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質量服務問題再曝典型案例 女車主維權和解只是個開始

奔馳 北京奔馳 西安 金融 滄州 手機和訊網 2019-04-19

和訊汽車消息 據媒體報道,4月16日晚,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包括: 1、更換同款的奔馳新車,但依舊是以貸款的方式購買; 2、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款; 3、奔馳方面主動提出,邀請該車主參觀奔馳位於德國的工廠和流水線等,瞭解相關流程。 4、贈送該車主十年“一對一”的VIP服務; 5、為女車主補辦生日(農曆),費用由對方全額支付。

這件事情似乎要隨著和解的達成,暫告一段落。新華社微信公眾號卻再揭一個案例:今年3月15日,劉先生從北京百得利之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按揭購得了一輛搭載了1.5T發動機的混動款奔馳C260L。3月21日,跑在高速路上的新車突然亮起“加註機油”的警示燈,劉先生立即靠邊停車,撥打了應急救援電話……從這時起,這位專職律師開啟了近一個月的維權之路,至今無果。

據劉先生敘述,當時出問題的奔馳車被拉到了位於河北省滄州市的奔馳4S維修店。專業人員檢測後告知劉先生,車的發動機核心零部件出了問題,需要生產廠家拆開發動機才能進一步處理。剛買7天的車就要拆開,這個解決方案劉先生自然不能接受。他隨後聯繫了銷售方北京百得利之星,銷售人員明確表示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讓劉先生聯繫維修4S店或奔馳生產廠家解決此事,並拒絕提供備用車的要求。“我只負責賣車,別的東西管不了,可以幫你聯繫,但沒有義務去解決。”

劉先生只好前往位於北京亦莊的生產廠家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但同樣遭到了“踢皮球”,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北京奔馳負責銷售和生產的是不同的公司,新車出了問題得找銷售方解決,作為廠商只能根據銷售商和用戶協商的結果進行相應配合。

在西安奔馳事件成為公眾關注熱點後,北京4S店主動聯繫劉先生將車運回北京進行再次檢測,得出和之前一樣的檢測結論。雙方仍協商未果。劉先生說,要不是西安奔馳事件發酵,可能他的車還躺在滄州的修理廠。

4S店和廠家互踢皮球無果,劉先生只能聯繫12315。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稱,他們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建議起訴。“作為一名律師,我都沒有維權成功,很難過。”劉先生認為,這與奔馳“店大欺客”有很大的關係。“除了正式起訴,這一個月合理合法的途徑都試過了,總不能讓我也去引擎蓋上哭吧?”

劉先生還發現,自己也被收了金融服務費,不過這個收費開具了發票,他希望4S店能退還金融服務費。

自1994年奔馳進入中國以來,銷售連年破記錄,保持領先地位。但是這些年來奔馳的問題不少,奔馳店大欺客,車主投訴無門,劉先生的遭遇非常典型。此前曝光的維權案中,有的車主砸車,有的以牛拉奔馳來表達自己的憤怒之情。希望這次事件推動整個行業進行實質性變革,而不僅僅通過“哭鬧”、媒體輿論監督獲得個案和解。正如西安女車主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我不希望別人視我為英雄,我只是做了一件稱得上‘喪魂落魄’的事。如果大家透過這件事發現了問題,並推動問題解決,我覺得這是個進步,那真的非常好。”

中國法學會消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建議,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能只停留在立法和提示教育層面,而要不斷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真正提高違法成本,對不法商家形成有力震懾,讓其不敢也沒有能力再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應該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從銷售終端倒逼汽車銷售行業的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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