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市場上這些料酒原漿酒不合格'

安徽 食品安全 白酒 亳州 藥品 料酒 調味品 滁州 酵母 明光 合肥 中國消費者報安徽站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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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日前組織抽檢酒類、調味品等2類食品16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62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及其它指標。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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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日前組織抽檢酒類、調味品等2類食品16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62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及其它指標。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安徽市場上這些料酒原漿酒不合格

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的食品

明光市吉賣隆購物中心經銷的安徽谷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蔥姜料酒,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涉及其它指標問題的產品

◈安徽明龍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明龍綠豆酒(綠之味),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亳州市青梅煮酒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原老名酒(18),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安徽皖品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洞藏原漿酒(16),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滁州、亳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滁州、亳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並向社會公佈處置結果。

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一、酒精度

本次抽檢有3批次酒類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白酒的一個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會影響白酒的品質,原因或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造成檢驗結果偏差,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導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二、苯甲酸及其鈉鹽

本次抽檢有1批次調味品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黴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合肥在線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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