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1、蘇州華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7年5月22日召開的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2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發佈的《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7-049)。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的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權益分派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44,06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0股,派發5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先按每10股派5元,權益登記日後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對於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1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5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144,060,000股,分紅後總股本增加至288,120,000股。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6月9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6月12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至2017年6月9日(股權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實施方法
1、本次所轉增股份於2017年6月12日直接記入股東證券賬戶。在轉增股份過程中產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後尾數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東派發1股(若尾數相同時則在尾數相同中由系統隨機排序派發),直至實際轉增股份總數與本次轉增股份總數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於2017年6月12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3、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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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7年6月2日至登記日:2017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本次所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7年6月12日。
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情況
根據公司2016年11月8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發佈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後,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
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實施後,將對2016年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情況待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公告。
八、股份變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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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實施轉增股份後,按新股本288,120,000股攤薄計算,2016年度每股淨收益為0.38元。
十、諮詢機構
諮詢地址:蘇州市吳江區桃源鎮桃烏公路東側
諮詢部門:蘇州華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諮詢電話:0512-63857748
傳真電話:0512-63852178
十一、備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蘇州華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