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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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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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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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1 管仲其人

齊桓公是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他的霸業全賴管仲的輔佐。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世人尊稱為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 ,潁上人(今安徽潁上) ,周穆王的後代。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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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1 管仲其人

齊桓公是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他的霸業全賴管仲的輔佐。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世人尊稱為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 ,潁上人(今安徽潁上) ,周穆王的後代。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2 坎坷管仲

管仲之所以能在齊國施展其才能,是由於鮑叔牙的知人善舉。管仲少年時家境貧困,同鮑叔牙一起經商於南陽(齊邑,今山東鄒縣)一帶。在兩人共分盈利時,他總是佔便宜多拿些,鮑叔知他家貧,要養活老母,從不計較。他曾給鮑叔出過主意都失敗了,鮑叔認為不是他的主意不好,而是時機不當。

管仲作過三次小官都被辭退,鮑叔知道是國君不知其才而不是管仲不能幹。管仲曾打過仗,總是中途逃回家,鮑叔知道他不是膽小怕死,而是不願為那些貴族間的爭權而白白送死。

03 管鮑之交

後來他們兩人從政,到了齊國,鮑叔牙追隨小白,管仲追隨公子糾。小白當了國君(即桓公),鮑叔牙有大功,桓公要任命他為相,鮑叔牙卻把管仲推薦給桓公,並向桓公說:“若其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而自己只是“君之庸臣”,不是治國的材料,並列舉五個方面不如管仲之處。他說:用寬厚感化民眾掌握治國政策的根本點,用忠信團結人民,制定四方可以效法的禮義(制度),治軍可使人人奮勇當先。這五點,我都不如管仲。勸桓公不要失掉這個人才。齊桓公欣然採納了鮑叔牙的意見,任命管仲為相,鮑叔牙甘居管仲之下,為齊國大夫。

鮑叔牙比管仲先死,管仲在悼念鮑叔牙時回顧了他們幾十年相交,深切地說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管仲有這樣好的朋友,確實是他一生的大幸。當時的人很推重鮑叔牙謙讓而能知人的品德。後世就用“管鮑之交”來說明朋友之間的純真情誼並表彰鮑叔牙這種舉賢才的高潔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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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1 管仲其人

齊桓公是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他的霸業全賴管仲的輔佐。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世人尊稱為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 ,潁上人(今安徽潁上) ,周穆王的後代。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2 坎坷管仲

管仲之所以能在齊國施展其才能,是由於鮑叔牙的知人善舉。管仲少年時家境貧困,同鮑叔牙一起經商於南陽(齊邑,今山東鄒縣)一帶。在兩人共分盈利時,他總是佔便宜多拿些,鮑叔知他家貧,要養活老母,從不計較。他曾給鮑叔出過主意都失敗了,鮑叔認為不是他的主意不好,而是時機不當。

管仲作過三次小官都被辭退,鮑叔知道是國君不知其才而不是管仲不能幹。管仲曾打過仗,總是中途逃回家,鮑叔知道他不是膽小怕死,而是不願為那些貴族間的爭權而白白送死。

03 管鮑之交

後來他們兩人從政,到了齊國,鮑叔牙追隨小白,管仲追隨公子糾。小白當了國君(即桓公),鮑叔牙有大功,桓公要任命他為相,鮑叔牙卻把管仲推薦給桓公,並向桓公說:“若其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而自己只是“君之庸臣”,不是治國的材料,並列舉五個方面不如管仲之處。他說:用寬厚感化民眾掌握治國政策的根本點,用忠信團結人民,制定四方可以效法的禮義(制度),治軍可使人人奮勇當先。這五點,我都不如管仲。勸桓公不要失掉這個人才。齊桓公欣然採納了鮑叔牙的意見,任命管仲為相,鮑叔牙甘居管仲之下,為齊國大夫。

鮑叔牙比管仲先死,管仲在悼念鮑叔牙時回顧了他們幾十年相交,深切地說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管仲有這樣好的朋友,確實是他一生的大幸。當時的人很推重鮑叔牙謙讓而能知人的品德。後世就用“管鮑之交”來說明朋友之間的純真情誼並表彰鮑叔牙這種舉賢才的高潔品格。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4 管仲改革--經濟方面

