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究竟該怎麼管?小區裡開了一場立法論證會

重慶 孫鵬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新華社 2019-05-18

新華社重慶5月17日電題:物業究竟該怎麼管?小區裡開了一場立法論證會 新華社記者周聞韜 15日一大早,重慶市民楊孝明就從家裡出發了,他要去參加一場特殊的立法論證會。 之所以特殊,是因為這樣的會議第一次開在了當地社區居民的家門口。在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綠韻康城小區的一間活動室裡,即將就正在修訂的《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各方意見,而參加會議的人,除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的相關人員,還有業主代表、物業企業、社區幹部與法律專家。 楊孝明居住的重慶市南岸區某小區最近正在籌備業主大會,作為籌備組副組長,楊孝明在工作中遭遇了困惑。他決定,在這場會議上尋找答案。 “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會對修訂草案進行一審並公開徵求意見後,又收到了來自社會各界的2000多條修改意見。今天我們把這場論證會開進小區,就是希望大家談談自己在小區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對於人大此次立法有哪些具體意見和建議,使這項法規更加科學、更好發揮作用。”上午10時,在重慶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鄒鋼的主持下,各方圍坐一圈,會議在數十位居民代表的見證下拉開序幕。 “此次的修訂草案在現行條例基礎上修改了79條、新增19條,修改比例超過95%,其中對物業管理的一些關鍵環節進行了重點規範。”來自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物業處的一位負責人首先介紹了條例修改的基本情況。 會上,楊孝明第三個發言。自去年8月起,他所在的小區就開始籌備召開業主大會,但籌備過程相當艱難,目前已經超過90天的籌備期上限,籌備組面臨解散。 楊孝明認為,業主大會召開難,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街道和社區的支持力度不夠。為此,他建議在新版條例中強化街道社區在籌備召開業主大會中的指導定位、推動其依法履職,同時還應給予業主充分的自治權,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你遇到的是一個普遍問題。”聽完楊孝明的發言,九龍坡區九龍鎮大堰社區書記龍瑋接過話茬:“作為社區,我們也希望每個小區的業主大會盡快召開,但實際工作中,社區幹部要同時面對多個小區,需花費大量時間核實問題、調解異議。”她建議,可以在新版條例中適當延長90天的籌備期上限,允許籌備組有更充足的時間開展工作。 聽到這裡,坐在一旁的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孫鵬提出了另一個觀點:業主大會召開難還在於成立門檻過高。“草案將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發起門檻從佔業主總人數的20%降低為10%,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在一些居民數量較大的小區,10%也意味著數百上千戶人,籌備組工作難度同樣不小。”孫鵬建議,可以按照已交付建築面積比例作為召開業主大會的衡量標準,進一步緩解業主大會召開難的問題。 接著,大家討論的話題又轉移到了物業服務企業上,長期從事物管工作的重慶市北碚區海宇物業公司總經理高榮江認為,依法提供服務是物業企業上崗的前提,但有的業委會成員素質參差不齊,完善針對業委會的監管條款也同樣重要。他還建議,物業服務費用要隨著社會發展適時調整,新版條例應明確構建物業費用浮動機制,保證物業服務企業正常運營。 他的發言引起了重慶市大渡口區豪俊閣小區業主汪健的共鳴。“有的小區幾十年不調整物業費,這是不合理的。”他說,物業費用長期不變,有的物業服務企業就會通過降低服務質量和侵蝕公共利益降低成本。 會議還討論了繳納物業費是否應與交房進行掛鉤的問題。孫鵬建議,草案還應進一步理順開發商與物業及業主的關係,為後期業主與物業和諧相處奠定基礎。 …… 各方代表們爭相發言,一旁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邊聽邊記,整場論證會一直開到臨近下午1點,仍有不少代表意猶未盡。 “立法工作就是要在各方觀點的反覆交鋒與碰撞中釐清矛盾點,這樣才能找到更為準確的平衡點,進而推進科學立法與民主立法。”孫鵬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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