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上訴法院狀告淘寶差評師 不法分子坐牢又賠錢

給差評也能賺錢?法院判決了,“惡意差評”構成敲詐勒索罪,“淘寶差評師”坐牢又賠錢。

阿里巴巴上訴法院狀告淘寶差評師 不法分子坐牢又賠錢

去年,深圳龍華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7名被告人獲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至七個月不等,並處罰金。這7名被告人涉嫌在淘寶網發佈“惡意差評”,因此阿里巴巴又將這7名差評師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進行民事追責。

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被告的惡意差評行為給平臺評價體系注入了虛假評價數據,損害了原告阿里巴巴評價系統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擾亂了平臺正常經營秩序,損害平臺長期經營打造的電子商務營商環境。法院一審判決7名差評師共賠償阿里經濟損失8萬餘元、合理支出4萬餘元。

阿里巴巴上訴法院狀告淘寶差評師 不法分子坐牢又賠錢

此案中的被告人是居住在廣州的女子鄧某和其丈夫王某。他們發現了新的“商機”,在淘寶購買商品後給予差評並以刪除差評可以獲得“賠償”。兩人便開始給淘寶網上一些銷量較高、評價較好的熱銷產品故意差評再敲詐。鄧某和王某便在淘寶上尋找“獵物”,先後敲詐勒索了多家淘寶店鋪。

鄧某和王某曾敲詐一家主營電腦配件的網店,在一款電腦主機下發布400字的差評,直指商品質量問題。在和賣家溝通過程中,兩人要求“補償”8888元才刪除差評。賣家小童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妥協並給了錢,鄧某和王某刪除了差評。

阿里巴巴上訴法院狀告淘寶差評師 不法分子坐牢又賠錢

之後,鄧某和王某又敲詐了賣家小童,小童再次妥協並“賠償”了6999元。在兩人第三次敲詐的時候,小童發現第三次和第二次給差評的買家使用的是同一個手機號,而且第一次給差評的買家暱稱和第二次的也高度相似。“這三次的買家極有可能是同一個人。”隨後小報警尋求幫助。

2018年6月22日,深圳龍華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鄧某和王某。截至2018年7月31日,龍華警方辦理的“淘寶差評師”網絡敲詐勒索系列案已抓獲嫌疑人16名,並全部予以刑事拘留。

阿里巴巴作為電商平臺,不斷完善平臺治理機制,升級評價規則,並開發賦能工具幫助在遭遇惡意差評師有效地進行投訴和舉報。據瞭解,自2017年開展打擊惡意行為專項行動以來,阿里已經配合多地公安機關破獲20餘起利用惡意差評對商家進行敲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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