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家企業被查封'

廣州 環境保護 水汙染 建築 黃埔區 南方都市報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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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劉軍 實習生黃林宜 通訊員趙雪峰 廣州白雲區一塑料加工廠環評審批批覆設有破碎機3臺、不設發電機,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現場發現破碎清洗車間26個、塑料破碎機32臺、發電機組2組。因私自擴大規模,存在非法排汙行為,7月12日被執法人員查封。

獲環保審批文件後私擴規模

7月12日深夜,廣州市河長辦召集白雲區河長辦、白雲區環保執法大隊、太和鎮政府三級聯動對該鎮穗豐村十四社石坳仔山窩中的廣州市太和龍穗橡塑加工廠開展現場執法及溯源工作。發現該廠廠區地處白雲、黃埔兩區交界的山窩中,廠房採用鋼棚架臨時搭建,建築面積約2萬平方米,廠區總佔地面積約3.5萬平方米,場地硬底化。現場發現破碎清洗車間26個、倉庫3個,其中塑料破碎機32臺、清洗機31臺、發電機組2組。

經白雲區環保大隊核實,該廠辦理環評手續時僅批覆設有破碎機3臺、清洗機10臺,不設發電機,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現有規模與環評批覆相比嚴重不符,存在大規模私自擴建行為。

汙泥去向不明 汙水直排水塘

據瞭解,該廠的生產工藝為收集廢舊塑料,經過分揀、破碎清洗,最終加工為成品,清洗過程有大量廢水產生,收集後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沉砂池+調節池+厭氧池+生化池)處理後排入附近的水塘,汙水處理設施產生大量汙泥。然而,工廠負責人對汙泥卻說不出去向。

經過現場摸查發現,經處理後的汙水從高往低流向長約160米、寬約60米的水塘。水塘集雨面積約2平方公里,位於山窩下游區域,遇大雨、特別是暴雨天氣時,雨水匯入水塘與汙水混合,混合水塘水自然洩洪,流入下游的金坑湧,進入黃埔區金坑水庫,最終流入東江北幹流,影響大墩斷面水質達標。

據瞭解,白雲區環保執法部門對該廠大規模擴建和汙泥未申報轉移行為已分別立案查處,當晚已查封該廠,同時太和鎮政府環安辦工作人員已對該廠進行斷電斷水處理。白雲區水務執法部門已查清該水塘不屬於在冊的山塘和水庫,沒有灌溉的功能,平時集水面積小,水位較低,暫不涉及洩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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