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區2019年鄉村教師回原籍任教實施辦法

撫州 農村 跳槽那些事兒 江西 臨川發佈 2019-05-19

臨川區2019年鄉村教師回原籍任教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5]76號)和(贛府廳發〔2015〕76號)、《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撫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撫府辦發〔2016〕44號)、臨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川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臨府辦發[2016]23號)等文件精神,支持鄉村教師回原籍任教,切實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就近照顧父母等實際困難,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對象

原戶籍是臨川區(籍貫),在外縣(區)任教滿五年已婚(已共同育有子女)的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二、資格條件

區外公辦學校教師申請調入我區任教的,須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1.為區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任教滿5年,且每年的年度考核為合格或以上等次。

2.政治思想表現好,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

3.年齡在45歲以內(1974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4.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高中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三、安置原則

符合條件且提出申請調入我區鄉村學校工作的區外公辦學校教師,經教體局資格審查後,在全區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按程序進行報批,經區政府審批同意後,統一安排在鄉村學校教學一線任教。不服從分配的,將不予以安排。

四、申辦程序

1.凡符合條件提出申請者到區教體局三樓人事股C16室登記;同時準備好以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進行資格審查:①身份證;②學歷證;③戶口簿;④教師資格證;⑤職稱資格證;⑥結婚證;⑦工資AB卡;⑧榮譽證書;⑨配偶戶籍及工作單位證明;⑩鄉村學校任教五年及主管部門同意調出證明。(提交申請及材料截止時間:2019年5月30日。)

2.報區政府審批同意。

3.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入單位及主管部門分別簽署意見後,報同級人事部門審核同意。

4.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附則

1.本辦法所說的鄉村公辦學校是指臨川區所轄的農村學校。

2.報名人數超過現空額編制數的情況,以本區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家屬優先安排。

3.本辦法由教體局負責解釋。

撫州市臨川區教育體育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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