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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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企業主確認這項法律太過於偏向勞動者了,等同於是加重了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負擔,進而導致部分企業的倒閉,到時候會造成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從而產生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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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企業主確認這項法律太過於偏向勞動者了,等同於是加重了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負擔,進而導致部分企業的倒閉,到時候會造成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從而產生社會矛盾。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然而實際情況是,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家因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而倒閉,即便真的有,那也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的規章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

一家規模比較小的機械廠,幾個月前因為工作需要招了個月薪4000元電工,由於老闆本身對勞動法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廠裡面也沒有專門的人事崗位,所以並沒有和這名新入職的電工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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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企業主確認這項法律太過於偏向勞動者了,等同於是加重了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負擔,進而導致部分企業的倒閉,到時候會造成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從而產生社會矛盾。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然而實際情況是,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家因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而倒閉,即便真的有,那也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的規章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

一家規模比較小的機械廠,幾個月前因為工作需要招了個月薪4000元電工,由於老闆本身對勞動法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廠裡面也沒有專門的人事崗位,所以並沒有和這名新入職的電工簽訂勞動合同。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當電工入職一個月的時候,老闆突然覺得這名新來的電工為人有點問題,稍微做出了一點成績就開始沾沾自喜不說,對於其他同事詢問的問題也從來不肯正面回答,重點是工廠所有的人對他的評價都不是很好。

經過短暫的思考,老闆心中生出了將這名電工辭退的念頭,不過最近工廠有個需要出差完成的項目,而這名電工以工廠沒給他訂到臥鋪的票和沒有安排他住單人間為由,把項目丟在外地就回到公司大吵大鬧。

當下老闆決定將這名電工辭退,當天便讓他走人並將工資一次結清,誰知過沒幾天,老闆收到了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說那名被辭退的電工投訴他的工廠存在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讓他過去私下調節。

老闆:我先賠錢,再去起訴你

電工的想法其實很簡單,如果機械廠不跟支付他1萬元的賠償金,那他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誰叫工廠當初沒有和他籤勞動合同,況且自己被辭退的時候也沒有任何經濟補償,只要1萬元算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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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企業主確認這項法律太過於偏向勞動者了,等同於是加重了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負擔,進而導致部分企業的倒閉,到時候會造成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從而產生社會矛盾。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然而實際情況是,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家因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而倒閉,即便真的有,那也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的規章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

一家規模比較小的機械廠,幾個月前因為工作需要招了個月薪4000元電工,由於老闆本身對勞動法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廠裡面也沒有專門的人事崗位,所以並沒有和這名新入職的電工簽訂勞動合同。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當電工入職一個月的時候,老闆突然覺得這名新來的電工為人有點問題,稍微做出了一點成績就開始沾沾自喜不說,對於其他同事詢問的問題也從來不肯正面回答,重點是工廠所有的人對他的評價都不是很好。

經過短暫的思考,老闆心中生出了將這名電工辭退的念頭,不過最近工廠有個需要出差完成的項目,而這名電工以工廠沒給他訂到臥鋪的票和沒有安排他住單人間為由,把項目丟在外地就回到公司大吵大鬧。

當下老闆決定將這名電工辭退,當天便讓他走人並將工資一次結清,誰知過沒幾天,老闆收到了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說那名被辭退的電工投訴他的工廠存在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讓他過去私下調節。

老闆:我先賠錢,再去起訴你

電工的想法其實很簡單,如果機械廠不跟支付他1萬元的賠償金,那他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誰叫工廠當初沒有和他籤勞動合同,況且自己被辭退的時候也沒有任何經濟補償,只要1萬元算少的了。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老闆則表示機械廠的損失更大,由於電工將項目丟在外地不管,導致公司不但失去了一個長期合作的廠商,還賠了那邊5萬多的違約金,如果還要賠償這名電工1萬元,他內心真的咽不下這口氣。

雖然後面老闆還是支付了這筆電工1萬元的賠償金,但他已經決定去起訴這名電工,畢竟電工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也給工廠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由於內心咽不下這口氣,老闆將整件事的經過發到了網路上,本以為網友會站在他的那邊,誰知道絕大多數的網友都說他活該。

