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金谷源 深交所 投資 會計師 證券時報 2017-05-2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交易於2017年5月22日停牌1天,於2017年5月23日開市時起復牌。

2.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3日開市時起撤銷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金源"變更為"金谷源";證券代碼不變,仍為"000408";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為10%。

一、公司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公司因2014年、2015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2.1 條規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證券簡稱由"金谷源"變更為"*ST金源",股票交易日漲跌幅度限制為 5%。

二、申請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根據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 2016 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602,884,210.16元,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911,809,784.96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 5,958,060,386.34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2.10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其他需要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申請撤銷股票交易退市風險警示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根據上述相關規定及公司2016年度業績情況,公司已符合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需要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於2017年5月17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

三、公司申請事項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

公司董事會關於撤銷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已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2日開市起停牌1天,2017年5月23日開市起恢復交易並撤銷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金源"變更為"金谷源";證券代碼不變,仍為"000408";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為10%。

四、其他說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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