管仲很有才幹,桓公也推誠相待,君臣相得益彰,加上有鮑叔牙這樣重臣的支持,管仲在齊國大展其治國本領,在經濟、政治、軍事上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經濟上,管仲實行“相地衰徵”的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據《管子·乘馬》記載,這一制度包括了兩個內容:一是“均地分民”,一是與民“分貨”。

“均地”就是把土地分給各農戶,國家和貴族不再保留公田直接經營。農戶分到土地後,由一家一戶獨立進行生產,不再集體大規模耕種公田,叫做“分民”。分地的具體辦法不得其詳,《周禮》一書中記載有兩種授田法,一是按戶分,行於國中;一是按人分,行於野鄙。管仲的均地法大約是每一戶(或一個全勞力)分100畝(約合今32畝)。土地好壞不同,分的數量有差,他主張“分地要“均”,把土地劃分成“陸、阜、卻、井、田、疇”等7類,認為做到“均”則“民不憾”。如每戶分上等地是100畝,中等地為200畝,下等地為300畝,田多的就可以自分幾個部分進行輪作以養地力。

“分貨”就是徵收租稅。農戶不再耕公田出勞役,就變為向國家或採邑主納租稅。至於稅率,《管子大匡》篇中“案田而稅”的標準是“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稅”,比後世封建社會規定的十分取的稅率為高。管仲徵租稅最重要的還是按土地好壞徵收。他把土地分為三大類:平地(包括丘陵地帶)、山地和澤地,各類土地徵稅標準不同,這就是“相地衰徵”。按土地好壞分等徵收租稅,農戶負擔比較平衡,不致畸輕畸重,生活生產比較安定,不致流亡,所謂“相地而衰徵,則民不移”。

“相地衰徵”在當時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在西周奴隸社會中,實行“國”“野”分治,住在國都和近郊的稱為“國人”,他們基本上是統治族,住在鄙野中的稱為“野人”,他們基本上是農業奴隸。“野人”沒有人身自由,更沒有土地所有權。他們被強迫在奴隸制的國家或貴族的土地上勞動。為他人勞動,生產積極性很低。到西周末期以來,奴隸主的土地上已是雜草叢生,所謂“田在草中”,“無田甫田,維莠驕驕”。奴隸制已無法維持下去。來自社會下層的管仲瞭解民情,實行這一改革,使耕者由被動變主動,較大地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從而也使奴隸“野人”逐漸變成封建制下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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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1 管仲其人

齊桓公是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他的霸業全賴管仲的輔佐。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世人尊稱為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 ,潁上人(今安徽潁上) ,周穆王的後代。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2 坎坷管仲

管仲之所以能在齊國施展其才能,是由於鮑叔牙的知人善舉。管仲少年時家境貧困,同鮑叔牙一起經商於南陽(齊邑,今山東鄒縣)一帶。在兩人共分盈利時,他總是佔便宜多拿些,鮑叔知他家貧,要養活老母,從不計較。他曾給鮑叔出過主意都失敗了,鮑叔認為不是他的主意不好,而是時機不當。

管仲作過三次小官都被辭退,鮑叔知道是國君不知其才而不是管仲不能幹。管仲曾打過仗,總是中途逃回家,鮑叔知道他不是膽小怕死,而是不願為那些貴族間的爭權而白白送死。

03 管鮑之交

後來他們兩人從政,到了齊國,鮑叔牙追隨小白,管仲追隨公子糾。小白當了國君(即桓公),鮑叔牙有大功,桓公要任命他為相,鮑叔牙卻把管仲推薦給桓公,並向桓公說:“若其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而自己只是“君之庸臣”,不是治國的材料,並列舉五個方面不如管仲之處。他說:用寬厚感化民眾掌握治國政策的根本點,用忠信團結人民,制定四方可以效法的禮義(制度),治軍可使人人奮勇當先。這五點,我都不如管仲。勸桓公不要失掉這個人才。齊桓公欣然採納了鮑叔牙的意見,任命管仲為相,鮑叔牙甘居管仲之下,為齊國大夫。

