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這幾種癌症,確診了保險也不賠!

癌症 保險 腫瘤 皮膚癌 竹子說保 竹子說保 2017-10-28

記住!這幾種癌症,確診了保險也不賠!

大家好,我是竹子。

今天和大家講講保險中癌症這個事兒。

很多人都有疑惑,癌症作為一種高發性疾病,特別是原位癌,為什麼絕大部分醫療險和重疾險卻要將原位癌等六種癌症除外呢?

究竟是何原因要區別對待?

事實上,打開任何一款重疾險,重大疾病定義的第一條,都是這樣的:

記住!這幾種癌症,確診了保險也不賠!

這並不是保險公司自行決定的,而是由行業協會統一規定,至於為什麼有這種操作,這是今天要講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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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且跳過原位癌不說,我們先來看看下面五種癌症不保的原因:

1.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除外原因:先看下面這張圖

記住!這幾種癌症,確診了保險也不賠!

從圖片可知,由於此疾病多起病緩慢,症狀輕微,治療效果較好,中位生存年數超過10年,嚴重程度達不到重疾的標準,所以被排除在外。

一般不需要治療,治療的話費用也較低,在3-8萬元之間,少於其他白血病。

2.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除外原因:源於淋巴細胞的一種癌變。目前,化療、放療和骨髓移植在霍奇金淋巴瘤治療上的應用,使它已經成為可以治癒的腫瘤。

3. 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除外原因:雖然是癌症的一種,但其進展緩慢,惡性程度均較低,易被早期發現並獲得及時治療。無論採取手術、放療或其他治療方法,對皮膚癌均有良好的療效。而且可能是因為霧霾的保護,皮膚癌在我國的發病率很低。

4.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除外原因:T指原發腫瘤、N指區域淋巴結、M指遠處轉移,故本分期為前期原發腫瘤,無轉移。

綜上所述,除外的幾種癌症,多為病情較輕,且預後良好。不符合重大疾病“病情嚴重,對身體及家庭有重大影響”的初衷,所以做出除外的決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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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重點說說原位癌,不像其他幾種,原位癌的發病率那麼高,為什麼也要被除外呢?

這就需要從原位癌的概念說起,很多人認為原位癌是癌症早期,但竹子要告訴大家,不是,不是,不是哦!

“原位癌”又稱作“上皮內癌”,指的是上皮的惡性腫瘤侷限在了皮膚或粘膜內,還沒有通過皮膚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組織,更沒有發生浸潤和遠處轉移的狀態。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它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舉個生動的比喻,一個表皮長了黴斑的橘子,剝去橘子皮,裡面還是可以完好無損的,而原位癌就像長在上面的黴斑,它並沒有擴散到機體組織內部,治癒的可能性達100%。

癌症之所以可怕,是因為會發生轉移,轉移後很難完全控制,而原位癌沒有轉移這個特點。

所以原位癌其實只是較輕微的病症,特點是發病率高、易治癒,治療費用低,像早期的宮頸癌治療費用僅需5000-3萬左右,通常醫保就可以直接覆蓋。

需要強調的是,原位癌病情雖輕,但如若不及時治療的話,就可能會發展成浸潤癌,雖然浸潤癌符合重大疾病保障條件,但對人的身體健康影響巨大,這也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

因此,對照重大疾病保險對高死亡率、高發生率、高治療費用與低治癒率的標準,原位癌顯然不在標準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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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文章寫到這裡,大家可能會問,這是否就代表著以上說到的六種癌症就肯定得不到保障了呢?

別急,看下面這張截圖:

記住!這幾種癌症,確診了保險也不賠!

事實上,目前市面上大多數重疾險都可以附加輕症責任,而輕症疾病的第一條就是關於惡性腫瘤的定義。

可以很明顯地看到,除了艾滋病感染導致的惡性腫瘤,在重疾中除外的幾項癌症其實都被納入了保障範圍,是不是很驚喜呢?

所以如果擔心這幾項癌症保障的話,可以選擇附加輕症,是不是很棒棒呢?

好了,今日癌症掃盲篇科普到此,大家是不是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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