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出埃及記》的歷史真實性

《聖經·出埃及記》中敘述的率領以色列先民出埃及、建國家的摩西,在歷史上是否確有其人,是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70年前,大多數學者對著名的埃及學家A.伽丁內爾(Gardiner)爵士做出的摩西是一個“半神話的不真實的人物”的論斷持贊同態度。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學者認為伽丁內爾的觀點過於保守,他們確信在以色列的早期歷史上摩西確有其人,他率領部眾出埃及、建國家也確有其事。那麼,從埃及學的角度來考察《聖經》中關於《出埃及記》的記述將會得出怎樣的結論呢?

《聖經》中有關《出埃及記》的章節關於這一時期埃及的記述非常少。在《出埃及記》中根本沒有敘述橫掃近東的埃及法老,也沒有對埃及帝國強大的軍隊和大規模戰爭中埃及俘獲的數以萬計的戰俘進行描述,更沒有對活躍在巴勒斯坦地區的埃及政府官員和使臣、駛往埃及的滿載著各國貢品的船隊以及以法老的名字命名的城市進行必要的記載。尤其重要的是,它缺少摩西率部出走埃及動因的介紹。有的學者認為,《出埃及記》中鮮有關於這一事件埃及背景的介紹是因為《聖經》的作者對其沒有特別的興趣。但是,當一個作者在敘述某一事件的時候,他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介紹該事件發生的背景,這與他對事件的背景是否感興趣無關。

《出埃及記》雖然絲毫沒有對有關這一事件埃及背景的介紹,但在一些頗有爭議的段落中包含了以色列人居住在埃及時的城市名稱,他們在埃及建立的物品儲藏地的名稱,以及他們離開埃及時途徑的埃及城市。一個讀起來非常像拉美西斯的人名經常被包含在地名中,這些地名通常帶有前綴“房屋”或“神廟”,如“拉美西斯,偉大的勝利者的房屋”,這個《聖經》中提及的城市名與拉美西斯在三角洲地區建立的城市帕·拉美西斯非常相似,在城市名的首位加上前綴“帕”是這一時期埃及人命名城市的習慣,有時埃及人也會用“城鎮”來代替“房屋”。

在埃及與《出埃及記》有關的第一個地名是“高琛”。此地名並非埃及語,而是塞姆語。它位於約旦南部和三角洲東部間。“高琛”是阿拉伯語中的一個最為普通的地名,這表明此城的居民大部分是阿拉伯人。

《聖經》中提及的另外兩個埃及地名是“薩寇特”和“丕託姆”。前者很有可能是希伯來語化的埃及語,即新王國時期的圖米拉特乾涸河谷地區。第十九王朝時期埃及法老美愣普塔在這個地區建立了一個大規模的防禦工事,它的名字就是“建在薩寇特的美愣普塔,一個使真理滿意的人”。到公元前7世紀這個防禦工事幾近被廢棄。伴隨著第二十六王朝尼科二世紅海運河的開通,在原來的防禦工事東部13公里處崛起了一座新興的埃及港口城市,它就是皮爾·伊塔姆,埃及語意思是“阿圖姆神的房屋”,考古遺址名稱是泰爾·艾爾·瑪斯庫塔。這一遺址出土的大量文獻和考古資料充分證明了它就是《聖經》中的丕託姆城。

