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VS“扁平化”模式,誰才為商家真正賦能?

隨著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電商平臺出現在大眾視野,為什麼社交電商現在如此火爆?馬雲的一句話開始了今天的一個話題,純電商的時代已經過去,將取而代之的一定是新零售(社交電商)。

那麼,傳統電商和社交電商的區別是什麼?

舉個例子,在淘寶,天貓,京東還是眾多電商平臺,你買了再多的商品,平臺也不會給你發獎金,發紅包是不是?但是現在的新零售就會給你發佣金,況且同樣的品質價格還低,還保證百分百正品,假一賠十。當然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自己用省錢分享還會賺錢,這就是社交電商!

“金字塔”VS“扁平化”模式,誰才為商家真正賦能?

現在典型的社交電商平臺有“雲集、拼多多、貝店”等。近來,雲集在納斯達克上市,市值30億美元。

提到雲集,很多人會直觀的蹦出來“傳銷”“微商”這些不好的字眼,儘管有部分吃瓜群眾存在的刻板印象,但是雲集的確借鑑了其中內核。

眾所周知,微商(小b商家),特別是初代微商的痛點在於:

1、要囤貨、倉儲

2、要負責做流量賣貨

3、後期的物流和售後也攬在自己身上

“金字塔”VS“扁平化”模式,誰才為商家真正賦能?

而云集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幫助微商解決的上述痛點,使得他們可以專注在商品分發與銷售環節,獲取商品銷售的佣金。

雲集通過微信的社交體系,把眾多微商作為節點串聯起來,自身則將上游供應商、下游物流整合,整體輸出給小b商家,最大化的突出微商的社交優勢。

“金字塔”結構商業模式

話又說回來,雲集平臺上銷售的商品,小部分是自有品牌;絕大部分為採購——銷售的自營模式。因此,現實中,雲集的店主,每天做的就是安利來自金字塔頂端決定的某種商品,讓自己的社交鏈儘可能的分銷。

雲集還推出“三個500”(即500家主流品牌、500家創新品牌、500個優質工廠),做精選中的精選。所以,雲集只是中間商而不是製造商,商品的利潤也是一定的,無法自主的做出更多的改變。

“金字塔”VS“扁平化”模式,誰才為商家真正賦能?

另外,雲集的會員模式,店長——主管——經理的等級職權特徵,在最大化的激發會員的能動性之餘,也在日益暴露出這種“金字塔”結構經營的弊端。例如:每產生一筆訂單,主管能從銷售團隊獲得15%利潤,經理可以獲得團隊5%利潤。利潤集中在上層手中,辛苦付出的下層團隊成員投資回報不成正比,易滋生矛盾,誘發團隊管理問題。

那麼,未來之路,廣大商家該何去何從,如何有效轉變困境,走出一條發展道路?

“金字塔”VS“扁平化”模式,誰才為商家真正賦能?

“模式變革”

如果說,渠道利潤不足以養活一個多層分銷網絡。那麼,就要縮短價值鏈,從傳統的“金字塔”結構向“扁平化”轉變。

即“個體分銷、個體渠道、建立連接、持續連續。”這也意味著“多賣出、多收益。”

拿來打造的“拿來市集”就是基於“扁平化”的概念,砍掉“金字塔”結構中諸多不必要的壁壘,讓分銷商直接對應貨源商家。

“金字塔”VS“扁平化”模式,誰才為商家真正賦能?

應用場景:商家通過商品在“拿來市集”露出,吸引分銷商。“0押金、0庫存”分銷商自由拿貨。所有訂單,由商家(貨源方)統一發貨,分銷商只需做好商品銷售即可。整個環節,拿來平臺作為技術提供方,和信息服務方,真正賦能廣大商家。

那麼,分銷渠道扁平化之後,一般具備以下競爭優勢:

1. 信息流通順暢且快速的渠道更有利於形成產品的價格競爭優勢;

2. 降低成本,擴大利潤空間;

3. 有效控制渠道;

4. 提高渠道管理水平;

根深蒂固的微商基因使得雲集時常面臨不確定的監管風險,此前近千萬元的罰單已是血的教訓。但云集依然無法保證微商團隊的種種“越界”舉措何時會將自己拉入傳銷、虛假宣傳的泥潭。

狄更斯說,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社交零售平臺舊有的“金字塔”商業模式,面臨著被推倒重來的境遇。而“扁平化”的商業模式,是否真的是迎合時代的發展,值得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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