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晒娃,真的晒出大事了!
一對母女在餐廳吃飯,媽媽和女兒愉快地自拍,隨手就發了朋友圈。
不一會兒,媽媽說有事要出去一下,她千叮嚀萬囑咐告訴孩子不要亂走動,要乖乖地等自己回來。
孩子一口就答應了。
這時,一位男子走過來,他假裝給女孩的媽媽打電話。
然後,走近女孩對她打招呼。
為了套近乎,還翻出女孩與媽媽的合影。
就這樣,全程不到10分鐘,男子輕鬆騙走了萌娃。
看到這一幕,媽媽嚇得淚留不止。
雖然這只是一期“孩子防拐測試”,但她真的害怕就這樣失去了孩子。
節目中的“人販子”靠朋友圈輕鬆地“騙走”了孩子,實在太恐怖了。
誰能想到,在你朋友圈的背後,有惡魔在偷偷盯著你和孩子。大家要小心呀!
01
自從當了媽之後,在朋友圈越來越少晒自己,反而孩子成了朋友圈的主角。
在這一點上,每個媽媽都深有體會。
雖然表達了對孩子的愛,可不經意間也把危險帶給了孩子。
近幾年,在朋友圈晒娃出事的越來越多,有的被人販子盯上,有的被勒索……
成都的一位媽媽,把在孩子教室門口拍的照片,發在了朋友圈。
不料,被同一社區的小混混看到,然後拐走了她的孩子,小混混向這位媽媽勒索10萬塊錢。
甚至有的人販子,會把孩子照片打印出來,冒充孩子的親人,以更好地拐走孩子。
“父親到廊坊尋被拐幼子”的帖子感動了無數人,大家瘋狂地在朋友圈幫忙轉發。
可是,當李女士看到這張圖時,瞬間驚呆了!
因為那張照片竟是自己的孩子。真不知道該氣還是該怒……
有人會問,騙子怎麼會有我孩子的照片?
微信好友魚龍混雜,說不定騙子就蹲在你的朋友圈。另外,大多數人都忽略了下面的這個設置,給了壞人乘虛而入的機會。
晒娃一定要謹慎,不要讓朋友圈成為毀掉孩子的凶手。
02
人販子判死刑,網上獲20萬點贊
5月31日,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2人跨省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兒童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劉利萍因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
經審理查明,2015年開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劉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員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各種途徑收買數量眾多的嬰兒,並通過山東籍被告人王傳賓、李秀山、徐慶全等人將嬰兒送往山東進行販賣。山東籍被告人徐慶全、燕少付、陳廣州明知是販賣的兒童,仍自己收買或者幫助親屬收買用於收養。
2017年6月27日,劉利萍、徐慶全攜帶一男嬰去往山東販賣途經陽泉時,被公安機關查獲。
一審認為,被告人王喜娥、劉利萍、王傳賓、徐慶全、李秀山、趙掌枝、史紅雷、劉懷崗、劉利英、李秀平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兒童,數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被告人徐慶全、燕少付、陳廣州明知是販賣的兒童而予以收買,三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收買被拐賣兒童罪。
根據本案拐賣兒童的數量,結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喜娥、劉利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王傳賓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同時並處沒收財產或罰金。
打擊拐賣婦女兒童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那麼
朋友圈還有哪些東西
不能輕易晒?
發朋友圈要注意什麼?
關乎信息安全,看圖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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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廣州普法
編輯:佛山高明普法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