《聖經》中的第四個埃及地名是“艾塔姆”,埃及語意思是“阿圖姆的神廟”。它也位於圖米拉特乾涸河谷地區,屬於下埃及的第八州。

而“米格都”和“巴阿則封”則是希伯來人出走埃及路途中的暫住地。新王國時期米格都是三角洲東部地區較為常見的地名,通常它在一個複合地名的首位,它的後面往往有一個國王的名字,在《聖經》中緊隨其後的王名沒有出現。最初這個地名被應用於有防禦設施的暫住地,這樣的暫住營區大多分佈於埃及和“嘎匝”之間的路邊,它們的規模很小,通常位於水源附近。米格都位於比特湖北部,城中居民大多是希伯來人,亞述國王埃塞爾哈東征服埃及的時候,米格都就已經是一座有相當規模的城市了。自埃及第十九王朝起城中居民一半以上是約旦人。在公元前600年的尼科打敗巴比倫人戰鬥中此城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出埃及記》中這個地名與巴阿則封同時出現,而在世俗體地理紙草中這兩個地名與在《出埃及記》中一樣也是並列出現的。巴阿則封中的“巴阿”是神名,他的崇拜中心在三角洲地區,后王朝時期它被等同於希臘神話中的主神宙斯。從這個地名中帶有巴阿神的名字來看,此地應該是巴阿的崇拜中心,它的位置應該在塞波尼斯湖附近,此城就是埃及神話傳說中荷魯斯神擊敗賽特神並把他驅逐出埃及的地方。一些學者認為它就是埃及文獻中的拉斯卡斯芮城,而另一些學者則把它與泰爾·戴芬尼考古遺址等同起來。然而來自拉斯卡斯芮和泰爾·戴芬尼的考古資料顯示,這兩個遺址的時代應該是塞易斯王朝即第二十六王朝統治時期,而決非我們正在討論的新王國時期。所以,關於這一城市的兩個觀點都是不足諍信的。

根據《聖經》中出現的埃及地名,我們完全可以得到摩西率領部眾出走埃及的路線:他們從三角洲東部出發,通過尼科的紅海運河,經過米格都城,到達塞波尼斯湖。這條路線似乎是非常合理的,然而當我們考察《聖經》的成書時代和它所揭示的事件時,我們發現這條路線是不可信的。眾所周知,《聖經》出現在公元前6世紀初期的巴比倫之囚之後,這個時期相當於埃及的第二十六王朝和第二十七王朝時期,而《出埃及記》的時代則是新王國的第十九王朝,時間大約是公元前13世紀末或12世紀初,而且以上論述的地名大部分是在第二十六王朝以後才出現的,因此我們完全可以斷定《聖經》的作者是根據他所生活的公元前6世紀左右的地名來設計500多年前的出走路線的,其結果顯然是不可信的。

新王國時期大批亞洲人出現在埃及社會中。至少在第十八王朝時期大多數亞洲人是戰俘。這些戰俘來到埃及後,大部分成為神廟田產上的農奴。與大批戰俘一同被帶到埃及的還有戰敗國或附屬國的國王或酋長的孩子,這些孩子作為人質被送到特定的地方,在那裡他們將接受埃及化的教育,長大以後,他們將被送回本國,並在埃及法老的支持下,登上王位,最終成為向埃及法老效忠的傀儡。這些亞洲人需要在埃及政府的某一特殊部門登記,並根據他們所服務的不同的國王或神把他們劃分成許多小組,以此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管理。到第十八王朝中期的時候,埃及各大神廟“皆充滿了來自亞洲不同國家的奴隸,他們中有男人、女人以及兒童,他們都是以戰俘的身份來到埃及的”。他們的任務是“為了使神滿意,做織布工,用線織雪白的亞麻布,什茹布和厚重的粗布;做農奴,每天工作在田地上,種植出穀物,使神的糧倉裝滿了糧食”。除了從事農業和紡織業外,那些受過良好教育的亞洲戰俘還被用於其他特殊的行業。第十八王朝早期,我們發現一個亞洲人的職業是守衛,而另一個則是工程師,還有一個居然進入了埃及王宮,並與國王理髮師的女兒結了婚。圖特摩斯三世統治時期,一個幸運的亞洲人成為阿蒙神廟的首席裝潢設計師,而且他的子嗣們還世襲了這個職位。埃及政府在各行各業大量使用亞洲人,意味著政府無須再徵召埃及人從事各項重體力勞動。圖特摩斯三世統治時期在戴爾·艾爾·巴赫裡從事各種工作的工匠中有四分之三是亞洲人;同一時期建造墳墓的工匠全部是亞洲人。從埃赫那吞統治開始,我們在埃及的軍隊中不但看到了努比亞人,而且還看到了作為長矛手、盾牌手、弓箭手和車兵的亞洲人。與此同時,亞洲人開始進入埃及社會的上層,成為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政府的官員、神廟中的祭司、富甲一方的商人,有的甚至任職於埃及王室。

