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中國古代史 劉邦 中國歷史 東晉 梧桐樹下戲鳳凰 2017-05-10

古代販賣人口是合法的嗎?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央視《等著我》節目中,一些尋親者大多是幼時被人販子拐賣的。看到這個情節時我就想問,警方去查當年的人販子了嗎?逮到多少?這些人販子罪該萬死!

在古代,販賣人口也是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雖然人口販在古代很多時候並不違法,但政府也儘可能解救被販賣人口。

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現代抓人販現場)

販賣人口,在古代是一種覺現象。不只古代的中國如此,國外也這樣,販賣人口,很多時候是合法的正常的。由於有利可圖,出現了專門販人口的中間商人,這些在今天叫“人販子”,在古代叫“牙儈”。

允許販賣人,在中國相當有歷史,早在上古三代時的周代,周王朝已有專門負責人口交易的官員,稱為“質人”。《周禮.地官》是這樣說的,“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稱。”意思是,質人負責市場裡貨物、人口、牛馬、兵器、奇珍異寶的買賣。成交後開發票(質劑),作為憑證。

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古代小姐作畫,婢女侍候)

這次所販賣人口主要是奴婢,這些奴婢地位極低,談不上有地位,與牛馬放在一起賣,用《漢書·王莽傳》裡的話說,叫“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人的賣價甚至連牛馬也不如,西周恭王,五個奴隸還沒有一匹馬付錢。

作為新朝的皇帝,王莽稱秦國販賣人口販賣政策為“無道”,“逆天理,悖人倫”,以襯托新朝禁止販賣人口的“有道”。事實上,販賣人口在王莽時代也未能禁絕,甚至他自己便曾買過婢女。

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古代一夫一妻一妾家庭,現代影視再現)

漢高祖劉邦還曾提倡和鼓勵“賣兒賣女”,並視為“活命”救荒的手段。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初,一有一年鬧大饑荒,一石米能賣五千錢,非常貴,災民中餓死有一半,以致出現“人相食”慘劇。為此,劉邦下令下令民間賣孩子,以以換取活命的糧食,即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東晉時,政府從人口交易中收取4%的稅收。據《隋書.食貨志》:“晉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券者,隨物所堪,六百文收回,名為散估。”

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魏晉侍女,磚畫)

可以看出,在東晉時,販賣人口、牛馬、田宅,有文書契據的,一律每l萬錢交400錢給官府,賣方負擔300,買方負擔100;文書契據的,隨物所值,也收取4%,稱為“散估”。

在古代,人口販買的社會背景相當複雜,除了易子活命外,還有買男孩續香火、買女人為妓,或是做侍妾,還有增加國家財稅等多種原因;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因而古代人口買賣有“和買”、“略買”、“掠賣”等多種交易方式。

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古代青樓女子,現代影視再現)

以回贖權來分,有“活賣”與“絕賣”之分。活賣,即典賣,即賣使用權,而保留回贖權,如古代常見的“典妻”,就是出讓妻子的性服務和生育服務賣掉一定年限,到期回家,或贖回來。“絕賣”就是永遠買出,無法贖回。

古代人口交易,一直到明清都很活躍,以在南方,蘇州、杭州、廣州一帶,人口販賣特別興旺。

劉邦當皇帝時幹了一件事:鼓勵販賣人口,民間竟然不反對,為何?

(古代婢女,現代影視再現)

明末清初人唐甄所撰《潛書·尚治》中有這樣的說法:“吳中之民,多鬻男女於遠方,男之美者為優,惡者為奴;女之美者為妾,惡者為婢,遍滿海內矣。”

吳中,即今蘇州,當時到蘇州買人的外地富商絡繹不絕,一次少則買數人,多則買數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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