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

法律 教育 濟南長清中公教育 濟南長清中公教育 2017-10-11

“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是教師資格證考試當中主觀題的重要考試點,將這部分的知識點理解透徹就顯得特別重要。

“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我們有一個簡單的記憶口訣:“兩獨一發”。“兩獨”為學生是獨立的人和學生是具有獨立意義的人,“一發”為學生是發展的人。接下來具體談談對這三點的理解。

“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

1.學生是發展的人:

(1)學生的身心發展是有規律的;這個規律指的是個體的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包括順序性、階段性、不平衡性、互補性和個體差異性,在這五個規律的掌握中要注意對各個規律的理解以及能夠根據題乾的描述進行區分選擇,要明確它們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2)學生具有巨大的發展潛能;這裡對於發展潛能的理解主要在於能夠認識到學生是會進步會改錯的,作為教師要能夠看到學生可能的更好的進步空間和發展的可能性;

(3)學生是處於發展過程中的人;這一點強調的是作為教師我們要認識到學生是一個不成熟的人,學生的成長是需要教師的正確引導的,對於學生的錯誤要儘可能的在做到包容的同時給予正確的指導。

“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

2.學生是獨特的人:

(1)學生是完整的人;學生並不是單純的學習者,而是擁有豐富個性的完整的人,作為教師要注意將學生作為完整的人看待,進行完整完善的教育和引導,而不僅僅是知識的傳授,也就是現在我們所強調的培養全面發展的人;

(2)每個學生都有自身的獨特性;每個學生都是相同的學習者,但是在這共性之外還存在著每個學生不同的個性,著就要求教師要正確看待學生的個別差異,要能夠發現學生身上的閃光點,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3)學生與成人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這個差異主要集中在學生的觀察、思考、選擇和體驗與成人有明顯的不同,也就是所謂的“應當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這就要求教師能夠做到耐心傾聽學生的心聲並進行換位思考,明白學生是不成熟的。

3.學生是具有獨立意義的人:

(1)每個學生都是獨立於教師的頭腦之外,不以教師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在理解這一點時強調的是教師要尊重學生的想法,認識到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在教導學生時要學會因勢利導,不將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學生;

(2)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在我們現行的素質教育中,強調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並進行相應的教學方式以及學習方式的改善,教師要進行啟發式教學,更多的讓學生主動參與到學習活動中,學習方式更多的使用自主學習、合作學習以及探究學習;

(3)學生是責權的主體;這一點主要強調的是法律方面的責任、義務與權利,學生享有法律權利的同時也承擔著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學校和教師在保護學生權利的同時要引導學生學會承擔責任。

以上介紹了“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以人為本”學生觀的內涵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