鮑叔牙比管仲先死,管仲在悼念鮑叔牙時回顧了他們幾十年相交,深切地說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管仲有這樣好的朋友,確實是他一生的大幸。當時的人很推重鮑叔牙謙讓而能知人的品德。後世就用“管鮑之交”來說明朋友之間的純真情誼並表彰鮑叔牙這種舉賢才的高潔品格。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4 管仲改革--經濟方面

管仲很有才幹,桓公也推誠相待,君臣相得益彰,加上有鮑叔牙這樣重臣的支持,管仲在齊國大展其治國本領,在經濟、政治、軍事上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經濟上,管仲實行“相地衰徵”的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據《管子·乘馬》記載,這一制度包括了兩個內容:一是“均地分民”,一是與民“分貨”。

“均地”就是把土地分給各農戶,國家和貴族不再保留公田直接經營。農戶分到土地後,由一家一戶獨立進行生產,不再集體大規模耕種公田,叫做“分民”。分地的具體辦法不得其詳,《周禮》一書中記載有兩種授田法,一是按戶分,行於國中;一是按人分,行於野鄙。管仲的均地法大約是每一戶(或一個全勞力)分100畝(約合今32畝)。土地好壞不同,分的數量有差,他主張“分地要“均”,把土地劃分成“陸、阜、卻、井、田、疇”等7類,認為做到“均”則“民不憾”。如每戶分上等地是100畝,中等地為200畝,下等地為300畝,田多的就可以自分幾個部分進行輪作以養地力。

“分貨”就是徵收租稅。農戶不再耕公田出勞役,就變為向國家或採邑主納租稅。至於稅率,《管子大匡》篇中“案田而稅”的標準是“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稅”,比後世封建社會規定的十分取的稅率為高。管仲徵租稅最重要的還是按土地好壞徵收。他把土地分為三大類:平地(包括丘陵地帶)、山地和澤地,各類土地徵稅標準不同,這就是“相地衰徵”。按土地好壞分等徵收租稅,農戶負擔比較平衡,不致畸輕畸重,生活生產比較安定,不致流亡,所謂“相地而衰徵,則民不移”。

“相地衰徵”在當時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在西周奴隸社會中,實行“國”“野”分治,住在國都和近郊的稱為“國人”,他們基本上是統治族,住在鄙野中的稱為“野人”,他們基本上是農業奴隸。“野人”沒有人身自由,更沒有土地所有權。他們被強迫在奴隸制的國家或貴族的土地上勞動。為他人勞動,生產積極性很低。到西周末期以來,奴隸主的土地上已是雜草叢生,所謂“田在草中”,“無田甫田,維莠驕驕”。奴隸制已無法維持下去。來自社會下層的管仲瞭解民情,實行這一改革,使耕者由被動變主動,較大地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從而也使奴隸“野人”逐漸變成封建制下的農民。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5 管仲改革--政治方面

在政治上,實行“參國伍鄙”制。“參國”就是把國都劃分為士、工、商三種居民區,使各類人聚居一處不相混雜。分士為15個鄉,工、商各3鄉,共21個鄉。每鄉的編制分軌(5家)、裡(10軌)、連(4裡)、鄉(10連)四級,一鄉2000家。

野鄙以30家為一邑,10邑為一卒,10卒為鄉,3鄉為縣,10縣為屬,一屬9萬家。全國鄉村分為5屬,計45萬家。國都是21鄉,每鄉2000家,計4.2萬家。42萬比45萬,這大約就是當時城鄉的人口比例。在野中各級設行政長官管理,還規定對官吏的考核制度,優升劣黜。從此也可看出管仲改革後,野鄙中的農民已納入國家編戶之民,他們已不再是某個奴隸主貴族的私人奴隸。

