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脫拆遷補償低的“困境”,被徵收人就得從這些做起!

法律 農村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2019-06-16

徵地拆遷過程中,能讓被徵收人時時刻刻關注的就是拆遷補償,這也是讓被徵收人與拆遷方出現矛盾的“導火索”。由於涉及到巨大利益,又涉及到被徵收人的切身利益,往往在談補償時很少會有一次性就能夠談成功的。

實踐中,因“利益的驅使”,徵收方很多時候並不會按照國家所規定的標準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而是在被徵收人處於弱勢的情況下,給出極低的補償標準。因此,為了能夠得到合理補償,很多被拆遷戶做起了“釘子戶”。從而雙方陷入了僵持的一個狀態。

但是這樣做拆遷戶真的能夠拿到合理的拆遷款?不啟動法律程序能獲得合理的補償嗎?凱諾律師建議大家,被徵收人如果一味的堅守在原地不採取有效維權措施的話,只會讓錯失維權時機。當被徵收人遭遇到補償不合理的時候,應當轉換思路,及時的採取有效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掙脫拆遷補償低的“困境”,被徵收人就得從這些做起!

為了能夠讓被徵收人在徵地拆遷中獲得合理補償,尤其是在雙方談判期間,凱諾律師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幾點,被徵收人可參照。

一、及時的瞭解徵地拆遷補償原則

要想在徵地拆遷中獲得合理補償,那麼就必須要知道徵地拆遷補償原則,被拆遷人在拆遷之前可提前從網上或是相關部門網站上查閱與此次徵收的相關資料。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及《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以被徵收人房屋被徵收後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其次,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房屋拆遷的原則是拆一還一,房屋價值必須要經過評估,要按將來用途估價給予被徵收人補償。

同時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還有明確規定,在徵地拆遷中要保障被徵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如果徵收方在實施過程中,違背了這些原則,那麼徵收方就存在違法行為,且所作出的補償方案就不合理。

二、打心理戰

被徵收人應當做到以靜制動,在徵地拆遷中,被拆遷戶作為弱勢的一方,經常會被徵收方壓制,因此,千萬別一時衝動的做出比較出格的事情,同時,也不要很爽快的答應拆遷方所口頭承諾的任何福利,一定要對拆遷方所說的話前思後想之後再做決定,如果您覺得有問題請及時的尋求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

三、隨時隨地收集與此次徵收有關的相關材料

被徵收人如果對補償存在異議,在拒絕簽訂補償協議後,不應該滿口怨言,而是要儘快的動起來,被徵收人可在暗處收集證據,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以及評估報告、補償方案等相關材料,或是及時的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暗處找到徵收方的違法點

在徵地拆遷中,徵收方有時可能自己都不知道錯在何處,因此,被徵收人此時要審查徵收方的違法點,如主體不符、許可證不合法、評估程序違法等,其懼怕一旦敗訴,整個拆遷損失極大,於是,在你點出它破綻與弱點時,往往會使談判利益增大。

五、提前打聽徵收方的想法

在談判過程中,一般會有一半的時間都是在聽徵收方說話,因此被徵收人要學會傾聽,然後從中瞭解他們的想法或是能不能找子網對方的軟筋以及破綻,從而拿出應對的策略。

高明的談判者不僅善於傾聽,還善於在不顯山露水的情形下,啟發對方多說、詳細地說。最好把他們要說的話、想說的話儘量地都說出來。在對方說的時候,不要打斷對方,不要怕冷場。

六、談好補償應儘快簽訂協議

一般而言,當被徵收人與徵收方談好補償後應儘快簽訂補償協議,如果不及時的簽訂補償協議,很有可能徵收方又會在存中動手腳,其次空白協議最好是別籤,簽訂空白協議風險非常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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