造幣在印製技術、防偽水平等方面跨入世界先進行列。加強大額現金管理,提高小面額人民幣服務水平,現金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持續加大防範和打擊假幣力度,反假貨幣工作進入系統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階段。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入開展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國庫現代化體系不斷完善。人民銀行自成立以來一直履行經理國庫職能,隨著《國家金庫條例》《預算法》的頒佈實施,經理國庫工作不斷走向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國庫制度和信息化建設持續推進,為保障國庫資金安全、確保各級財政預算順利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2006年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的上線運行,為實現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轉提供了堅實保障。

反洗錢工作持續加強。2004年牽頭建立了國務院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完善監管制度框架,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反洗錢監管全面覆蓋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和重點特定非金融行業。中國深度參與反洗錢國際交流合作和規則制定。

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初步建立。2012年成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專門機構,建立並完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機制和措施,擬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法規和規章。開展多種形式的金融消費者教育活動,積極探索將金融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建立完善中國普惠金融指標體系,重點提升基礎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

中國金融業改革發展的內在邏輯及經驗總結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改革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來之不易,期間經歷了艱辛複雜的歷程,有很多值得總結的經驗。

始終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改革開放之初,只有人民銀行一家銀行,高度壟斷經營;改革後陸續成立了幾百家城市商業銀行和幾千家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很多銀行完成股改上市,產權不斷明晰,銀行業國有控股比重大幅下降,經營效率大幅提升。改革開放之初,銀行是政府和財政的出納;改革後銀行自主經營,是發揮資源配置作用的市場主體。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規則的要求,銀行業建立了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資產負債約束機制,構建起市場化的損失吸收和風險防範機制。改革開放之初,銀行幹部職工幹好幹壞一個樣,改革後銀行業建立了市場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以及待遇與貢獻相掛鉤的薪酬體系。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進一步完善了會計準則和披露制度,強化外部監督和市場約束。隨著對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領域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剛性兌付被打破,市場化的退出機制也逐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穩步實施,以存款保險為平臺的金融風險處置框架正在有序建立。

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職能法定、依法履職,是人民銀行的基本行為準則。人民銀行自1949年中央政府政務院組建時,就是其組成部門,並嚴格依法履行各項職責。1982年,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金融的國家機關”。1983年,國務院決定由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並具體規定了人民銀行的十項職責。1995年通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法定地位。2003年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進一步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

始終堅定不移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通過對外開放,主動、深入瞭解金融監管的國際準則,客觀認識到了我們的差距,引進了技術和管理,也引進了競爭機制,特別是有助於改善公司治理和減少外部行政干預,也會促進會計準則、透明度和信用評級等中介服務領域的改革。通過對外開放,還推動了國內相關領域改革,比如人民幣加入SDR,就要求我們不斷完善與儲備貨幣發行國地位相適應的宏觀政策框架,從而增進國際社會對人民幣的信心。

始終將維護經濟金融穩定作為重要目標。每一項金融改革的成功推進都離不開良好的經濟金融環境。為此,宏觀調控尤其是貨幣政策必須根據經濟形勢變化靈活適度調整,加強逆週期調控。在經濟過熱或資產價格出現泡沫時,必須採用適當工具“慢撒氣”“軟著陸”,實現平穩調整;在經濟衰退或遭遇外部衝擊時,必須及時出手,穩定金融市場,增強公眾信心。同時,妥善把握好金融改革、發展、穩定之間的關係,在保持金融體系穩定、金融服務不間斷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前提下,發展金融市場,推進金融改革,擴大對外開放。

前瞻性地設置中央銀行職能定位。改革開放以來,人民銀行的職能定位不斷調整完善,以適應形勢的變化和需要。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家專業性監管機構分設後,為承擔新的金融改革、發展和穩定的職能,2003年人民銀行成立了金融市場、金融穩定、徵信管理和反洗錢專門機構。2005年,為更好地發揮中央銀行宏觀調控職能,完善中央銀行決策和操作體系,成立了人民銀行上海總部。2009年,為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人民銀行成立了專門機構。2012年,成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專門機構。2013年8月,人民銀行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牽頭成立了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2017年7月召開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由人民銀行承擔辦公室職責,牽頭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2018年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人民銀行。

展望未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變,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金融體系改革發展面臨諸多新的挑戰和任務。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金融事業的巨輪將繼續揚帆遠航,行穩致遠,再創金融改革發展新輝煌!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