治理“五屬”的官吏,管仲還要他們隨時向上級報告本轄區內的優秀人物和不良分子。若隱而不報,要受到懲罰。

為了擴大政權基礎,管仲還在“國人”中創設了選拔人才的“三選”制。規定各鄉長要把本鄉有才學和武功的人推薦給政府,稱“鄉長所進”,是為第一選。鄉長推薦的人經過官府有關部門一段時間試用考核,優秀者推薦給國君,稱為“官長所選”,是為第二選。國君再親自詢問,用一系列有關治理國家的難題使其解答,並交給一定事做,合格者任命為上卿的助手,稱為“公所訾(a紫)相”,是為第三選。這“三選”制以才能為準則,初步排除了貴賤等級、社會地位和世襲的限制,是對西周以來的“世官世祿”制度一次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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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1 管仲其人

齊桓公是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他的霸業全賴管仲的輔佐。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世人尊稱為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 ,潁上人(今安徽潁上) ,周穆王的後代。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2 坎坷管仲

管仲之所以能在齊國施展其才能,是由於鮑叔牙的知人善舉。管仲少年時家境貧困,同鮑叔牙一起經商於南陽(齊邑,今山東鄒縣)一帶。在兩人共分盈利時,他總是佔便宜多拿些,鮑叔知他家貧,要養活老母,從不計較。他曾給鮑叔出過主意都失敗了,鮑叔認為不是他的主意不好,而是時機不當。

管仲作過三次小官都被辭退,鮑叔知道是國君不知其才而不是管仲不能幹。管仲曾打過仗,總是中途逃回家,鮑叔知道他不是膽小怕死,而是不願為那些貴族間的爭權而白白送死。

03 管鮑之交

後來他們兩人從政,到了齊國,鮑叔牙追隨小白,管仲追隨公子糾。小白當了國君(即桓公),鮑叔牙有大功,桓公要任命他為相,鮑叔牙卻把管仲推薦給桓公,並向桓公說:“若其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而自己只是“君之庸臣”,不是治國的材料,並列舉五個方面不如管仲之處。他說:用寬厚感化民眾掌握治國政策的根本點,用忠信團結人民,制定四方可以效法的禮義(制度),治軍可使人人奮勇當先。這五點,我都不如管仲。勸桓公不要失掉這個人才。齊桓公欣然採納了鮑叔牙的意見,任命管仲為相,鮑叔牙甘居管仲之下,為齊國大夫。

鮑叔牙比管仲先死,管仲在悼念鮑叔牙時回顧了他們幾十年相交,深切地說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管仲有這樣好的朋友,確實是他一生的大幸。當時的人很推重鮑叔牙謙讓而能知人的品德。後世就用“管鮑之交”來說明朋友之間的純真情誼並表彰鮑叔牙這種舉賢才的高潔品格。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4 管仲改革--經濟方面

管仲很有才幹,桓公也推誠相待,君臣相得益彰,加上有鮑叔牙這樣重臣的支持,管仲在齊國大展其治國本領,在經濟、政治、軍事上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經濟上,管仲實行“相地衰徵”的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據《管子·乘馬》記載,這一制度包括了兩個內容:一是“均地分民”,一是與民“分貨”。

“均地”就是把土地分給各農戶,國家和貴族不再保留公田直接經營。農戶分到土地後,由一家一戶獨立進行生產,不再集體大規模耕種公田,叫做“分民”。分地的具體辦法不得其詳,《周禮》一書中記載有兩種授田法,一是按戶分,行於國中;一是按人分,行於野鄙。管仲的均地法大約是每一戶(或一個全勞力)分100畝(約合今32畝)。土地好壞不同,分的數量有差,他主張“分地要“均”,把土地劃分成“陸、阜、卻、井、田、疇”等7類,認為做到“均”則“民不憾”。如每戶分上等地是100畝,中等地為200畝,下等地為300畝,田多的就可以自分幾個部分進行輪作以養地力。

“分貨”就是徵收租稅。農戶不再耕公田出勞役,就變為向國家或採邑主納租稅。至於稅率,《管子大匡》篇中“案田而稅”的標準是“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稅”,比後世封建社會規定的十分取的稅率為高。管仲徵租稅最重要的還是按土地好壞徵收。他把土地分為三大類:平地(包括丘陵地帶)、山地和澤地,各類土地徵稅標準不同,這就是“相地衰徵”。按土地好壞分等徵收租稅,農戶負擔比較平衡,不致畸輕畸重,生活生產比較安定,不致流亡,所謂“相地而衰徵,則民不移”。

