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嘗江鮮,大型國企員工非法利用地籠長江捕魚

長江 跳槽那些事兒 南京 紫金山 王震宇 紫金山新聞 2019-06-19

6月16日清晨5時許,警方接市民舉報,長江龍潭水域有人正在利用收地籠。

接舉報後,長江航運公安局南京分局沿江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該水域進行巡查,在長江南京龍潭段水域抓獲一名非法利用地籠進行捕魚的嫌疑人王某某,查獲40條江蝦(青綠色,棕色斑紋,第二對足粗大),小魚11條,小魚民警當場放生。

據瞭解,王某某為臨江大型國有企業員工,卻為回家嘗江鮮,提前一天在臨江的工作躉船上下了4個地籠,夜班上完後的清晨看到漲潮,王某某動了心思,開始收地籠,不料想卻被長江版“朝陽群眾”舉報,被長江公安抓個正著,嫌疑人王某某當場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民警告知嫌疑人王某某,使用地籠後果是讓魚兒斷子絕孫,使漁業資源再生率大大降低。

據介紹,長江流域禁漁期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時間為4個月。在規定的禁漁期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嚴禁扎巢取卵、挖沙採石和從事其他影響魚類生態的活動,嚴禁收購、銷售在禁漁期內捕撈的漁獲物。長江公安提醒廣大市民,舉報電話為:025-58996505。


為嘗江鮮,大型國企員工非法利用地籠長江捕魚


通訊員 王震宇

紫金山記者 段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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