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錦後旗人民法院發出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

杭錦後旗 法律 巴彥淖爾 性侵犯 租房 內蒙古法制報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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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請,申請人趙某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這是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法院受理的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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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請,申請人趙某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這是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法院受理的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

杭錦後旗人民法院發出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

家住杭錦後旗陝壩鎮的趙某在常年遭受家庭暴力的無耐下,來到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尋求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趙某訴稱,與被申請人劉某系夫妻關係,共同生活期間,被申請人多次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多次向派出所報案,旗婦聯也組織過調解,被申請人仍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現申請人已另租房居住,被申請人仍到其住處滋事、威脅。被申請人的暴力、威脅行為已影響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危害到申請人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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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請,申請人趙某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這是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法院受理的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

杭錦後旗人民法院發出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

家住杭錦後旗陝壩鎮的趙某在常年遭受家庭暴力的無耐下,來到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尋求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趙某訴稱,與被申請人劉某系夫妻關係,共同生活期間,被申請人多次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多次向派出所報案,旗婦聯也組織過調解,被申請人仍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現申請人已另租房居住,被申請人仍到其住處滋事、威脅。被申請人的暴力、威脅行為已影響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危害到申請人的生命健康。

杭錦後旗人民法院發出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其丈夫劉某對自己及近親屬再實施家庭暴力

法院受理該案後,經過合議對此申請進行審查後,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能證明被申請人劉某對申請人趙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趙某的申請符合人身保護令的法定條件,故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做出裁定:禁止被申請人劉某對申請人趙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劉某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趙某及其相關近親屬。保護令有效期內,如被申請人違反保護令禁止事項,將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份人生安全保護令的發出,強力禁止施暴者對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有力的保護弱勢群體正常的生活、工作,同時也能更好地協同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保護受家暴弱勢方的人身安全。(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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