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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安邦變身“大家”透視保險業風險


安邦保險集團的風險及其處置再次對我國保險業敲響了警鐘,在保險與金融不斷融合發展的背景下,保險業面臨的風險形勢依然嚴峻,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仍將是保險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任務。

7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公告,批准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保障基金)、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集團)、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上汽集團)共同出資設立大家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家保險集團),註冊資本203.6億元。大家保險集團將依法受讓安邦人壽、安邦養老和安邦資管的股權,並設立大家財險,依法受讓安邦財險的部分保險業務、資產和負債。安邦保險集團將只負責存量保單兌付工作,不再開展新業務,安邦保險集團正式成為歷史。大家保險集團的成立標誌著對安邦保險集團的風險處置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對安邦保險集團進行安全、有序、平穩的風險處置關係到整個保險業的穩定,也是防範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基本要求。

安邦被接管始末

安邦保險集團是由成立於2004年的安邦財險逐步發展起來的。2009年,安邦財險收購了和諧健康,獲得了健康險的經營權限。2010年,安邦人壽正式成立。2011年,安邦財險進行集團化改組,並通過收購取得了成都農村商業銀行35%的股權,同年安邦資產管理公司成立。安邦用不到十年的時間發展成為擁有壽險、財產險、意外健康險、養老險、銀行和資產管理牌照的綜合性保險集團。

2014年之後,安邦保險集團迅速擴張,到2017年,安邦保險集團已經成為國內第三大保險集團。2018年初,由於安邦保險集團的虛假增資以及潛在的償付能力問題,監管部門對安邦保險集團進行了接管並開始進行風險處置工作。在對安邦保險集團進行接管前,原保監會在2017年6月就派工作組進駐安邦保險集團,督促安邦保險集團改善經營管理。2018年2月,原保監會正式決定對安邦保險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為一年,由監管部門成立的工作組全面接管安邦保險集團經營管理。

2018年4月,保險保障基金向安邦注資608.04億元,安邦保險集團的註冊資本維持619億元。保險保障基金注資後,安邦保險集團的主要股東為:上汽集團(持股比例1.22%)、中石化集團(持股比例0.55%)和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持股比例98.23%)。2019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將安邦保險集團接管期限延長一年至2020年2月22日。2019年4月,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接管工作組將安邦保險集團的註冊資本減少至415.39億元。

2019年7月,保險保障基金和中石化集團、上汽集團共同出資設立大家保險集團,註冊資本203.6億元,並依法受讓安邦人壽、安邦養老和安邦資管的股權,同時設立大家財險,依法受讓安邦財險的部分保險業務、資產和負債。至此,曾經的安邦保險集團已經正式成為歷史,由大家保險集團取代。

大家保險集團的成立是安邦保險集團風險處置過程的階段性成果,目前保險保障基金仍持有大家保險集團的主要股份。保險保障基金是根據《保險法》和《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繳納形成的行業風險救助基金,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用於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者處置保險業風險。維持保險保障基金餘額的充足性是保險業風險防範的最後一道屏障。因此,遴選並引入優質的資本作為新公司的戰略性股東,實現保險保障基金的安全有序退出是後續風險處置的關鍵工作之一。戰略性股東的遴選工作需要相對比較漫長的過程,此前保險保障基金分別在2007年和2011年對新華人壽和中華聯合保險進行控股,直到2011年和2018年實現完全退出。優質的戰略性股東對於大家保險集團未來的發展也十分重要,是大家保險集團能夠真正脫胎換骨的關鍵所在。

風險的累積、爆發、被處置

安邦保險集團從快速發展到被大家保險集團所取代的過程,是一個風險逐漸累積、爆發並被處置的過程。2012年以來,我國保險業監管在“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總思路下,給予了市場主體在前端產品和投資上更大的自主權,並主要通過事中和事後監管防範風險,守住風險底線。這對市場主體的風險治理和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於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風險意識和管控能力較弱的安邦保險集團,無疑加劇了其風險的累積。

在被接管之前,安邦保險集團因為其在海內外激進的投資活動而受到關注。海外市場上,安邦保險集團在2014年先後收購了美國華爾道夫酒店、比利時FIDEA保險公司和德爾塔勞埃德銀行,總花費約150億元人民幣。國內市場上,安邦保險集團通過“萬能險賬戶”在股票市場上頻頻買入上市公司股票。2014年至2017年期間,被安邦舉牌或鄰近舉牌的上市公司有十家,安邦所持有股權份額較大或成為其最大股東的上市公司有21家,共持有近1705億元的A股市值,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以銀行、地產行業為主。