“相地衰徵”在當時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在西周奴隸社會中,實行“國”“野”分治,住在國都和近郊的稱為“國人”,他們基本上是統治族,住在鄙野中的稱為“野人”,他們基本上是農業奴隸。“野人”沒有人身自由,更沒有土地所有權。他們被強迫在奴隸制的國家或貴族的土地上勞動。為他人勞動,生產積極性很低。到西周末期以來,奴隸主的土地上已是雜草叢生,所謂“田在草中”,“無田甫田,維莠驕驕”。奴隸制已無法維持下去。來自社會下層的管仲瞭解民情,實行這一改革,使耕者由被動變主動,較大地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從而也使奴隸“野人”逐漸變成封建制下的農民。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5 管仲改革--政治方面

在政治上,實行“參國伍鄙”制。“參國”就是把國都劃分為士、工、商三種居民區,使各類人聚居一處不相混雜。分士為15個鄉,工、商各3鄉,共21個鄉。每鄉的編制分軌(5家)、裡(10軌)、連(4裡)、鄉(10連)四級,一鄉2000家。

野鄙以30家為一邑,10邑為一卒,10卒為鄉,3鄉為縣,10縣為屬,一屬9萬家。全國鄉村分為5屬,計45萬家。國都是21鄉,每鄉2000家,計4.2萬家。42萬比45萬,這大約就是當時城鄉的人口比例。在野中各級設行政長官管理,還規定對官吏的考核制度,優升劣黜。從此也可看出管仲改革後,野鄙中的農民已納入國家編戶之民,他們已不再是某個奴隸主貴族的私人奴隸。

治理“五屬”的官吏,管仲還要他們隨時向上級報告本轄區內的優秀人物和不良分子。若隱而不報,要受到懲罰。

為了擴大政權基礎,管仲還在“國人”中創設了選拔人才的“三選”制。規定各鄉長要把本鄉有才學和武功的人推薦給政府,稱“鄉長所進”,是為第一選。鄉長推薦的人經過官府有關部門一段時間試用考核,優秀者推薦給國君,稱為“官長所選”,是為第二選。國君再親自詢問,用一系列有關治理國家的難題使其解答,並交給一定事做,合格者任命為上卿的助手,稱為“公所訾(a紫)相”,是為第三選。這“三選”制以才能為準則,初步排除了貴賤等級、社會地位和世襲的限制,是對西周以來的“世官世祿”制度一次衝擊。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6 管仲改革--軍事方面

在軍事上,實行“作內政以寄軍令”的制度,實行兵民合一,把行政組織和軍事編制結合起來。作法是與國中15個士鄉的行政組織軌、裡、連、鄉編制相應。

每家出一人為士兵,一軌五家組成一個最小的戰鬥單位“伍”,由軌長率領;10軌50家50人為一“小戎”,由裡有司率領;4裡200家200人為一“卒”,由連長率領;10連20030為“旅”,由鄉良人率領。5鄉1萬家1萬人,組成一“軍”。土鄉15個,有3萬人為三軍。

國君和國氏、高氏二卿各率領一軍。這既擴大兵員又由於他們從小相處在一起,互相瞭解,關係密切,患難與共,軍隊的戰鬥力得到提高,明顯增強了齊國的軍力。

總的來說,管仲對土地、租稅、政治和車事制度的改革,順應了歷史發展趨勢,為齊桓公向外爭霸打好了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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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我們都知道諸葛亮是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發明家。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諡忠武侯。故後世常以武侯、諸葛武侯尊稱諸葛亮。諸葛亮一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忠臣與智者的代表人物。從做人和做官的角度來看,諸葛亮也算是位極人臣,無以復加,到了一個無人企及的地步了。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但是諸葛亮常常自比管仲樂毅,並一生效仿他們。他們便是春秋時期齊國之相管仲,燕國上將軍樂毅。他們都為國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勳。那麼諸葛亮學他們就是想輔佐明君,把國家興旺起來。本文主要是給大家介紹的是齊相管仲。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1 管仲其人

