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質油風生水起,打了“專項檢查”的臉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法律 社會 光明網 2018-11-28

作者:任然

據媒體調查,山東東營、淄博、濱州等地多家化工企業,專門出售不合格的調和汽柴油,部分油品硫含量達3252.4mg/L,相較於“國六”汽柴油標準,超標300多倍。此外,在山東東營、濱州兩市,還有一些廠家專門和負責拉油的油罐車司機做起了私下換油的生意。他們以“每噸補貼1500元”的價格,誘惑司機把罐車內符合國標的成品油,部分替換成他們的“化工油”。

劣質油風生水起,打了“專項檢查”的臉

這些經“沒有任何煉油裝置”的化工作坊“在罐裡打幾個循環就可以了”製作而成的劣質油,利潤著實驚人。其單價每噸低於國標油品2000元到3000元,而一個小作坊“一天裝十幾輛車不成問題”。

但驚人的暴利正是建立在觸目驚心的危害和隱患之上:這些劣質油含硫量超過“國六”標準300多倍;在使用上,遠不只是“不耐用”這麼簡單,更會腐蝕汽車零件,對人體造成危害,同時對大氣造成嚴重汙染。最極端者,如果違規加入塗料溶劑油,“還會降低柴油閃點,有易燃易爆的危險。”

另外,劣質油的巨大暴利空間,還催生了“偷樑換柱”“以次充好”的勾當。粗放的換油過程可能造成安全隱患不說,也令劣質油的危害成幾何倍上升,因為一車合規油一旦注入一定比例的劣質油,也就意味著整車油實都被“汙染”了。這既是對油品質量的傷害,也是對整個成品油市場秩序的敗壞,讓人防不勝防。

用“玩火”來形容劣質油的生產和銷售都毫不為過。但是,如此多負外部性風險之下,難道當地監管部門對此毫不知情嗎?從相關新聞來看,顯然並非如此。如去年3月,東營市質監局就下發了《關於開展打擊非法調和成品油集中行動的通知》,組織全市質監繫統開展了煉化企業和其他涉油產品生產企業非法調和成品油專項檢查;而今年5月,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中,也明確提到按照“兩個100%全覆蓋”要求,健全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問題是,在上述檢查、整改後,為何兜售劣質油、換油的生意依然做得風生水起?要知道,該行業的操作很難說有什麼祕密可言。比如,媒體調查發現,昊隆路全長不過兩公里,但馬路兩旁密集分佈著多家做調和油的化工企業;而記者在山東很多地煉廠附近的公共廁所或路邊建築上,都能看到貼著的換油名片和電話。試問,如此公然的、成產業化的違規現象,又是如何在專項檢查中過關的?

這次的媒體曝光後,山東省東營、濱州及淄博等地已作出迴應,稱已派出調查組,進駐轄區內的涉事企業,針對“無票”、“變票”低價售油逃稅,產銷劣質調和汽柴油等情況分別進行調查。而對於此次的調查,希望是切實有用的,不是說說而已。

作為煉油和化工大省,山東成品油市場的問題似乎一直較為突出,但成品油亂象,絕不只存在於山東一地。事實上,從記者調查看,這些劣質油最終是留向了全國市場,這表明每個地方都不該放鬆對成品油市場的管理。要徹底斬斷劣質油市場,除了嚴格監管,現有的行業管理標準和法律規定,也不無優化的必要。

如中國科學院大學化工學院何裕建教授表示,由於國家標準中對於成品油規定,只要通過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等十幾項檢測標準就判定為合格的汽油,至於汽油裡具體含有什麼樣的成分,並不在標準的檢測範圍之內,這就為調和汽油生產廠家帶來了可乘之機。那麼,這算不算一個標準漏洞?

另外,根據目前《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成品油經營企業採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法律、法規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視情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罰款處罰。這樣的處罰力度又是否與違規所帶來的暴利不甚匹配?

對於這些油品市場所存在的漏洞與管理中的疏忽,亟待引起重視,不要等到出了問題才想起解決。(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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