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起舊案,瑞華狀告證監會

(IC photo/圖)

因一起舊案,瑞華狀告證監會瑞華明知敗訴是大概率事件仍堅持上訴,或許與*ST華澤退市後、緊接而來的民事賠償有關。

近日,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狀告證監會的案件開庭審理,起因只是一樁已退市上市公司*ST華澤(原華澤鈷鎳)的舊案。

瑞華是國內最大的會計事務所之一,其2018年營收總額達28.79億元,在所有會計師事務所中排名第六,本土事務所中次於立信會計事務所排名第二,但該所歷史上劣跡斑斑(詳見南方週末2019年8月1日《瑞華的“地雷陣”》)。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顯示,2019年8月27日上午9點30分,原告瑞華及會計師狀告證監會一案,已於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19年6月,瑞華就該案起訴證監會,要求法院撤銷證監會關於華澤案對瑞華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位資深律師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被監管單位要求法院撤銷行政處罰的案例並不少見,但鮮有勝訴。瑞華明知敗訴是大概率事件仍堅持上訴,或許與*ST華澤退市後緊接而來的民事賠償有關。一旦被確認對華澤鈷鎳的財務問題負有責任,股民完全有理由向法院申請瑞華的連帶賠償責任。

“上市公司退市清算後,投資者能拿到的賠款或補償很有限。那股民會把賠償損失的矛頭轉向還在繼續經營的瑞華,這可能是瑞華擔心的問題。”上述資深人士評價。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的投資者互動問答板塊,不斷出現股民向上市公司表達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訴求。

據南方週末記者不完全統計,自2019年7月9日初證監會宣佈對瑞華(康得新)一案的調查後,就有250餘名投資者向各家上市公司詢問,是否考慮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不少股民要求上市公司與瑞華劃清界限。

就上述案件,瑞華表示該案正處於審理階段,拒絕了南方週末記者的採訪。

要求撤銷行政處罰

早在2018年初,證監會就因信披違規、無效收據入賬等問題,對*ST華澤時任董事長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副董事長和財務總監分別採取10年、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證監會公告,在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ST華澤累計發生向關聯方提供資金關聯交易8.9億元、30.4億元、14.9億元,關聯方資金佔用餘額達13.3億元。為掩蓋關聯方長期佔用資金的事實,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濤等人將37.8億元無效票據入賬充當還款。

在監管部門看來,瑞華作為*ST華澤的審計單位,在2013年度、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

2018年12月,證監會向瑞華及其屬下審計師王曉江、劉少鋒、張富平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瑞華在對已退市的上市公司*ST華澤2013年度、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證監會依法對其沒收業務收入130萬元,並處以390萬元的罰款;對會計師王曉江等3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

此次瑞華上訴,涉及的正是上述520萬元罰款。有業內人士透露,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審計費用一般在百萬上下,根據公司規模大小會有上下浮動,會計師事務所的知名度越高、收費也會相應增加。520萬元的罰款對瑞華無疑是一筆大數目。

如果瑞華接受了這項懲罰,就會直接為此後的民事賠償提供了依據。

何為“勤勉盡責”

庭審錄像顯示,瑞華和證監會的爭議焦點是瑞華是否勤勉盡責。“勤勉盡責”四字,也是對會計師處罰決定的主要依據。

證券法中關於勤勉盡責的規定只有兩處,一是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等證券業務活動製作、出具審計報告等文件,應當勤勉盡責,對所依據的文件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

二是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者撤銷證券服務業務許可,並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前者要求會計事務所必須勤勉盡責,後者確認了未能勤勉盡責的罰則,但證券法並沒有確認勤勉盡責的內涵以及具體標準,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參考的是《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這也是目前審計行業面臨的困惑:按規定走完審計流程,是否算勤勉盡職?如果在實際操作嚴格執行審計流程,發現新的問題後,會計師是否要向上市公司提出疑問?會計師是否應該更主動地懷疑和發現問題,而不是機械性走完流程?

現實是,目前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雖然名義上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但該項權力實際上被董事會和公司實際控制人掌控。同時審計費用由上市公司負責,事務所由原來的獨立第三方、審查功能執行者轉變為“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服務者。

譬如在*ST華澤事件中,公司財務總監郭某紅曾因為不服被訴禁入決議接連提起一審、二審訴訟,要求撤銷證監會的禁入決議。

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判決書顯現,郭某紅向法院提出,郭某紅在相關銀行本票批閱單簽字,是王濤和審計師以“隨後完善手續,不要耽擱審計進行”為由鉗制詐騙導致,郭某紅年報簽字行為是形式上的簽字,多項事件是利益相關人封閉運作導致,其只能作形式檢查。

最終,郭某紅的申辯,證監會未予認可,其訴訟請求也未得到法院支持,但郭某紅的“爆料”,揭露出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存在合謀,最終導致上市公司審計制度流於形式。

餘波未了

就在*ST華澤案開庭當日,深圳證監局又下達了對瑞華的另一項處罰,瑞華在審計零七股份(現名全新好000007.SZ)2014年財務報表時發表不恰當審計報告意見、未勤勉盡責等,深圳證監局對瑞華責令改正,沒收該公司在零七股份2014年年報審計業務收入55萬元,並處以55萬元罰款。

深圳證監局表示,零七股份曾多次因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被我會行政處罰,瑞華所在識別和應對舞弊風險時,應當始終保持職業懷疑。

接連而來的處罰已經嚴重影響了瑞華的社會聲譽,股民不斷向上市公司問詢與瑞華的審計合作,要求那些已經聘請瑞華的上市公司更換審計機構。

目前,已經陸續有公司宣佈與瑞華解除合作,更換公司審計機構。比如天鐵股份於7月26日發佈公告稱,將審計機構更換為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隆基股份也於7月29日發佈公告稱將公司審計機構變更為四大之一的普華永道。

那些曾經與瑞華有合作關係的上市公司引起了股民的擔憂,8月20日就有股民向首批科創板上市公司瀾起科技(688008.SH)提問:“最近股票跌得厲害,公司經營是否出現問題?是否受到瑞華的影響?公司財務報表是否編造?”瀾起科技的審計機構正是瑞華。

8月1日,股民向攀鋼釩鈦(000629.SZ)提問,“公司此前多次資產重組都是瑞華作為最終審計機構參與,公司是否重新審查這些資產重組。”對此,公司解釋,“瑞華此前出具的審計報告已通過當地證監局多次抽查審核,並且瑞華為公司歷次重組提供審計服務的簽字注師並未參與‘被立案項目’。”

此外,多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項目也遭遇了“挫折”。據財匯大數據顯示,近期已有三十餘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項目公告中止,包括萬達電影、寶鷹股份、恆逸石化等可轉債項目,原因都跟瑞華有關。

南方週末記者 徐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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