齊桓公是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他的霸業全賴管仲的輔佐。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世人尊稱為管子,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 ,潁上人(今安徽潁上) ,周穆王的後代。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2 坎坷管仲

管仲之所以能在齊國施展其才能,是由於鮑叔牙的知人善舉。管仲少年時家境貧困,同鮑叔牙一起經商於南陽(齊邑,今山東鄒縣)一帶。在兩人共分盈利時,他總是佔便宜多拿些,鮑叔知他家貧,要養活老母,從不計較。他曾給鮑叔出過主意都失敗了,鮑叔認為不是他的主意不好,而是時機不當。

管仲作過三次小官都被辭退,鮑叔知道是國君不知其才而不是管仲不能幹。管仲曾打過仗,總是中途逃回家,鮑叔知道他不是膽小怕死,而是不願為那些貴族間的爭權而白白送死。

03 管鮑之交

後來他們兩人從政,到了齊國,鮑叔牙追隨小白,管仲追隨公子糾。小白當了國君(即桓公),鮑叔牙有大功,桓公要任命他為相,鮑叔牙卻把管仲推薦給桓公,並向桓公說:“若其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而自己只是“君之庸臣”,不是治國的材料,並列舉五個方面不如管仲之處。他說:用寬厚感化民眾掌握治國政策的根本點,用忠信團結人民,制定四方可以效法的禮義(制度),治軍可使人人奮勇當先。這五點,我都不如管仲。勸桓公不要失掉這個人才。齊桓公欣然採納了鮑叔牙的意見,任命管仲為相,鮑叔牙甘居管仲之下,為齊國大夫。

鮑叔牙比管仲先死,管仲在悼念鮑叔牙時回顧了他們幾十年相交,深切地說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管仲有這樣好的朋友,確實是他一生的大幸。當時的人很推重鮑叔牙謙讓而能知人的品德。後世就用“管鮑之交”來說明朋友之間的純真情誼並表彰鮑叔牙這種舉賢才的高潔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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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管仲改革--經濟方面

管仲很有才幹,桓公也推誠相待,君臣相得益彰,加上有鮑叔牙這樣重臣的支持,管仲在齊國大展其治國本領,在經濟、政治、軍事上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經濟上,管仲實行“相地衰徵”的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據《管子·乘馬》記載,這一制度包括了兩個內容:一是“均地分民”,一是與民“分貨”。

“均地”就是把土地分給各農戶,國家和貴族不再保留公田直接經營。農戶分到土地後,由一家一戶獨立進行生產,不再集體大規模耕種公田,叫做“分民”。分地的具體辦法不得其詳,《周禮》一書中記載有兩種授田法,一是按戶分,行於國中;一是按人分,行於野鄙。管仲的均地法大約是每一戶(或一個全勞力)分100畝(約合今32畝)。土地好壞不同,分的數量有差,他主張“分地要“均”,把土地劃分成“陸、阜、卻、井、田、疇”等7類,認為做到“均”則“民不憾”。如每戶分上等地是100畝,中等地為200畝,下等地為300畝,田多的就可以自分幾個部分進行輪作以養地力。

“分貨”就是徵收租稅。農戶不再耕公田出勞役,就變為向國家或採邑主納租稅。至於稅率,《管子大匡》篇中“案田而稅”的標準是“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稅”,比後世封建社會規定的十分取的稅率為高。管仲徵租稅最重要的還是按土地好壞徵收。他把土地分為三大類:平地(包括丘陵地帶)、山地和澤地,各類土地徵稅標準不同,這就是“相地衰徵”。按土地好壞分等徵收租稅,農戶負擔比較平衡,不致畸輕畸重,生活生產比較安定,不致流亡,所謂“相地而衰徵,則民不移”。

