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刊發招股章程的公告

IPO 交通銀行 交銀國際 投資 證券時報 2017-05-07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或"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於2017年4月19日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網站(www.bankcomm.com)刊載了《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就建議分拆上市提交聆訊後資料集的公告》。

就建議分拆上市而言,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銀國際")已於2017年5月5日刊發了招股章程。招股章程載有(其中包括):(a)全球發售中將進行發售的交銀國際股份數目詳情、發售價範圍、全球發售的其他詳情,及(b)有關交銀國際的若干業務及財務資料。

招股章程現可自2017年5月5日起在交銀國際網站(www.bocomgroup.com)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查閱及下載。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自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起至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止的正常辦公時間內,在以下文件列明的指定地點免費索取:(a)交銀國際於2017年5月4日發佈的混合媒介要約公告,(b)交銀國際於2017年5月5日發出的正式通告,及(c)招股章程。

就優先發售而言,藍色申請表格已於2017年5月5日寄發給本公司各合資格H股股東。此外,本公司合資格H股股東將根據本公司通訊政策選擇或視為已選擇收取公司通訊的方式收取招股章程。根據優先發售申請交銀國際股份的程序載於招股章程。

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根據全球發售將進行發售的交銀國際股份總數分別為666,680,000股(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766,682,000股(假設超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分別佔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交銀國際股份數目的約25.00%及約27.71%。

全球發售中的交銀國際股份的發售價預計將不低於每股交銀國際股份2.60港元,但不超過每股交銀國際股份3.10港元(不包括經紀佣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交易徵費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費)。

基於根據全球發售將進行發售的交銀國際股份的數目及上述預期發售價範圍,如果全球發售落實進行:

(a)交銀國際的市值將約為6,933.4百萬港元至8,266.7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7,193.4百萬港元至8,576.7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

(b)全球發售的規模將約為1,733.4百萬港元至2,066.7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1,993.4百萬港元至2,376.7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

(c)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本公司於交銀國際的持股量將約為75.00%(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約為72.29%(假設超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

就全球發售而言,交銀國際股份的價格可根據《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香港法例第571W章)予以穩定。任何擬進行的穩定價格活動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對該活動的規管詳情,已在交銀國際的招股章程中載明。

全球發售(包括優先發售)須待(其中包括):(a)全球發售承銷商(以下簡稱"承銷商")的聯席代表與交銀國際於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或前後協定發售價,但不得晚於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及(b)承銷商根據(i)由(其中包括)交銀國際與香港公開發售承銷商於2017年5月4日就香港公開發售簽訂的承銷協議(以下簡稱"香港承銷協議"),及( ii) 由(其中包括)交銀國際與國際發售承銷商就交銀國際股份的國際發售簽訂的承銷協議(以下簡稱"國際承銷協議")下的義務成為無條件而且並未按照香港承銷協議及國際承銷協議各自的條款終止後方可進行。

因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注意,本公司不能保證建議分拆上市(包括優先發售)會否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或投資本公司股票或其他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對自身的情況或應採取的行動有疑問,請諮詢其自身的專業顧問。

本公司將適時就建議分拆上市作進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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