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地級市首例!《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東莞 法制 廣東 經濟 法律 新聞 長安 南方新聞網 2019-08-16
"

“《條例》的實施將對東莞推進城市更新改造,破解違法建設治理難題;對規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為,提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效力和服務水平;對公眾法治意識的提升,強化社會監督,起到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東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陳俊榮表示。

8月13日上午,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下稱《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記者瞭解到,《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廣東省地級市中首部出臺的關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發佈會由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新聞發言人閔斌主持,東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陳俊榮,市司法局副局長何朝暉、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孫冰鬆、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長安分局局長孫林高參加了發佈會,並回應了市民關注的焦點。

據悉,條例從2015年開始立項起草到今年獲得省人大常委會批准通過,前後跨5個年頭。在這些年裡,市人大常委會4次請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2次在廣州參加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聯合召開的協調會,開展立法調研20餘場,徵求意見4輪,開展論證會、評估會4場,反覆修改100餘次;經過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5次市人大常委會、2次市委常委會審議。條例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會的大力支持和強力指導。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長安鎮有關負責人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作了解答。

關於東莞為什麼要出臺《條例》的問題,陳俊榮表示,隨著東莞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公民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另外,東莞不設區縣的特殊行政架構、外來人口約佔總人口4/5的特殊人口結構,帶來城市管理領域的綜合執法矛盾和問題日益突顯。

為進一步解決和完善在城市管理的問題,2015年東莞獲得地方立法權伊始,市委就從經濟社會發展綜合需要的角度,直接點題立項,提出加快城管綜合執法領域立法,解決東莞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

陳俊榮說,《條例》有五大突出特點:著眼地方特殊行政架構,體現東莞特色;根據機構改革精神,界定綜合執法範圍;轉變立法思想,強調執法規範;明晰部門之間的協作,確保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順利開展;突出權責一致理念,對執法者的監督和法律責任進行規範。

《條例》的實施將對東莞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積極影響,對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和內涵,加快“灣區都市、品質東莞”建設,對東莞推進城市更新改造,破解違法建設治理難題,對規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為,提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效力和服務水平,對公眾法治意識的提升,強化社會監督,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

孫冰鬆表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全面執行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並在《條例》施行後持續開展宣傳,通過多種形式使全市城管系統和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根據《條例》的規定,梳理相關制度,制定出臺配套規定,細化工作內容,加強業務指導和執法隊伍建設。

今年6月東莞出臺的《加強推進東莞市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長安鎮被納入國家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孫林高認為,《條例》規定與國家、省、市簡政放權、簡政強鎮的決策思路是一以貫之的、是高度一致的。在《條例》出臺之前,根據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委託協議,長安鎮已經按照委託事項實施城管領域的相關行政管理、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活動,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紮實推動落實城市精細管理工作。接下來,長安將繼續聚焦城市突出問題,紮實做好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依法開展綜合執法活動,研究破解城市管理難題,為省、市試點探索路子、提供長安經驗。

【南方網全媒體記者】何建文

【見習記者】李玲玉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