一名網友決定,老闆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就算了,還辭退別人不給任何補償,現在竟然還想去起訴別人,真是個人才。也有網友認為,雖然是機械廠違反《勞動合同法》在先,但電工將項目丟在外地一個人跑回來也不對,老闆可以向這名電工索賠。

員工的舉報就是企業的毒藥

2017年華為發生一件事,一名員工發現某部門的業務數據中存在代碼問題,懷疑是公司的機密外洩了出去,隨後便在華為內部網站實名舉報,這一舉動無疑是碰到了公司某高層或者是更高級領導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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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企業主確認這項法律太過於偏向勞動者了,等同於是加重了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負擔,進而導致部分企業的倒閉,到時候會造成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從而產生社會矛盾。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然而實際情況是,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家因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而倒閉,即便真的有,那也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的規章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

一家規模比較小的機械廠,幾個月前因為工作需要招了個月薪4000元電工,由於老闆本身對勞動法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廠裡面也沒有專門的人事崗位,所以並沒有和這名新入職的電工簽訂勞動合同。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當電工入職一個月的時候,老闆突然覺得這名新來的電工為人有點問題,稍微做出了一點成績就開始沾沾自喜不說,對於其他同事詢問的問題也從來不肯正面回答,重點是工廠所有的人對他的評價都不是很好。

經過短暫的思考,老闆心中生出了將這名電工辭退的念頭,不過最近工廠有個需要出差完成的項目,而這名電工以工廠沒給他訂到臥鋪的票和沒有安排他住單人間為由,把項目丟在外地就回到公司大吵大鬧。

當下老闆決定將這名電工辭退,當天便讓他走人並將工資一次結清,誰知過沒幾天,老闆收到了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說那名被辭退的電工投訴他的工廠存在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讓他過去私下調節。

老闆:我先賠錢,再去起訴你

電工的想法其實很簡單,如果機械廠不跟支付他1萬元的賠償金,那他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誰叫工廠當初沒有和他籤勞動合同,況且自己被辭退的時候也沒有任何經濟補償,只要1萬元算少的了。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老闆則表示機械廠的損失更大,由於電工將項目丟在外地不管,導致公司不但失去了一個長期合作的廠商,還賠了那邊5萬多的違約金,如果還要賠償這名電工1萬元,他內心真的咽不下這口氣。

雖然後面老闆還是支付了這筆電工1萬元的賠償金,但他已經決定去起訴這名電工,畢竟電工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也給工廠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由於內心咽不下這口氣,老闆將整件事的經過發到了網路上,本以為網友會站在他的那邊,誰知道絕大多數的網友都說他活該。

一名網友決定,老闆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就算了,還辭退別人不給任何補償,現在竟然還想去起訴別人,真是個人才。也有網友認為,雖然是機械廠違反《勞動合同法》在先,但電工將項目丟在外地一個人跑回來也不對,老闆可以向這名電工索賠。

員工的舉報就是企業的毒藥

2017年華為發生一件事,一名員工發現某部門的業務數據中存在代碼問題,懷疑是公司的機密外洩了出去,隨後便在華為內部網站實名舉報,這一舉動無疑是碰到了公司某高層或者是更高級領導的奶酪。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按理來說,這名實名舉報的員工可能會因此而葬送自己的職業生涯,沒想到任正非看到這條舉報信息後公開將這名員工連升兩級,並將其調至上海研究所,交由無線產品總監負責保護,保證他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不會被人穿小鞋。

網上其實有很多關於“員工舉報導致公司倒閉”的案例,對於很多不守法的公司而言,員工的舉報無疑是致命的毒藥,但在我看來,員工的舉報能幫助用人單位快速的找到自身存在的問題,避免後面因為問題積累而承擔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單位應正視問題

