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關於兩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的通報

反腐倡廉 法律 三農 時政 揭陽廣電 揭陽廣電 2017-11-05

關於兩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的通報

——10人被開除黨籍,1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今年以來,揭陽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微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問題。最近,揭陽市紀委牽頭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紀委,對該區溪西鎮永安村原黨支部書記鄭炎順和該鎮盟山村原黨支部書記王尖敢立案審查。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鄭炎順對抗組織審查、貪汙扶貧款、侵佔專項資金和非法出賣宅基地案

2017年5月,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紀委對永安村有關問題進行核查時,鄭炎順教唆他人作偽證,並潛逃外地,對抗組織審查。2008年,鄭炎順虛構工程建設項目支出單據2單,共套取村集體資金75440元。2009年,鄭炎順虛構修路購買香菸支出單據4單,共套取村集體資金2587元。2013年,在村收到神隆公路徵地賠青款後,鄭炎順虛構10戶村民徵地賠青款收據17單,套取徵地賠青款754130元,其他村幹部鄭乃軒、鄭寶清、鄭武林、鄭甲午各套取12000元。2015年,鄭炎順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0000元。2012年至2013年間,鄭炎順私自收取村民土地承包款共377580元。鄭炎順將上述套取、騙取和收取的資金共計1229737元佔為己有。鄭炎順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於2002年至2014年,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非法出賣宅基地共151宗,面積32.1578畝,該村非法獲利241100元。2017年9月,鄭炎順、鄭乃軒、鄭寶清、鄭武林、鄭甲午等5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王尖敢貪汙扶貧款、非法出賣宅基地案

2007年至2008年,王尖敢夥同村幹部黃香、楊木梅、楊德興、楊才源、楊水金貪汙農村安居工程扶持資金28000元,其中王尖敢分得扶持資金8000元,其餘每人各分得4000元。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王尖敢夥同黃香、楊水金貪汙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危房改造扶持資金共45000元,每人各分得15000元。王尖敢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於2002年至2014年,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非法出賣宅基地共577宗,面積121.2705畝,該村非法獲利1964150元。2017年9月,王尖敢、黃香、楊木梅、楊才源、楊水金等5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月,王尖敢、黃香、楊木梅、楊德興、楊才源、楊水金等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揭陽市紀委以“牛刀殺雞”式直接審查鄭炎順和王尖敢的嚴重違紀問題,並將從嚴追究有關領導、監管部門的責任,既是給下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傳導壓力,也是對“微腐敗”持續釋放露頭就打、動輒則咎的強烈信號,起到有力的震懾作用。鄭炎順和王尖敢嚴重違紀問題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既有個人自身原因,也有組織監管不力原因,但主要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識淡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扭曲,無視法律和紀律等原因造成的。鄭炎順在《懺悔錄》上說:“我只有小學文化水平,不認識很多字,法制意識十分淡薄,法律知識十分缺乏,在當了村黨支部書記後,在騙取危房改造款、偽造收據貪汙賠青款的時候,不知道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紅線,需要付出慘重的代價。我剛開始當村書記的時候,還想要幫村民幹一些好事,時間久了,我慢慢開始搞‘一言堂’,對村裡的事務我自己一個人說了算,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偏差,放任自己的違紀行為。” 王尖敢在《懺悔錄》上說:“我走到今天的地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雖然有我文化水平低、對法律法規理解不夠透徹的客觀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對黨紀國法學習不認真,不夠重視所導致的,我對黨的方針政策、黨紀黨規的認識非常膚淺,有的甚至聞所未聞。在村中當書記久了,漸漸地產生了說一不二的性格,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思想上沒有了是非界限,心理上沒有了敬畏感。”鄭炎順、王尖敢等11人已為其嚴重違紀問題付出應有代價,受到相應的處理,希望廣大基層幹部要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加大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力度,深化扶貧領域專項整治,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要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性質比較惡劣以及群眾長期、反覆舉報而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問題,堅決採取提級審查措施,以零容忍的態度整治“微腐敗”問題。

來源 | 揭陽廉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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