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嶺一公司職員醉酒駕車被查獲後連稱:後悔死了!工作丟了!

2019年7月6日晚21時35分,公主嶺市交警城區中隊民警正在市婦幼保健院附近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起亞轎車不時地在變換大燈遠近光,民警不知駕駛員是需要幫助,還是有什麼其他特殊情況,就駕車跟在轎車後方,一直跟到國文醫院東側時發現,駕駛員停下車後就跑。

原來,駕駛員白某是遼寧人,被總公司派來公主嶺分公司工作,當時是與朋友喝完了酒後駕車回住處。由於酒後不能控制住自己,開車途中不時地變換了燈光,被眼尖心細的交警蜀黍發現了。

公主嶺一公司職員醉酒駕車被查獲後連稱:後悔死了!工作丟了!

在對白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後,結果顯示為105.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在將白某帶往派出所進一步處理的途中,年僅31歲的白某後悔莫及,連稱:“後悔死了,現在公司抓這個抓得可嚴了!工作得丟了!家庭都完了!太犯不上啦!”

根據規定,民警在派出所又通知醫院專業人員對白某進行了抽血檢測,結果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8.64mg/100ml,現白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公主嶺一公司職員醉酒駕車被查獲後連稱:後悔死了!工作丟了!

小編普法

酒駕行為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醉酒駕車的測試 2004)中規定,規定指出: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公主嶺一公司職員醉酒駕車被查獲後連稱:後悔死了!工作丟了!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作者:杜麗波

編輯:馬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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