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注意了!墊資180萬幫業主贖樓 買家房沒買到錢也沒了!

法律 二手房 深圳友信房屋 2019-04-25

作為大宗商品買賣,房子的交易過程非常複雜。專業律師建議,為避免發生糾紛,在交易過程中,凡事要多問為什麼,尤其是簽名的時候,要多看幾遍,不懂最好先諮詢專業人士。


買房注意了!墊資180萬幫業主贖樓 買家房沒買到錢也沒了!

作為大宗商品買賣,房子的交易過程非常複雜。專業律師建議,為避免發生糾紛,在交易過程中,凡事要多問為什麼,尤其是簽名的時候,要多看幾遍,不懂最好先諮詢專業人士。

羊城晚報記者採訪專業律師,總結出三大“四字真坑”——獨家代理、現狀交付與墊資贖契,這3個程序在二手房買賣交易中一般都會遇到,最容易出現問題。想買房的消費者,不妨先看看別人之前遇到的“坑”,等掉進坑裡再求助,往往已經晚了。

A 獨家代理

聽起來很美? 別傻了!你的權利要搞清

案例

這是某律師自己的真實案例,案例的主人公是律師的媽媽。

三五年前,劉媽媽想賣掉名下的房改房,附近有兩三家中介。劉媽媽去買菜時順便溜達進其中一家中介,問一下放盤的事情。結果是帶回家一張《獨家代理委託書》副本。內容就幾行字:同意委託×××以不低於$×××的價格出售位於×××的房子,在一個月內只能通過×××交易,否則應向×××支付房屋成交金額的百分之×。

律師女兒一看頭大:“媽媽呀,你女兒是搞法律的,你連電話都不打,就把自己賣了。”所謂的委託書其實等於一個小合同,對雙方權利義務都有管理與約束。劉媽媽簽了這樣一份委託書,將承擔以下的義務:在一個月內,房子只能在這家中介成交,即使有朋友想買也不能來看房,看了也不能成交。而且只要成交價不低於委託書里約定的價格,中介找到買家願意出這個價,劉媽媽就必須賣,即使其他中介找到願意多出5萬元的買家,劉媽媽也只能說:不行,否則要賠對方房屋成交金額的百分之×。

這就是業主的義務,至於業主的權利,只有一點:你在這家中介放盤,低於你要的價格,你可以不賣。

“那對方的義務呢?”劉媽媽不死心地問。對方的義務就是:你在這家中介放盤,這家中介不能以低於你要的價格強行轉售(說了等於沒說)。但對方的權利是,一旦達到你要的最低價,便可以強行要求你賣房,不然可以要你賠錢。你在其他中介賣房,可以要你賠錢。你把房子賣給親戚朋友,這家中介還是可以要你賠錢。

幸好合同期只有一個月。劉媽媽確實也享受到所謂獨家代理的福利:中介打電話把意向客人都集中在一起,二三十人浩浩蕩蕩來看房,客人從客廳一直排到樓道,不過,中間各種壓價,沒一個靠譜的,就把這一個月給平安混了過去。

律師意見

不是說“獨家代理”不能籤,而是無論多簡單的內容,自己的名字都不能隨便籤。

假如非要簽字,有一個相對簡單的方法,那就是不要被簡單或複雜的文字所迷惑,細細讀一讀,然後問自己四個問題:簽名後,你可以做什麼?你必須做什麼?對方可以做什麼?對方必須做什麼?其實就是所謂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如果你必須做的有很多,但可以做的卻很少,而對方的情況剛好和你相反,那就是權利義務不對等。這時候,你更要謹慎,最好把可能出現的風險更為詳細地在補充合同中約定,避免中招。

業界提醒

所謂的獨家代理,就是中介經紀口中的集中幫你推貨。業內人士建議,除非是在樓市淡靜期,否則沒有必要選擇獨家代理。

因為中介行業其實很難有保密的信息,一旦在某家中介放盤,很快獨家便會變成非獨家,籤這樣的委託書意義不大。再說,假如樓市不是很淡、房子不是非常難賣、放盤價不算太不合理的話,中介經紀不會放著你的盤源不推介,因為經紀自己也很想促成交易,所以把房子多放幾家中介,等於多給自己一些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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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現狀交付