激進的投資給安邦帶來了多方面的風險,其中以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最為顯著。首先是期限錯配的風險。安邦人壽2015年和2016年的萬能險增長十分迅速,2014年和2015年其保戶儲金及投資款佔總負債的比例都超過了20%,2016年則高達51.6%。從安邦人壽公佈的產品信息來看,其萬能險產品主要以兩全保險和終身壽險為主,兩全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3~5年,終身壽險也大都在5年後免收退保手續費,有的在1年或2年以後就免收退保手續費,因此這部分負債的久期實際上是比較短的。

安邦人壽的年報數據顯示,2014年和2015年的長期股權投資佔總資產的比例都在30%以上,2016年也有19%,這部分投資是為了獲取長期收益,與短期負債之間存在嚴重的期限錯配風險。其次還有流動性錯配風險,如果萬能險的結算利率無法達到投保人的預期,則可能會產生較大規模的退保行為,造成流動性風險。海外投資也面臨著更多政治和經濟環境不確定性等因素帶來的風險。由於安邦人壽的保費收入來自國內,卻持有大量的海外資產,因此資產與負債之間存在幣種不匹配,存在匯率風險以及政治風險等。

安邦保險集團激進的產品和投資策略反映出一些進入保險業的資本對保險業的客觀發展規律認識不足,試圖將保險作為低成本的資金來源進行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從而導致經營活動脫離了保險的本源,並最終釀成風險。

作為經營風險的行業,其自身的經營也面臨諸多的風險,只有有效地進行風險管理,做到與風險共舞,才能維持保險業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著保險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傳統風險,通過影響資產或負債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比如我國保險業早期曾經歷的利差損風險,對行業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保險公司還面臨公司治理風險、激進的經營風險等管理層面的風險,這在安邦保險集團的案例中已經有所體現。

在此前被接管的新華人壽案例中,由於“內部人控制”導致其資本嚴重不足被接管。而中華聯合案例中,其為了擴張規模採取激進的經營策略,導致連年虧損,最終因償付能力嚴重不足被接管。

此外,隨著保險服務領域的拓寬,保險業務與其他金融行業不斷融合,保險公司也面臨著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的風險傳染。比如2016年浙商財險的“僑興債”事件中,保險公司通過信用保證保險參與到企業的債券融資當中,不料企業違約給浙商財險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嚴重危及了後者的償付能力。

保險業需警鐘長鳴

安邦保險集團的風險及其處置再次對我國保險業敲響了警鐘,在保險與金融不斷融合發展的背景下,保險業面臨的風險形勢依然嚴峻,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仍將是保險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任務。

當前我國保險監管部門已經建立了市場行為監管、償付能力監管和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現代保險監管“三支柱”框架,以及以公司內控為基礎、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以資金運用監管為關鍵環節、以現場檢查為重要手段、以保險保障基金為屏障的保險業風險防範的五道“防線”。

原保監會在2012年初發布《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規劃(簡稱償二代)》,2015年2月17日開始“償二代”進入正式試運營階段,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6年3月原保監會發布《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5月原保監會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評定數據收集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D-SII評定數據收集工作;2018年3月,原保監會發布《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則(1-5號)》,旨在防範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提升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我國保險業防範風險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

在現有基礎上,保險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資產端和資本端的穿透式監管,識別保險公司的真實風險,從而使償付能力監管發揮風險預警功能,守住風險底線;監管部門還應當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提高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水平,防範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此外,保險監管部門應當構建保險業審慎監管框架,持續加強對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監管,完善對系統性重要保險機構的識別和監管,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在風險處置方面,應當進一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在充分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基礎上,允許問題公司通過破產等方式退出市場。

對於當前和未來的保險業來說,面對日益複雜的風險環境,在經營上應當始終堅持“保險姓保”的發展理念,著力發展保障型業務,使保險迴歸風險保障本源,切實服務於廣大人民的風險保障需求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在管理上應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風險管理意識,樹立長遠的發展目標,堅決守住風險底線,實現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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