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7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預測的公告

金融 環旭電子 匯率 投資 證券日報 2017-03-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依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控制制度》,公司擬開展的衍生品交易業務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該等衍生品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無需履行關聯交易表決程序。

具體內容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計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針對日常營運過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及負債進行避險操作,避險交易金額以不超過經批准的交易規模為限。

二、開展金融衍生品避險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開展的衍生品避險業務與日常經營需求緊密相關。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幣計價的產品銷售收匯,原材料、設備及配件進口等與經營行為相關的業務,為管理進口付匯業務的匯率波動風險,通過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資降低匯兌損失,提高公司競爭力。另一方面,隨著公司外匯收入的不斷增長,收入與支出幣種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歐元為主的外匯風險敞口不斷擴大,為防範匯率波動對公司利潤和股東權益造成不利影響,公司需進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資,以減少外匯風險敞口。

三、交易規模

考慮到公司管理的風險控制,公司預計2017年度外匯避險交易總規模合計以不超過6億美元為限額,業務期間為整個業務年度。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進行相關外匯避險操作。如2017年度外幣避險交易規模超過6億美元,將根據《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控制制度》的規定,再次提請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操作。

四、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

公司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相關規定及其指南,對金融衍生品的公允價值予以確定,對已開展的金融衍生品業務進行相應的核算處理。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針對公司2017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預測的議案發現如下意見:

1、公司董事會提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計劃,符合《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規定。

2、公司2017年度金融衍生品預測額度,是根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營運過程中涉及金額較大的多幣種購匯和結匯的結算需求而制定;公司衍生品交易僅限於與公司正常的產品銷售收匯,原材料、設備及配件進口等與經營行為相關的業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匯風險,能夠降低經營風險,有利於提高公司抵禦匯率波動的能力,有利於充分發揮公司競爭優勢。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計劃,是規避匯率風險的有效工具,是可行的、必要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我們同意公司《2017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預測報告》,並同意董事會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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