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於2017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現就事後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對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中部分事項做補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公司年報14頁“主營業務分析-主要銷售客戶和主要供應商情況”公司前五名銷售客戶中“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島中車四方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屬於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戶,應合併列,其他的前五大客戶、供應商無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業。具體更正如下:
修改前:
公司主要銷售客戶情況
■
公司前5大客戶資料
■
主要客戶其他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修改後:
√適用 □不適用
銷售客戶中“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島中車四方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屬於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戶,已合併列示。
二、公司年報44頁“第八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中:
1、補充披露監事陳建軍的任期終止日期為2019年3月9日;
2、補充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其他單位任職的情況,具體如下:
修改前:
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三、補充披露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香港通達減值測試的評估報告及評估說明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廣東開平春暉股份有限公司以編制財務報告為目的擬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涉及的Tong Dai Control(Hong Kong) Limited股東全部權益項目評估報告》(中企華評報字(2017)第3317號)及評估說明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
補充後的《公司2016年年報》全文同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敬請投資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廣東開平春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