“相地衰徵”在當時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在西周奴隸社會中,實行“國”“野”分治,住在國都和近郊的稱為“國人”,他們基本上是統治族,住在鄙野中的稱為“野人”,他們基本上是農業奴隸。“野人”沒有人身自由,更沒有土地所有權。他們被強迫在奴隸制的國家或貴族的土地上勞動。為他人勞動,生產積極性很低。到西周末期以來,奴隸主的土地上已是雜草叢生,所謂“田在草中”,“無田甫田,維莠驕驕”。奴隸制已無法維持下去。來自社會下層的管仲瞭解民情,實行這一改革,使耕者由被動變主動,較大地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從而也使奴隸“野人”逐漸變成封建制下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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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管仲改革--政治方面

在政治上,實行“參國伍鄙”制。“參國”就是把國都劃分為士、工、商三種居民區,使各類人聚居一處不相混雜。分士為15個鄉,工、商各3鄉,共21個鄉。每鄉的編制分軌(5家)、裡(10軌)、連(4裡)、鄉(10連)四級,一鄉2000家。

野鄙以30家為一邑,10邑為一卒,10卒為鄉,3鄉為縣,10縣為屬,一屬9萬家。全國鄉村分為5屬,計45萬家。國都是21鄉,每鄉2000家,計4.2萬家。42萬比45萬,這大約就是當時城鄉的人口比例。在野中各級設行政長官管理,還規定對官吏的考核制度,優升劣黜。從此也可看出管仲改革後,野鄙中的農民已納入國家編戶之民,他們已不再是某個奴隸主貴族的私人奴隸。

治理“五屬”的官吏,管仲還要他們隨時向上級報告本轄區內的優秀人物和不良分子。若隱而不報,要受到懲罰。

為了擴大政權基礎,管仲還在“國人”中創設了選拔人才的“三選”制。規定各鄉長要把本鄉有才學和武功的人推薦給政府,稱“鄉長所進”,是為第一選。鄉長推薦的人經過官府有關部門一段時間試用考核,優秀者推薦給國君,稱為“官長所選”,是為第二選。國君再親自詢問,用一系列有關治理國家的難題使其解答,並交給一定事做,合格者任命為上卿的助手,稱為“公所訾(a紫)相”,是為第三選。這“三選”制以才能為準則,初步排除了貴賤等級、社會地位和世襲的限制,是對西周以來的“世官世祿”制度一次衝擊。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6 管仲改革--軍事方面

在軍事上,實行“作內政以寄軍令”的制度,實行兵民合一,把行政組織和軍事編制結合起來。作法是與國中15個士鄉的行政組織軌、裡、連、鄉編制相應。

每家出一人為士兵,一軌五家組成一個最小的戰鬥單位“伍”,由軌長率領;10軌50家50人為一“小戎”,由裡有司率領;4裡200家200人為一“卒”,由連長率領;10連20030為“旅”,由鄉良人率領。5鄉1萬家1萬人,組成一“軍”。土鄉15個,有3萬人為三軍。

國君和國氏、高氏二卿各率領一軍。這既擴大兵員又由於他們從小相處在一起,互相瞭解,關係密切,患難與共,軍隊的戰鬥力得到提高,明顯增強了齊國的軍力。

總的來說,管仲對土地、租稅、政治和車事制度的改革,順應了歷史發展趨勢,為齊桓公向外爭霸打好了物質基礎。

諸葛亮常自比為他,並一生效仿之人,夷吾管仲到底做過了什麼?

07 本文總結與啟示

管仲改革使居住在野鄙中的奴隸的地位,尤其是經濟上的地位得到了改善,當然在政治上,野人還是處於無權地位,他們還沒有當兵權和參政權,他們還不被視為國家的正式公民。這也是時代的限制。春秋初年,奴隸制度雖已開始瓦解,但畢竟是處在量變的過程中,管仲改革對“野人”在政治權利上的漠視,正是這一時代侷限的反映。

管仲是中國古代著名的經濟學家、哲學家、政治家、軍事家。被譽為"法家先驅"、"聖人之師"、"華夏文明的保護者"、"華夏第一相"。他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精神與文化的傳承,我們一定要繼承和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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