伴隨著亞洲人在埃及社會地位的提高,更多的亞洲人擁入埃及。但是,這時的亞洲移民與他們的前輩不同,他們的前輩們是以戰俘的身份被掠到埃及的,而他們則是因嚮往埃及的富裕生活而自願來到埃及的。於是在第十八王朝末期和第十九王朝初期,在埃及亞洲各種族中的一支——希伯來人的社會組織已經初具規模,他們的組織相對穩定,而且還保留了他們原有的宗教信仰和本民族的語言。希伯來商人遍佈埃及各地,一時間操希伯來語的希伯來商人成了“討價還價”一詞的代名詞。埃及政府還允許希伯來人的遊牧部落帶著他們的牲畜進入三角洲地區。在埃及文獻和考古資料中除了希伯來人為了給他們的牲畜尋找豐美的牧場而出走埃及外,我們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有關這個種族出走埃及原因的紀錄。新王國文獻資料既沒有記載也沒有暗示這一時期的埃及曾生活著這樣的一個種族,他們生活在某一特定的區域內,並逐步發展壯大,最後因對埃及的政權穩定構成了威脅而被埃及法老所驅逐。正如著名埃及學家萊德弗德指出的,《出埃及記》所描寫的來自東方入侵者的威脅似乎驗證了古典作家約瑟芬的埃及法老擔心居於埃及的希伯來人同來自東方的入侵者聯合起來,內外夾擊,佔領埃及的觀點。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們從新王國時期的文獻和考古資料中卻找不到任何這方面的證據。事實上,在新王國時期,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大部分地區已經成為埃及的附屬國,而王政時期(與埃及新王國同一時代)的希伯來人和埃及的關係又十分融洽。只有把希伯來人出走埃及這一故事的發生時間推遲500年,即埃及的后王朝時期,這個故事才會真的發生。因為埃及后王朝時期,特別是從公元前671年亞述入侵埃及時起,埃及才開始面臨著來自東方的威脅:先是亞述,後來是巴比倫和波斯。

《出埃及記》與歷史事實有出入的另一個方面是希伯來人在埃及所從事的職業。《出埃及記》中說埃及人強迫希伯來人在磚廠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在古代埃及,外族人所從事的勞動主要是重體力勞動,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也知道新王國時期由於大規模建築活動的需要,各種規模的磚廠遍佈埃及各地,但是來自磚廠遺址的考古資料中卻沒有發現任何有關磚廠使用亞裔勞動力的證據。

第三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是,《出埃及記》對新王國末期亞洲人被埃及文化同化並與埃及人和睦相處的事實隻字未提,它只簡單地描寫了希伯來人生活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內,與埃及社會少有來往,最後由於構成了對埃及政權的威脅而被埃及法老全部驅逐。新王國時期湧現出大批內容涉及亞洲人在埃及生存狀況的文學作品,但是這些作品卻根本沒有有關埃及人對亞洲人的發展壯大感到恐怖的描寫,相反在這些作品中我們卻看到了亞洲人和埃及人和平共處的景象。然而埃及后王朝時期,這種和平安寧的狀態發生了質的變化。從公元前7世紀開始,伴隨著亞洲人對埃及的頻繁入侵,大量的外族人以商人和僱傭兵的身份來到埃及,這一時期的文學作品一改以往的和平的主題,而充滿了對外族的憎恨和恐懼。瘟疫在埃及流行,而傳播瘟疫的人就是那些不受歡迎的外族人或“不潔淨的人”,於是他們便被埃及人驅逐出境了。到公元前4世紀末,以瘟疫和驅逐為主題的民間故事和文學作品廣為流傳。這一時期幾個由外族人建立的王朝相繼在埃及出現,先是努比亞人在上埃及建立的努比亞王朝,即第二十五王朝,這是一個非常埃及化的王朝,在努比亞國王的統治下,埃及古王國時期的文化得到了恢復,這一王朝因之被稱為復古時代,它的統治也因此被埃及人所認同和接受;第二十五王朝末期,亞述人入侵埃及,他們用強大的軍事力量橫掃埃及大地,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後來塞易斯王朝,即第二十六王最終擺脫了亞述人的控制而獲得了民族的獨立;第二十六王朝末期,波斯人大舉進攻埃及,並建立的波斯人的統治,即第二十七王朝。所以這一時期文學作品中的第二個主題就是“北方人的入侵和南方人(努比亞人)對埃及的解救:一群北方人得到了一位偉大先知指點,侵入埃及,埃及的法老不得不帶領他的家人和臣子們出逃。侵略者很快佔領了整個埃及,並摧毀了城市和神廟。後來在眾神的幫助下,法老招募了一支軍隊,從南方的努比亞地區殺回了埃及本土,把征服者趕回了亞洲老家,從而使埃及獲得瞭解放。

