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退一賠三”好不好使?"汽車“退一賠三”好不好使?汽車“退一賠三”好不好使?

聚焦 車輛理賠

作為消費者的你,一定聽說過“退一賠三”的說法,近年來國內的新車、二手車行業“退一賠三”的案例不算少數,新興電商、服務商平臺更是成投訴“大戶”。這對於企業來說,“退一賠三”不僅經濟損失大,品牌信譽也深受影響,可謂得不償失。不過,全媒體記者留意到,在多起“退一賠三”案例中亦有不少“反轉”,如一宗打了兩年多的賓利“退一賠三”案例,最終車主竟要“倒賠”三十多萬元訴訟費。有律師表示:“退一賠三”是消費者維權利器,也是對商戶的監督利器。但消費者維權時應合理理解法律法規,若因證據不足法律誤讀導致的敗訴,或將得不償失。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鄧莉

【案例】舉證不足!

最貴“退一賠三”賓利賠償案反轉

被業內稱為消法維權史上數額最高的“退一賠三”案終審,結果卻出現了反轉。2014年車主楊先生從貴陽經銷商處購入價值近600萬元的賓利慕尚一輛,使用兩年後發現該車在交付前有更換窗簾和漆面輕微損害處理。2016年貴州省高級法院以消費欺詐為由,判定貴陽賓利慕尚車主獲賠1650萬元。經銷商再度上訴,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審中,以適用法律錯誤為由撤銷原“退一賠三”判決,由新貴興賓利經銷商賠償車主11萬元,車主負擔31.1萬元訴訟費而結案。

全媒體記者留意到,最高法院在賓利案件二審時,聽取了中國汽車流通協會關於PDI程序的陳述。就本案而言,PDI程序是行業慣例,對PDI程序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如何處理及是否應該告知消費者,現行法律無明文規定。因此二審時,法院雖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亦適用於本案,但關於窗簾異響更換,屬於對新車交付前依據PDI程序對局部輕微問題的修復措施,經銷商未與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但該經銷商將兩處操作都如實記錄並上傳消費者可以通過一定途徑公開查詢的網絡。經銷商雖然在告知上侵犯了楊先生知情權,但不構成欺詐。對此法院酌情判定經銷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楊先生11萬元,但車主訴訟費自擔。

【案例】15萬元“問題”轎車

退款還獲賠44萬元

毛先生此前在深圳寶安某4S店以近15萬元價格買了一輛轎車,過了幾天他發現車輛的某部位有明顯的維修痕跡,懷疑有過噴漆或鈑金,於是找4S店理論。經多次交涉未果後,毛先生委託廣東順創律事務所提起訴訟,要求4S店返還購車款147000元,並依照退一賠三的規定賠償44萬多元。訴訟中,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車輛確實在售賣前存在剮蹭而做過鈑金噴漆的事實,被告的行為屬於欺詐。法院對原告要求被告賠償三倍購車款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案例解讀】

廣東順創律事務所的律師表示,在民法中欺詐的構成要件包括:欺詐人具有欺詐的故意;欺詐人具有欺詐行為;被欺詐人陷於錯誤是基於欺詐人的欺詐,即被欺詐人並非因自己疏忽之故,而是因欺詐之故陷於錯誤;被欺詐人因錯誤認識而為一定的“意思表示”。因此在毛先生的案例中,4S店的行為符合《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和《消法》第五十五條關於欺詐的構成要件,毛先生獲得購車款三倍的賠償於法有據。

至於在賓利案件當中,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分析表示,最高法院對經銷商新車PDI程序進行裁判,具有指導意義,可以作為此類案件的判例。賓利此判例給出的指導意義在於,“知情權”不等於“欺詐”,也不等於“退一賠三”。新車輕微瑕疵,按照PDI程序整備,並不構成對消費者欺詐;新車輕微損害整備,需要告知消費者,如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經銷商只對侵害部分進行賠償。對於汽車經銷商來說,今後在PDI程序中,要充分理解判例中的指導意義,讓消費者獲得充分的知情權,避免以後此類事件的發生。

【二手車案例】改里程錶、隱瞞過戶次數

二手車買主獲“退一賠三”

全媒體記者留意到,近期二手車領域首開“退一賠三”先河的案例。2018年6月,呂某在通過“58車檢”二手車交易網站留意到一凱迪拉克SRX(進口)很合“心水”。該平臺資料顯示,上牌時間為2010年9月,行駛里程數為70000公里,過戶0次。呂某與相關商戶以13萬元的價格購買此車,並簽訂了《舊機動車交易協議書》。在後續使用中,呂某發現該車經常出現故障並進行維修,通過車架號查詢才得知,該車實際行駛里程數為186236公里。呂某隨即起訴要求撤銷合同,商戶應“退一賠三”。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該案中,歐某交付車的實際里程數為18.6萬多公里,且庭審還發現該車不止辦過一次過戶手續,這與其在“58車檢”網站上發出的相關信息內容不符。商戶在簽訂協議時並未如實將該車實際信息告訴呂某,行為符合欺詐的構成要件。一審宣判後,雖然商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成都中院二審仍維持了商戶需“退一賠三”的判決。

【二手車案例】電商平臺買到“事故車”

僅賠幾千元就和解?

在“退一賠三”的維權案例中,消費者也有不少“困境”。王先生三年前以15萬多元的價格通過某信二手車電商平臺購買了一輛馬自達二手車,並簽訂了相關售後質量保障服務協議。平臺表示該車經過該品牌多項嚴格技術檢測流程,無事故無泡水無火燒。王先生事後在4S店保養時,卻發現該車車頭基本全更換過、全車身都進行過噴漆、副駕駛位安全氣囊曾受撞擊彈出過且沒有修復,經鑑定為事故車。面對如此嚴重的問題,該平臺客服僅承諾賠付幾千元。

對於這種虛假宣傳、涉嫌欺詐,為何無法做到“退一賠三”呢?廣東御德律師事務所的鄭律師告訴記者,法院要求誰主張誰舉證,沒有證據就不能立案。由於消費者在尋求第三方鑑定機構、查找車輛維修資料調取等均需耗費不少財力和時間精力,一旦法院立案,期間經歷上訴庭審、一審、二審等,一場官司下來少則一年,多則兩三年。這其中消費者還容易陷入取證“死循環”。面對以上問題,部分人得過且過就收了和解費撤銷上訴念頭。

專家解讀:

全媒體記者從二手車市場留意到,部分不法經營者為儘快銷售二手車,修改行駛里程及隱瞞發動機大修的情況不少。為此,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分析表示,車輛屬於高速運輸工具,二手車輛機械性能的優劣與此兩種情形密切相關。二手車在出售過程中隱瞞上述真實情況,等於置消費者於嚴重的安全隱患之中。相關“退一賠三”案例的增多,也警示相關二手車經營者,在交易中應嚴格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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