大部分打算和公司“撕破臉”的員工,都會將去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當作是自己和公司談判的籌碼,然而很多老闆面對員工這種“以下犯上”的手段,都會表現出十分憤怒的情緒,這就跟古代的皇帝看到底下的臣民造反是一樣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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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很多企業主確認這項法律太過於偏向勞動者了,等同於是加重了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負擔,進而導致部分企業的倒閉,到時候會造成大量勞動者失去工作,從而產生社會矛盾。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然而實際情況是,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家因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而倒閉,即便真的有,那也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的規章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

一家規模比較小的機械廠,幾個月前因為工作需要招了個月薪4000元電工,由於老闆本身對勞動法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廠裡面也沒有專門的人事崗位,所以並沒有和這名新入職的電工簽訂勞動合同。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當電工入職一個月的時候,老闆突然覺得這名新來的電工為人有點問題,稍微做出了一點成績就開始沾沾自喜不說,對於其他同事詢問的問題也從來不肯正面回答,重點是工廠所有的人對他的評價都不是很好。

經過短暫的思考,老闆心中生出了將這名電工辭退的念頭,不過最近工廠有個需要出差完成的項目,而這名電工以工廠沒給他訂到臥鋪的票和沒有安排他住單人間為由,把項目丟在外地就回到公司大吵大鬧。

當下老闆決定將這名電工辭退,當天便讓他走人並將工資一次結清,誰知過沒幾天,老闆收到了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說那名被辭退的電工投訴他的工廠存在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讓他過去私下調節。

老闆:我先賠錢,再去起訴你

電工的想法其實很簡單,如果機械廠不跟支付他1萬元的賠償金,那他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誰叫工廠當初沒有和他籤勞動合同,況且自己被辭退的時候也沒有任何經濟補償,只要1萬元算少的了。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老闆則表示機械廠的損失更大,由於電工將項目丟在外地不管,導致公司不但失去了一個長期合作的廠商,還賠了那邊5萬多的違約金,如果還要賠償這名電工1萬元,他內心真的咽不下這口氣。

雖然後面老闆還是支付了這筆電工1萬元的賠償金,但他已經決定去起訴這名電工,畢竟電工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也給工廠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由於內心咽不下這口氣,老闆將整件事的經過發到了網路上,本以為網友會站在他的那邊,誰知道絕大多數的網友都說他活該。

一名網友決定,老闆不和員工籤勞動合同就算了,還辭退別人不給任何補償,現在竟然還想去起訴別人,真是個人才。也有網友認為,雖然是機械廠違反《勞動合同法》在先,但電工將項目丟在外地一個人跑回來也不對,老闆可以向這名電工索賠。

員工的舉報就是企業的毒藥

2017年華為發生一件事,一名員工發現某部門的業務數據中存在代碼問題,懷疑是公司的機密外洩了出去,隨後便在華為內部網站實名舉報,這一舉動無疑是碰到了公司某高層或者是更高級領導的奶酪。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按理來說,這名實名舉報的員工可能會因此而葬送自己的職業生涯,沒想到任正非看到這條舉報信息後公開將這名員工連升兩級,並將其調至上海研究所,交由無線產品總監負責保護,保證他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不會被人穿小鞋。

網上其實有很多關於“員工舉報導致公司倒閉”的案例,對於很多不守法的公司而言,員工的舉報無疑是致命的毒藥,但在我看來,員工的舉報能幫助用人單位快速的找到自身存在的問題,避免後面因為問題積累而承擔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單位應正視問題

大部分打算和公司“撕破臉”的員工,都會將去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當作是自己和公司談判的籌碼,然而很多老闆面對員工這種“以下犯上”的手段,都會表現出十分憤怒的情緒,這就跟古代的皇帝看到底下的臣民造反是一樣道理。

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公司支付1萬賠償金,老闆:沒問題

不過說實話,當用人單位被勞動者舉報的時候,首先應該考慮的不應該是員工的忘恩負義,而是員工舉報所暴露公司存在的問題這方面,只有對單位自身的檢討改正,才能避免後續更多類似同樣事件的發生。

所以啊,千萬不要覺得員工去勞動部門舉報,就是在“搞事情”,畢竟是公司內部本身就存在著問題,員工才會選擇去舉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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