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刑事審判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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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通過非法手段經營土地開發、廢品收購、賭場、黑煤氣等行業,實施了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鉅額非法利益,致七人死亡、兩人重傷、七人輕傷,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7月25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永森等7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庭審持續了20余天。

深圳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推動改革開放,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營商環境是基礎和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人民群眾對生命權、財產權的安全感直接影響著對深圳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信心。近年來,深圳法院全面加強刑事審判,依法懲治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犯罪行為,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8765件,判決38950人。

剷除黑惡勢力生存土壤

去年以來,深圳法院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強買強賣、強攬工程、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犯罪行為,嚴懲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依法審結王小西等80人涉黑犯罪案、田瑩輝等11人“套路貸”涉惡犯罪案、深圳惠愛門診部強迫交易案等一批社會關注案件。

“黑惡勢力不僅帶來社會治安問題,向經濟領域的滲透也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和營商環境。”深圳中院刑二庭法官趙靚認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一大重要特性是經濟特性,一定的經濟實力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坐大成勢、稱霸一方的基礎。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以商養黑”“以黑護商”控制特定區域、特定行業,“比較常見的是控制砂石場、房地產市場、基建市場、批發市場等,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控制價格和貨物進出,以公司、企業形式非法聚斂財富,或採取表面合法的方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趙靚表示,從行為特徵來看,黑社會性質組織具有暴力性、協迫性,在經濟活動中採取聚眾滋事、打砸搶、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手段,或以暴力、威脅為基礎,利用組織實力和影響對他人形成心理強制、威懾,破壞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嚴懲惡勢力團伙犯罪,是遏制黑社會性質組織滋生,防止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更大社會危害的有效途徑。

“打掉黑惡勢力,能夠促使社會和經濟生活恢復正常,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讓市場主體迴歸公平有序競爭。從這個意義上說,掃黑除惡也是深圳營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趙靚認為。

那麼,法院如何在其中發揮應有作用?“通過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不斷打擊黑惡勢力,剷除其生存土壤。”趙靚提到,對黑惡勢力從重處罰,體現在涉黑惡犯罪適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遠高於普通刑事犯罪,對首要分子、組織領導者以及“保護傘”予以從重打擊,體現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此外,深圳法院加大對犯罪分子財產刑的適用力度,開展涉黑涉惡案件財產刑執行專項行動,著力剷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和再犯能力。

嚴打破壞經濟秩序犯罪

累計向5240人非法集資49.45億餘元,3223人共16.3億餘元投資本金未返還,深圳市成立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P2P互聯網金融平臺犯罪案於2018年在深圳中院審結。2009年3月,董銘等28人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以投資理財、投資入股等方式非法集資,非法控制融資資金。深圳中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董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億元。對王連林等27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3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判決公安機關繼續追繳贓款,查封的款項及房產、車輛、股權等變價後按比例返還被害人,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

“當前涉眾型金融犯罪主要集中在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等領域,對社會經濟破壞較大。”趙靚認為,“老百姓把銀行存款、拋售股票甚至出售房產的資金,投入網貸平臺等非法集資渠道,規模動輒幾個億甚至上百億,犯罪分子肆意揮霍、侵吞集資款,造成社會財富的極大損失。”

“實體經濟是現代國家的肌體,金融業則被譽為現代國家的血液,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趙靚表示,加大對涉眾型金融犯罪的打擊力度,嚴懲利用網貸平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犯罪,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對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經濟秩序有著積極作用,從而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去年1月至今年5月,深圳法院審結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376件,判決1151人。數據顯示,近年來,深圳金融刑事犯罪案件總數逐年下降,收結案比逐年增高,金融犯罪防控形勢總體向好。

此外,深圳法院還通過懲處破壞經濟秩序犯罪行為,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趙靚表示,打擊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商業信譽等微觀層面破壞經濟秩序的行為,對宏觀層面建設良好營商環境具有積極意義。“針對市場主體的經濟犯罪是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法律風險,通過打擊經濟犯罪,保護守法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主體防範、提升法律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實現‘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去年1月至今年5月,深圳法院審結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案件2408件,判決4365人,依法懲處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串通投標、合同詐騙、非法經營、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609件,判決1235人,懲處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46件,判決100人,有效維護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南方日報記者 陳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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