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買機票回不了家!大晚上託前妻來杭州交執行款 在國外避債的他老淚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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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記者 方力 通訊員 尚法

家,是休憩的港灣。可對刻意“躲避”執行的老賴而言,“回家”卻是可望不可及……

前段時間,一位中年婦女大晚上急匆匆跨進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大門。

也許是過於緊張和著急,面對正在加班的執行法官,她的表述有點語無倫次:“法官,法官,我們有個人在境外……政局不穩……生意不好……但回不來……”

此時已經是晚上7點多,是執行報警?還是提供執行線索?

一番交流下來,接待的執行法官逐漸捋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2005年,張某向王某借款10萬元並出具一張借條,後因張某未按約還款,王某起訴到法院。

訴訟過程中,張某歸還了2萬元,其他款項未予歸還。

判決生效後,王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張某卻一直處於“失聯”狀態,既不來申報財產,也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經過多方調查,也未發現他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為此,執行法官根據浙江法院“強執十三條”規定,依法對張某採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消費、採取拘留(布控)等措施。

當晚,張某通過這位婦女和執行法官通了電話:“法官,我不應該躲避執行,我知道錯了,我想買機票回家……”

同時,執行法官也知道了這位婦女的身份,“我能麻煩我前妻謝某代我履行嗎?我已轉賬給她了,讓她代交一下,剩餘未還欠款,我一次性全部付清。”

原來,50多歲的張某長期在境外緬甸做木材生意。這次法院判決和立案執行後,他原以為只要人在國外,國內的法律就奈何不了他,也就一直拖著未執行判決。

在國外躲了一陣子後,他愈發覺得祖國美好而強大,對家和親人的思念日益加深。然而,被限制消費的他卻無法買機票回國。

硬捱了一段時間後,他終於想通,決定主動履行義務,結束漂泊在外“惴惴不安”的日子。

履行完畢後,執行法官即刻解除了對張某的一系列強制措施,幾天後,張某如願回國。

結案後,張某來到上城法院執行局,當面向執行法官和申請人表達了深深的懺悔:“我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人無信不立’,現在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真的是厲害……”

法官再次提醒,境外不是逃避執行的天堂。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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