隨便打鉤鉤?傻眼啦!合同清單要看清

案例

所謂現狀交付,是愉快交易後很容易放鬆的環節。在房子買賣過程中,交錢總在交貨前完成,買家在交貨環節掉坑裡比較常見。

一般來說,交付環節都會採取中介提供的合同版本,但中介提供的交付約定比較簡單,一般只是打鉤。情況稍微複雜的,會在後面附一個清單,寫清楚前業主留給買家的東西,比如電視、冰箱等。再複雜一點,比如返租,就可能附錄一條下劃線,把雙方意思整理一下,寫上“雙方約定,……”,然後再打鉤。

由於都只是一輪簡單的打鉤,很多神經大條的購房者就會不怎麼在意,收樓時一打開門,瞬間覺得掉坑裡。比如一屋子名牌家電全被廉價二手貨掉了包;更極品的是,入牆櫃全部被拆,看好的三房慘變一房,但房子的戶型圖本來就是一房,你也沒證據證明人家給你看了入牆櫃並且保證一直留著,所以自己掉坑裡,哭著也要自己爬出來。

律師意見

要避免在這個環節掉坑裡相對簡單,關鍵要克服小心臟的興奮,不要省掉填清單這點小事。一般中介清單表格有很大一疊,你可以多拿幾張,對自己最在乎的東西,一定要填清楚。

業界提醒

在現狀交付環節,買家要搞清楚什麼是附著物,什麼是非附著物。附著物是搬不走的,至於非附著物,則要特別留意那些要費點勁也能搬走的大型物件。看清合同,多問幾句,風險預防在前,才能順順利利搬進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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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墊資贖契

墊資180萬元? 虧大了!房子還不歸你

案例

墊資贖契的坑可是一個大坑,遇到的機率不高,但一旦撞上,會讓你血本無歸。

現在不少二手房交易都會遇到墊資贖契的程序,買家看中有抵押有按揭的二手房,首先要做的是贖契,假如賣家自己有資金贖契當然最好,假如籌措不到資金,賣家往往會要求買家墊資贖契。替賣家墊資贖契,一般來說,中介會幫忙把風險降至最低,也有由中介墊資幫忙贖契的,無論如何,這個環節一定要十二分小心。

小王今年3月看中番禺大石一套兩房單位,售價120萬元,但還有30萬元貸款沒有還清,無法過戶。業主李先生要求小王幫忙墊資還貸,小王支付了30萬元贖契,然而不久小王便聯繫不上李先生。小王將李先生告上法院,法院判李先生歸還30萬元贖契費用及支付相關損失費,但李先生不知所終,還款遙遙無期。

還有一樁虧大的。這套是總價約400萬元的房子,比市價報低20萬元,買家同意墊資180萬元贖契。買家180萬元打到賣家還款賬戶,銀行還沒來得及扣款,錢卻被外地法院划走,原來賣家在外地成了被告,敗訴。這樣一來,房子無法繼續交易,賣家也沒錢償還,買家虧大了。

律師意見

當然,上面舉的是極端的例子。但即使你通過關係查到業主的徵信記錄,也不太可能查到對方是否在全國各地都沒有涉及訴訟的情況。所以最好不要替業主墊資,畢竟錢打到別人賬戶,房子又不歸你。

假如必須墊資,最好把墊資全部寫成定金,因為定金才會在對方違約時雙倍返還給你。但要注意的是,定金超出合同總額20%的部分就不適用罰金原則,超出20%的部分,對方作為定金只需要按照原值返還,所以墊資比例最好不要超過合同總額的20%。

業界提醒

“買家幫業主墊資贖契是二手房交易中最普遍的風險之一。”搜房網二手房集團廣州總經理謝淦說,一種風險是買家給了贖契的錢,但業主拿到錢後不去贖契,直接卷錢走人;另一種風險是,房子贖出後,業主卻不肯賣,這兩種情況都會造成買家資金受損。

謝淦建議,如果買家被要求墊資贖契,買賣雙方一定要簽訂詳細的贖契合同,合同中註明“買方出資贖契後,因賣方原因導致無法交易過戶或本次交易無法繼續進行的,屬於賣方違約,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等額於總樓價2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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