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拆遷中的違法違規現象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拆遷程序中的行政審批問題。對於此類問題,我們可以採取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形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類就是拆遷具體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問題,這也是本文重點要闡述的。
那麼,遇到這些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遇到暴力威脅手段怎麼辦?
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通常會遇到對方限制被拆遷人人身自由、對被拆遷人進行人身攻擊、採取扔磚頭、半夜砸門、破壞被拆遷人財產、打恐嚇電話、散佈恐嚇傳言等方式,一般情況下,採取此種行為的人員是一些社會的閒散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保留好證據。在未及時得到警察幫助的情況下,可以採取自力救濟(不懂者可以自行去找人解釋,本文不便詳說),但前提是必須是自身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而且,需要重申的是權益應當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警察法》第2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民法通則》第128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0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刑法》第20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斷水、斷電、停氣、停暖怎麼辦?
1、非水、電、暖、氣等單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壞的)
要在第一時間報警,並及時與水電暖氣單位和當地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取得聯繫,以便及時處理,另外可依法向拆遷主管部門要求予以查處。如果這些部門怠於履行職責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與水、電、暖、氣等單位有關的
首先要固定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證據,可以採取現場拍照、錄像等方式。然後,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予以解決。
(1)向拆遷主管部門舉報,要求查處。追究相關部門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責任。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予以賠償,並恢復供水、電、暖、氣等服務。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24條規定: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4條:要強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遇到非法拆遷怎麼辦?
鑑於新的拆遷條例已經將行政強拆廢止,在目前的情況下,只有法院才能實施強制搬遷行為。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麵積等材料。
出現以下情況如何處理?
1、偷 拆
由於工期比較緊急等原因,相關部門會採取偷拆的行為,那麼,發生偷拆行為,應及時保全證據,並撥打110報警予以報案,調查案件真相。如果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故意毀壞財物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無手續非法強拆
也就是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相關部門或單位實施強拆。在這種情況下,也要第一時間報警,即時查清參與強拆的人員和單位,然後依據相關規定去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警察參與拆遷怎麼辦
鑑於國務院及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參與拆遷,相信公安機關在拆遷過程中將不再出現,如果一旦發現警察參與拆遷如何處理,要立即撥打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電話12389,對於警察參與拆遷的行為予以舉報。
4、報警但警察不出警怎麼辦
實踐當中,有當事人報警,但警察不出警的情況,此時,採取自力救濟是一方面,另外,要及時撥打當地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的電話,如果當地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不處理,要及時撥打上一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的電話。如果可能的話,委託他人或自行到當地派出所親自報案。爭取在第一時間獲得警方保護。
5、如果警察出警敷衍了事怎麼辦
實踐當中,當事人報警,警察也出警了,但是對於案件的處理採取敷衍了事的做法,這種情況,記錄警察的警號,並要求警察製作筆錄,將案件事實固定下來。對於警察不出警和出警敷衍了事的行為,要保留證據,對於公安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可以採取複議、訴訟、舉報等方式予以處理。
溫馨提示
現實生活中,如果發現公安民警參與拆遷等違法行為,請通過撥打12389電話,或者登錄12389網絡平臺進行舉報;如果遇到法律上的問題,可撥打12348紀檢、法律、信訪等免費法律援助專線,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