基於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一下幾點結論:

《出埃及記》使用了極少的來自埃及的諸如歷史、文學或民間傳說等方面的資料;書中僅有的幾個埃及地名無一例外地都是塞易斯王朝時期(第二十六王朝)或波斯王朝統治時期(第二十七王朝)才開始出現的;書中描寫的希伯來人在埃及受奴役的生存狀況與人所共知的新王國時期的亞洲人的社會地位以及所從事的職業等諸方面的情況不相符合;埃及文獻中記載的亞洲人被埃及法老驅逐出境的歷史事實不能作為《出埃及記》真實性的證據,因為我們所看到的《出埃及記》實質上是一部用寫作時期(后王朝時期)的歷史背景資料來描述500年前的(新王國時期)故事。

然而,我們也不能說《出埃及記》絲毫沒有真實的歷史背景。為了論證這一問題,我們不妨把《出埃及記》的故事做一簡要的敘述:新王國時期,希伯來人自願來到埃及,他們以遊牧為主,雅各布是他們的首領,後成為這個民族的祖先。希伯來人的後裔們在埃及生息繁衍,並逐步強大起來,他們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地提高,於是土著埃及人和新來的希伯來人之間開始交惡,由此導致了希伯來人被迫遷徙到敘利亞—巴勒斯坦沿海地區。考察整個埃及歷史,我們最終會發現與這個故事相似的惟一一個歷史事件就是公元前18~前16世紀的喜克索斯人對埃及的入侵和征服,並建立了埃及歷史上的第一個異族政權——第十五王朝,後被興起於底比斯的第十八王朝逐出埃及。這一歷史事件對於那一時代的亞洲人來說無疑是具有開創性的英雄故事,它勢必在亞洲人之間廣為流傳。事實上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大多數講塞姆話的民族直接把喜克索斯人當作他們的祖先,但只有希伯來人根據傳說中喜克索斯國王的形象創造了他們自己的祖先雅各布。根據喜克索斯人入侵、佔領並被驅逐出埃及的歷史過程,他們為自己的祖先也演義了一段類似的歷史。但是,在出走埃及的原因上,希伯來人並沒有照搬喜克索斯人的經歷,他們出走埃及的原因不是像喜克索斯人那樣是由於軍事上的失利,而是為了拯救他們無辜的子民於埃及法老的暴政。可以說,這個原因是以犧牲埃及人的聲譽為代價的。

總之,《出埃及記》是一部以來自敘利亞—巴勒斯坦的喜克索斯人在埃及建立了政權後又被埃及人驅逐出埃及的歷史事件為原型,以埃及第二十六王朝(即此書成書時期)的埃及和希伯來以及和亞洲關係為歷史背景的發生於新王國時期的歷史故事。它所描述的內容決不是歷史事實,因此任何以其為證據的論述都是幼稚和荒謬的。

作者:郭丹彤、蘇興軍

原載《史學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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