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兩男子以負面新聞敲詐勒索,分別獲刑1年、4年半

佳縣 榆林 大荔 新聞 陝西 刑法 烏鎮 澄城 渭南 政治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06-08

為了縱深推進佳縣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充分彰顯全面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態度和決心,6月5日上午,佳縣法院公開宣判了首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馬金林、王成欣敲詐勒索案。

榆林兩男子以負面新聞敲詐勒索,分別獲刑1年、4年半

佳縣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馬金林、王成欣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劉向陽、張孝軍)以報道負面新聞相要挾,採用徵訂雜誌的名義對陝西省佳縣烏鎮政府、陝西省渭南市大荔縣許莊中心衛生院、下寨衛生院、雙泉鎮衛生院、羌白鎮衛生院、兩宜鎮中心衛生院、澄城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進行恐嚇、敲詐勒索,其中馬金林涉案9次,敲詐人民幣83160元;王成欣涉案1次,敲詐佳縣烏鎮政府人民幣15000元。

榆林兩男子以負面新聞敲詐勒索,分別獲刑1年、4年半

據此,佳縣法院認為,被告人馬金林系共同犯罪的糾集者,劉向陽、張孝軍、王成欣均為固定成員,且以負面報道相要挾,9次進行敲詐勒索,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關於惡勢力的定性,系惡勢力犯罪,依法應予嚴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馬金林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被告人王成欣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在該案審理的過程中,佳縣法院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政法委、宣傳部、紀檢委等代表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使公眾在第一時間瞭解案件審理情況,切實貫徹司法公平、公正、公開,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發揮法治宣傳的積極作用。

佳縣法院將以此為契機,增強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責任感、緊迫感,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佳縣法院 張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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