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東晶電子 深交所 投資 電子行業 證券時報 2017-04-07

本公司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浙江東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 年4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寧波梅山保稅港區藍海投控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藍海投控”或“控股股東”)的通知,其通過藍海投控的證券賬戶於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期間在二級市場合計增持公司股票7,804,701股,佔公司總股本3.21%。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況

本次增持前,藍海投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2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03%。藍海投控通過表決權委託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36,703,265股的表決權,佔公司總股本的15.08%,合計取得公司股份48,937,465股的表決權,表決權比例達到20.11%。

本次合計增持後,藍海投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38,90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8.23%。藍海投控通過表決權委託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36,703,265股的表決權,佔公司總股本的15.08%,合計取得公司股份56,742,166股的表決權,表決權比例達到23.31%。

二、增持方式

控股股東藍海投控通過藍海投控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買入公司股票。

三、後續增持計劃

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堅定信心,未來公司控股股東藍海投控不排除進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二)控股股東藍海投控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持續關注控股股東藍海投控持有公司股份的變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東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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