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打牌賭博,為啥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承擔責任?'

崇仁縣 政治 跳槽那些事兒 中國網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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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9年3月16日,江西二套“都市現場”欄目播出曝光崇仁縣相山鎮機關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打牌賭博的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崇仁縣紀委監委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分別給予多名黨員幹部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1.羅俊,中共黨員,原相山鎮主任科員,多次參與賭博活動,且在被組織調查期間,仍與他人打牌賭博,頂風違紀。此外,羅俊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崇仁縣紀委監委給予羅俊留黨察看一年黨紀處分,撤職政務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

2.許忠平,非黨員,鎮政府民政助理;李雪平,非黨員,鎮服務中心幹部,多次參與打牌賭博活動,尤為嚴重的是曾於工作時間在鎮政府辦公室打牌賭博,被媒體拍攝曝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且經公安機關調查認定,依法對許忠平、李雪平參與打牌賭博活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3日、行政拘留4日處罰。相山鎮政府給予許忠平、李雪平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3.許志堅,中共黨員,鎮農技站幹部;付洪義,中共黨員,鎮退休幹部,多次參與打牌賭博活動,且經公安機關調查認定,依法對許志堅、付洪義參與打牌賭博活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4日、行政拘留2日處罰。崇仁縣紀委監委給予許志堅、付洪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姜家財、章志剛、寧慧民、曾永明、湯敏華、陳濟泉、潘樂泉、謝昆忠等8人,身為黨員幹部,鎮機關幹部,參與打牌賭博活動,鑑於上述人員能主動交代問題,且情節較輕。經研究決定,對姜家財等7人進行誡勉談話;對謝昆忠進行談話提醒。

5.吳自權,原相山鎮黨委書記,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沒有落實好抓班子帶隊伍的職責要求,對幹部教育管理不嚴,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發現問題沒有及時提醒和糾正,對相山鎮機關幹部參與打牌賭博以致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問題、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脫崗以致群眾辦事找不到人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崇仁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常委會同意,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相山鎮黨委書記職務。

6.繆金龍,原相山鎮紀委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對幹部作風監管不到位,存在監督責任缺失,對相山鎮機關幹部參與打牌賭博以致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問題、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脫崗以致群眾辦事找不到人等問題,負有監督責任。經崇仁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常委會同意,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相山鎮紀委書記職務。

網友“未央”問:近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全文公佈。上述處理處分,哪些屬於問責?問責問的是誰的責?

問責問的是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不是直接責任

問責條例第四條規定:“黨委(黨組)應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追究在黨的建設、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可見,問責是追究在黨的建設、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而不是追究黨員幹部對自己違紀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

在上文案例中,羅俊、許忠平、李雪平、許志堅、付洪義、姜家財、章志剛、寧慧民、曾永明、湯敏華、陳濟泉、潘樂泉、謝昆忠等13人因為參與打牌賭博等問題受到了黨紀政務處分,該13人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承擔了直接責任,而不是問責條例所規定的問責。

吳自權和繆金龍,此二人並沒有參與上述違紀違法行為,他們之所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是因為吳自權身為相山鎮黨委書記、繆金龍身為相山鎮紀委書記,對黨的紀律建設抓得不嚴,維護黨的工作紀律不力,導致違規違紀行為多發,並造成惡劣影響。吳自權對羅俊等13人打牌賭博等問題承擔的是領導責任,繆金龍承擔的是監督責任,這才是問責條例所規定的問責。

問責對象是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

問責條例第五條規定,問責對象是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及其領導成員。

對此,一些領導幹部不理解,明明是羅俊等13人打牌賭博,為什麼要讓身為黨委書記的吳自權和身為紀委書記的繆金龍承擔責任?這是因為黨委是管黨治黨的主體,對全面從嚴治黨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管黨治黨的第一責任人。紀委在黨委領導下,履行黨章賦予的監督職能,負監督責任。要實現全面從嚴治黨,就必須牢牢抓住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黨的問責工作就是要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負責守責盡責,踐行忠誠乾淨擔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所以,對管黨治黨不力、以致多名下屬發生打牌賭博問題的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問責,也就理所應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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