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縣法院發出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律 法制 社會 河北新聞網 2017-04-25

河北新聞網訊(記者孟憲峰)4月14日,景縣法院家事法庭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人身傷害,裁定有效期為6個月。這是景縣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改革工作以來簽發的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

本“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是夫妻,被申請人脾氣暴躁,尤其是在喝酒後,經常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多處受傷。為此,申請人向景縣法院申請人身保護。本案承辦法官在立案當天即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詢問基本情況後,結合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並當庭送達雙方當事人。考慮到案件特殊性,承辦法官再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心理疏導,被申請人表示一定會遵守“人身保護令”的限制,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並請法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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