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凱電纜公司200萬存款被凍結

法律 楊凌 長江 法制 華商報 2017-03-31
奧凱電纜公司200萬存款被凍結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 汶威承)近日,楊陵區法院依申請,對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名下的200萬存款進行凍結,同時查封了原材料及4部車輛等。

對於網傳的楊凌農科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奧凱公司質押擔保貸款4000萬一事,華商報記者近日前往該公司調查。

記者發現,2016年7月29日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偉(11150萬元/萬股)、劉秀芬(2894萬元/萬股)、高菲(1636萬元/股)向楊淩示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手續、並抵押位於西安曲江一套房產聯同機器設備進行抵押,並且簽署了個人保證無限連帶責任書累計擔保數額1000萬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2016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29日。

以上調查也得到了楊凌農科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楊亞軍的證實,確係擔保1000萬元,並沒有網傳4000萬一事。

楊凌農科擔保後,陝西楊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楊凌農商行)給奧凱公司貸款。3月21日,楊凌農商行向楊陵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陝西奧凱電纜名下相關財產進行保全,並提供了擔保。

經審查,楊陵區法院認為,楊凌農商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一百零二條、一百零三條之規定,裁定對被申請人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電工園銅杆、電線半成品、原材料(交聯聚乙烯)等材料予以查封;對其名下奧迪小轎車兩輛,帕薩特小轎車兩輛予以查封;對在銀行的存款200萬予以凍結;對被申請人王志偉、劉秀芬之子王某西安市雁塔區名下房產予以查封。

查封清單顯示,在被執行人、在場人簽名或捺印一欄,是由兩名門衛簽名、捺印。

河北河間電纜企業稱——

奧凱事件對行業影響巨大

華商報訊(記者 陳思存)“問題電纜事件,已經不是奧凱公司的事情了,事件的影響對於行業來說也是致命的打擊!”在奧凱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偉的老家,河北省河間市的一位電纜公司負責人如是說。“如果是以前,你說要貼牌,大家肯定很高興接待你,但現在不一樣了!”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聯繫到了一位當地嚮導,面對記者提出能否貼牌生產電纜的需求,這位嚮導直搖頭。

在這位嚮導的指引下,記者來到河間市故仙鎮,在另外一處公司營業部,獲悉記者需要貼牌電纜,該營業部工作人員直搖頭,稱只賣自己品牌的,從來沒有對外做過貼牌。

在另一家電纜公司,門衛看見是生人,稱最近廠裡面放假了。

“河間電纜三十多年積累的品牌,有可能會被這件事連累!”經過當地嚮導和記者多次溝通,河間市一電纜公司副總接受了電話採訪。他稱,陝西奧凱電纜公司貼牌生產昨日被報道後,一下子退單的很多,要求重新檢驗的很多,取消訂單的很多,昨日上午,全國各地的電話都是這些要求,企業已開始減量生產了。

王志偉曾幫一電纜公司拓業務

湖北這家公司因涉嫌騙取貸款罪曾被提起公訴

因被拖欠87萬餘元佣金一事,奧凱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偉曾將湖北一家電纜公司起訴,索要佣金。而因涉嫌騙取貸款,湖北這家公司被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5年5月,王志偉以其與長江高科電纜有限公司建立合作關係,為其協助開展業務為由,向楊陵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該公司支付其佣金87萬餘元及利息。

經過幾次周折,楊陵區法院審理此案。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了近兩年來楊陵區法院上傳的裁判文書,並未發現以王志偉為原告的法律文書。但一份案號為“(2015)楊民初字第00914號”的民事判決書,案情與王志偉起訴索要佣金一案高度相似。

在判決中,原告並非王志偉,而是“曾某某”,被告被模糊為“長江某某電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與長江高科電纜法定代表人一樣也姓王。2016年4月,楊陵區法院判決被告長江某某電纜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曾某某居間報酬872307.1元。據記者多方瞭解,王志偉索要佣金一案的原告並未換人,因此不排除是法院上傳案件時對當事人信息進行了技術處理。

此外,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顯示,“2016年9月19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區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長江高科電纜有限公司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向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區法院提起公訴。”

華商報記者 寧軍 攝影 佘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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